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1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祥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祥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反馈意见和2020年10月30日巡视意见反馈会议精神,祥云县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切实抓好落实。截至目前,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44个问题,梳理细化出11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9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6个。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高度自觉促贯彻落实。县委坚持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引领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奋勇争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州党委、政府提出“将祥云县建设成为‘百万级人口规模、千亿级经济总量’的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云南省陆港物流枢纽、滇西物流中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国际物流港”的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牢疫情防控大前提,奋力推动祥云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突出以上率下,以责任担当促压力传导。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县委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负主责,带队前往整改责任部门调研,督促坚决抓整改,全力推进落实。11月20日,召开十二届县委第84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相关整改方案,县四班子成员积极带头认领、主动对号入座,切实抓好各自责任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措施,狠抓推进,迅速形成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严紧硬实,以节点倒逼促整改进度。严格对标落实各项时间节点要求,2020年11月23日县委分别向省州报送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祥云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祥云县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祥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祥云县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等材料。11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开展深刻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县委常委会常态化专题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督促责任单位自加压力,力争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见底清零”。2021年1月25日,十二届县委第91次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巡视整改相关进展情况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求,紧盯整改目标,采取过硬措施,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防止反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一抓到底,加快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突出制度长效,以统筹兼顾促齐头并进。坚持从源头整改,把握“当下改”“长久立”关系,发挥巡视整改牵引作用,在建章立制上做深做实做到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抓紧抓实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紧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干劲不松、奋力拼搏。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展现祥云新形象的重要举措,着力将巡视整改与破解发展瓶颈、补齐民生短板、抓好安全生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紧密结合,以工作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标准,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193.10亿元,同比增长6.0%。绝对额居全州第2位,增速居全州第3位。增速高于全国(2.3%)3.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4.0%)2.0个百分点,高于全州(2.0%)4.0个百分点。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方面
1. 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集中学习研讨不足,部分学习专题缺失”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重要议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开展2020年第七次和第八次集中学习活动,第七次重点学习《民法典》“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第八次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科学谋划好祥云“十四五”规划,2020年完成8次集中学习。丰富学习形式,购置《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发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其他县级领导人手一册进行自学。第七次集中学习时,请县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庭李庭长作专题学习辅导。注重研讨和质量提升;在第八次集中学习时,中心组全体成员都撰写了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积极交流发言。县委宣传部领导对挂钩联系的部分乡镇和部门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旁听,提出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听旁听工作。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中进一步严格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2)针对“各级干部主动作为、履职担当的精神不足”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祥云县委关于开展“争当新时代激情奋进的祥云好干部”专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祥发〔2020〕15号),从2020年11月起,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1年的“争当新时代激情奋进的祥云好干部”专题活动,通过开展政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感党恩、跟党走;通过强化干部培养锻炼全面性和针对性,坚持基层一线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各级干部履职能力;通过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务实之风、为民之风、廉政之风,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定力;通过褒优惩劣,把关心关爱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全县各项工作中持续开展“五面红旗”评比,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探索推行领导干部黄牌警告制度,激励干部激情奋进、建功立业;通过建立“一事一考”“一事一查”过程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换届、干部日常调配和培养挂钩。二是立足祥云发展定位和事业需要,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到现场”的力度,研究2021年祥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依托省州调训、沪滇人才交流专项培训、县委组织部调训、县级行业部门专题培训,以及各级组织的挂职学习锻炼,2021年底前培训锻炼全县50%左右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三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突出政策理论和党性教育,着重提升干部培训锻炼的精准度,探索建立个性化培养计划和推优干部跟踪培养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为干部搭建“经常学、学得会、用得上”的培训平台,帮助全县各级干部拓宽思路视野、提升专业素养。四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来落实,聚焦洱海流域发展纪律作风精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五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全县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2020年9月以来,查处“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4件,对履职不到位的1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强化警示效果,通报曝光6人。如: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55名财政供养人员配偶违规领取低保金,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刘某某、蒋某某对低保动态调整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某某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蒋某某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2. 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弱化,政治生态修复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县委统战部原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立场丧失,沦为黑恶组织谋取政治待遇的‘保护伞’”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政协祥云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方案》,通过工作沟通、考察公示、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集体面谈、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资料等对县乡政协委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严格按分析结果和规定程序增补委员、辞去委员和撤销委员人选,2020年共增补第九届县政协委员16名,辞去委员8名,撤销委员1名。二是对上轮巡视以来县委、县政府所有表彰、表扬决定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撤销涉及红土印象商贸有限公司和相关人员的所有表彰、表扬。
(4)针对“部分领导机关和班子成员政治意识淡漠,对县级人大、政协换届中连续2届出现的同届担任‘祖孙委员’‘父子代表’现象视而不见”的问题。一是由县人大、县政协和县委统战部牵头,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除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队伍。二是以县乡人大和县政协换届为契机,提前谋划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沟通协作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荐提名,从严从实考察审查,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关、身份关、政治关、廉洁关、纪律关、形象关,杜绝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人选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队伍。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届中履职情况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核查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真正使制度管理执行到位。三是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人大、政协换届工作需要,成立了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核查研判工作领导组,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核查研判工作方案》,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牵头,联合县人大、县政协、县工商联等部门,采取信息采集、分级评价、征求意见的方式,对本届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研判。目前,已基本完成县乡人大代表核查研判工作,对3名县人大代表、14名乡镇人大代表和3名县政协委员作出劝辞处理,对31名县人大代表、59名乡镇人大代表和40名县政协委员进行约谈提醒,并逐步建立健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效管理机制。
