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易门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易门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县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确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涉及整改落实事项的县级领导、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为抓好巡视整改打下思想基础。在整个整改过程中,县委始终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始终,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找短板弱项,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易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巡视整改倒逼工作落实、促进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县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落细落实责任,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工作组及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谋全局、抓全盘,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6次,带头参与方案制定和审定,带头研究部署整改事项,带头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其他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牵头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人定责定时,全力抓好牵头负责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细抓实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抓整改。县委第一时间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制度,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通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办会等形式,适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提出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县委常委认领反馈问题整改制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了全面督查,及时纠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完成,取得实效。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统计数据失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13年至2018年期间五个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数据失实和2019年4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上报数据失实”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层层组织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科学认识统计、充分应用统计、依法抓好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68次、专题辅导8次、宣传培训700多人次、知识竞赛17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党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三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切实把统计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谋划推进,适时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落细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督查,按整改时限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配合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产值上报数据失实的41户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警告处分和行政处罚;对存在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数据失实的5个重点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责令改正。五是强化数据质量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加强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日常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管控,做好“四上”企业数据审核上报,及时回复国家、省、市查询。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2次。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相关规定,对达不到标准的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投资法人进行退库,对全县“四上企业”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六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统计业务建设工作制度,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做好“联网直报平台”报表报送、规范统计台账管理等工作。七是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2.关于“对民生工程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2)针对“县城6条市政‘断头路’2015年立项至今长期停工,县城城山片区和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5年、2016年立项至今没有完成拆迁、未启动建设,要求2018年完成的95个‘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有27个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
一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中考成绩连续19年居全市第一,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住房问题持续解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二是6条“断头路”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其中4条(文昌路延长线、长青路、西环路北段、东和路南段)纳入“美丽县城”PPP项目,正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预计2021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5月底前完工;另外2条(长青中路至文昌路、西华街)已完成地质勘察、施工设计等工作,已启动征地拆迁,预计2021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完工。三是县城城山片区和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目前县城城山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拆除率达99.9%,3户未签订征收协议已进入法律程序。桥头街片区棚改项目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1342宗,收房率92.8%,拆除率98.8%,对目前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交房和未拆除的,一户一策做好征收拆除工作,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城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四是教育全面改薄项目加快建设。27个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全面改薄项目,截止2021年1月底已完工3个、正在建设22个,其余2个项目分别将于今年2月、3月开工,全部项目预计今年6月底前竣工。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抓‘六稳’和‘六保’工作不够坚决有力,全县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不同程度下滑”问题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工作扎实推进,“六保”任务有效落实,县域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生产总值有所下降但降幅明显收窄,城乡居民收入、服务业增加值逆势增长,消费需求逐步恢复、供需循环继续改善、疫情影响持续减弱,经济社会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2020年GDP下降6%、降幅比上半年收窄3.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26%,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扭负为正、增长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4%;“六保”支出达1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
(4)针对“脱贫攻坚‘农危改’任务未按时限完成,专项资金滞留”问题
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市下达的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系统内农户信息进行逐户核查,对符合农危改补助政策已完成改造户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截止2020年底尚未完成改造的350户,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整改,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
(5)针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
一是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具体任务清单,实行季派单、月督促、常落实,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引导党员干部在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美丽县城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促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抓好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农村优秀人才回引等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二是以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边疆党建长廊暨“四位一体”建设项目、省级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等为载体,多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整县提升行动,目前全县57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整合资金实施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受益46个村(社区),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1年4月底完工,项目实施后,46个村(社区)预计每年可分别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以上,实现5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全覆盖。制定出台《易门县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村集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无力”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年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工作方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分类梳理、研究确定措施,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明确责任,稳步推进防范化解工作。二是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通过安排部分资金直接偿还、对债务系统中的债务进行清理核销、协商办理展期等方式,积极化解债务。三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加综合财力。加强税收征管,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加快存量资产(资源)的处置变现,拓宽偿债资金来源。通过采取强化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清理核销核减部分债务、协商债务展期、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等措施,最大限度化解政府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7)针对“化解欠拨专款不到位”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化解历年欠拨专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把化解欠拨专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历年欠拨专款,确保至2023年化解完。二是加强对欠拨专款的管理,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数据,加大项目及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禁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8)针对“维稳隐患较大”问题
一是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整治,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判,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二是加强金融法律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和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金融法律法规、信贷政策及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三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和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劝解稳控,加大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的解释,做好风险排查,加强信息情报收集,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9)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
加强日常排查化解,紧紧围绕社会热点、改革难点、民生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大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跟踪分析,掌握信访动态,及时消除矛盾隐患、防控社会风险。认真落实领导包保信访案件化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稳控信访问题常态化机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坚持每月书记县长接待日制度。巡视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群众反映信访事项7件29人次。不断完善优化信访工作方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巡视整改以来办理信访件有所下降。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守责、负责、尽责,认真履行县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领导、支持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压力传导,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深化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细化明确22条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强化执纪执法,严肃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杜绝弄虚作假。
(11)针对“对巡察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坚持培养锻炼、动态管理、逐步完善、选优配强的原则,调整完善了县委巡察人才库,优化人员结构,组建县委巡察工作智库,加强巡察工作培训,提高巡察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督促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和整改,制定了《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按要求及时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对巡察反馈不及时和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2.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不够有力,履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纪委监委超期办理问题线索情况突出”问题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跟班学习,统筹调配办案人员力量,以战代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督促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履行好问题线索督办职能,严格控制办理时限,加强问题线索办理时限预警。全面清查遗留件及年度问题线索并督促办理,做到应办尽办,完成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超时限办理件办结。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督办机制,明确问题线索处置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强化问题线索督办催办,对不按规定超期办理的事项严肃追责,确保限期办结。
(13)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
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支持县纪委县监委回归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把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等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三转”和纪检专干专职要求,支持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专职专干。加强规范化建设,为乡镇(街道)纪(工)委配备了必要办案设备。
3.关于“作风建设不到位,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文山会海现象突出”问题
聚焦规范发文、精减会议、规范督检考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落实工作要求,及时监测预警,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从严控制文件、会议数量。2020年全县纳入限额管理的文件、会议数量均有所下降,控制在限额指标内。文山会海现象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5)针对“新闻报道超时长”问题
一是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州(市)级融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领导干部会议调研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严格执行新闻报道相关要求,督促宣传部门抓细抓实新闻报道工作。二是规范“三审三核制度”,从严控制县级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时长,规范领导干部考察调研新闻报道,简化各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精简全县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专项工作新闻报道和其他新闻报道。建立新闻报道时长审核备案制度,规范新闻播发审核流程,不折不扣落实新闻报道时长规定。2020年8月以来,县级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在县电视台报道时长均未超时。三是精简全县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增加社会类、民生类新闻报道。
4.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违规报销工作餐费”问题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推磨式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工作力度,开展节假日期间督查,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惩戒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一次财务培训,对机关差旅费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违规单位制定清退方案,清退违规报销工作餐费4.21万元并及时上缴国库,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相关单位修定完善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
(17)针对“违规转移资金挪作他用”问题
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对违规转移挪作他用的17.34万元资金已清缴入库,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调整、书面检查、提醒谈话处理,进行了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了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专题培训。
(18)针对“执行报销制度不严”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清退超标餐费8788元,对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9)针对“外出考察招商报销经费未附工作方案”问题
对违规情况进行核实,按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及凭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责任单位账务进行全面核查,查缺补漏,严格报销标准和要件,加强管理,严把审核关、审批关,外出招商严格按照程序报备,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对全县各预算单位的差旅费及“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修订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县委班子担当精神不强,重大事项议而不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城山和桥头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以来,多次召开会议但仍未完成拆迁和开工建设”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落实县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城山片区、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目前县城城山片区、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率分别达99.9%、98.8%,城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已启动,年内将全部完成房屋征收拆除,适时启动桥头街片区开发建设。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一是落实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抓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考核评价,把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落实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四是建立约谈制度,根据随机调研、专题调研、立项督查、巡视巡察掌握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抓党建工作被上级点名批评、重点任务落实较差的,给予约谈提醒、督促纠正;对工作落实较好的,给予鼓励。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22)针对“基层党建基础薄弱”问题
制定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八条措施,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和农村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和村级组织换届,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不断改善村组干部的文化层次、年龄结构。目前,全县58个村(社区)的党组织选举工作已全部结束,选举产生了村(社区)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65.5%、比上届提高了58.6%,高中(中专)学历占17.2%,平均年龄44.9岁、比上届下降5.4岁;党总支委员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比例提高了9%,平均年龄下降4.1岁,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新一届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中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上届提高5%,45岁及以下占比26.6%,农村党支部书记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得到提升。
(2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建立具体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巩固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报告制度》《发展党员前置政治审查制度》《党员档案移交制度》,切实提高党员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表彰工作。三是对执行制度不严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问责、撤销表彰、清退补贴、提醒谈话、约谈等处理。
(24)针对“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问题
一是坚持边摸排、边组建、边巩固,联合群团组织认真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排查组建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覆盖提升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所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积极推进“两个覆盖”工作。二是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调整,对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全部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社会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原则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对无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由承担其党建工作管理职责的行业党组织全覆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常年不开展活动、长期不发挥作用、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办理注销登记;对宗教组织明确专人跟踪管理,督促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3.关于“干部履职担当精神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市委主要领导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涉及问题整改”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对“慵懒散浮拖”的坚决严肃惩戒,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进行设岗定责并单列考核,进一步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二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班子带队伍责任。严格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机制,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巡视反馈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正在整改5个,2021年底完成整改。
(四)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对审计问题整改不重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完成”问题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制定推进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系统内农户信息进行逐户核查,对符合农危改补助政策已完成改造的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二是对截止2020年底尚未完成改造的350户进一步排查核实、分析原因,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对符合条件并有建房意愿的尽快组织实施,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对1户违规享受补助资金的,继续做好思想工作,依法追讨违规补助资金。四是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政企共建公租房建设。176套未按约定期限建成的政企共建公租房,目前66套已完成室内装修,剩余110套主体结构已完工,正抓紧推进后续工程。
2.关于“整改和监督整改工作未落实,整改实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县检察院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县检察院对审计发现存在“扩大开支范围”的798558元资金进行全面整改,其中:清退并上缴国库791743元、进行账务调整6815元;督促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对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县委常委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任务,作为增强政治能力、解决自身问题、提升工作效能的重大契机,作为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警醒、净化思想灵魂、激发责任担当的过程,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全面、准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巡视整改倒逼工作落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
(二)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深入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落实县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牵起头、负起责,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持之以恒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再落实。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逐项对标对表,深入分析排查,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继续抓好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继续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对未完成的,继续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逐项盯紧抓实,逐一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继续在深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举一反三整改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强化常态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拓展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扛起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从县委常委班子做起、从各级党组织抓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继续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检查,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7—4961101;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兴文街社区城山路1号;电子邮箱:ymxszgb@126.com。
中共易门县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