(5)针对“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薄弱。有的党支部成了‘家族支部’,班子成员为‘子父书记’”的问题。一是对全县5000多家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组建党组织的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或按地域、企业行业属性建立联合党支部等方式,推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88个,党的组织覆盖率达70.09%;派出33个单位62名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85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77个,党的工作覆盖率实现100%。二是持续深化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非公企业数据采集和动态管理全覆盖,为非公企业搭建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类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强化行业监管指导,进一步理清归顺非公经济党组织隶属关系,统筹乡镇和县级行业部门作用,形成县、乡镇、行业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非公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合力。三是健全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等方式,深入非公企业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推动各类问题一线发现、一线研究、一线整改。严格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将非公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及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非公企业信用评价、年检年审、评星定级等挂钩。
(6)针对“村(社区)‘三委’干部普遍年龄老化,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从严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五不准”“十二不宜”要求,全面完成852名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县乡任职资格联审,联审出不符合资格条件10人,切实把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截至目前,全县139个村(社区)新一届支委班子成员(含书记、副书记)共701名,委员平均年龄44.51岁、较换届前下降6.09岁,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8.11岁、较换届前下降4.9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374名、较上届增加75名,党组织班子整体年龄学历实现“一降一升”。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强化后备干部培养,全面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截至目前,摸排出农村优秀人才1491名,回引人才98名。二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在10个乡镇全覆盖高标准建设乡镇党校,2020年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4期,培训党员7800余名,37%的党员进乡镇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三是督促乡镇纪委每月组织一次村监委主任例会,通过学习培训、工作汇报交流,不断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用群众看得明白的方式和较直观的内容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农村集体“三资”、低保、困难救助、养老保险、扶贫、农危改、补偿款兑付等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使用兑付等事项进行公开。四是组织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培训。2021年1月18日,开展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县委主要领导作专题辅导和任职要求,就强化认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内涵、强化担当全力以赴抓实抓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强化履职做到“六个有”给全县13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好“第一课”,县纪委书记进行任前廉政培训,就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进行教育引导,以案释纪释法,进一步筑牢基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干事思想基础。五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直查直办、下查一级,2020年处置扶贫领域、民生领域问题线索146件,立案审查调查45件,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务处分12人,问责33人,批评教育120人,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件19人,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22批252人。五级联动平台累计受理问题5694件,办结5684件。六是高质量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纳入2019年、2020年县委工作要点,列入年度巡察计划,明确十二届县委任期内(2020年年底)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研究制定了《祥云县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党委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要求,编印了《祥云县对村巡察工作手册》。在十二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工作中安排了对村巡察任务,2020年底实现了对139村社区(村委会132个,社区委员会7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巡察村社区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并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村社区,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或县委组织部办理,严格要求办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和直查直办,从严从快办理交办问题线索。自2019年以直接巡察方式开展村社区巡察以来,发现问题1569个,发现问题线索165件,办结问题线索123件,立案38人,党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村社区换届中过程,部分村社区干部由于涉及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给予了相应党纪处分,在换届资格联审中,被“一票否决”。通过巡察,解决了群众部分堵点、难点、痛点,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提升。七是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收支管理和审计,加强“三资”监管。严格开展村组财务委托乡镇代管工作,目前全县10个乡镇、136个村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化全覆盖,理顺了管理体制。加强对县经管站的领导,发挥监督管理职责。2020年县级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人员组成的督查调研工作组,开展督查调研工作;成立了10个审计组进行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乡镇交叉审计工作,对全县139个行政村(社区)、1191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实现审计全覆盖。严格落实《祥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各乡镇按时对村组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明细进行复核,逐项逐笔在委托代理单位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7)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善后工作不够及时有力,以案促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祥云县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1月10日,我县因牵涉“7·27”案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之前所在的乡镇、县级部门均已按照方案要求召开党委会、党组会或专题会议,认真对照本部门因在祥云县“7·27”案中充当“保护伞”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7·27”案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其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性,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肃清遗毒。二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出现怕做事、怕担当、怕问责的情况,县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争当新时代激情奋进的祥云好干部”专题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思想洗礼、培训锻炼、作风锤炼、褒优惩劣、容错纠错、选拔任用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队伍奋进动力、提升奋进能力、保持奋进定力、迸发奋进活力、挖掘奋进潜力。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力求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七种能力突出、有激情善担当、有纪律能成事的高素质专业化祥云干部“铁军”。三是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间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充分整合州、县两级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资源,精心选取了“7·27”案件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17起,2020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2场、4232人次。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共制作播出黑恶案件专题宣传片2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四是常态化进行分析研判,深入贯彻落实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日常联系调研等制度,会同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受涉黑涉恶案牵涉的单位和个人的分析研判,成立县委分析研判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完成一轮全覆盖分析研判,了解分析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有顾虑、怕担责的干部,注重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的方式正面引导和安抚疏导,收集个人诉求,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将干部思想状况纳入组织部门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台账式销号管理。五是进一步树立一线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工作、重大项目等工作需要,积极为各级干部在工作一线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坚持在重点工作一线考验和锻炼干部的能力、作风,让在一线工作中担当作为的干部有为有位,2020年在脱贫攻坚、经济工作等一线提拔干部38名,晋升39名。建立脱贫攻坚一线、经济工作一线、重点项目建设一线、疫情防控一线公开推荐优秀干部制度,公开推荐优秀干部1次,并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培养。通过努力,全县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得到大幅提振,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祥云在全省争先进位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3. 关于“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落实中央和省委惠民政策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细化拆除重建棚改指标,紧紧围绕安置区地块以及城市断头路进行征拆,缩小重点区域,降低工作难度,全力攻坚,对条件不成熟、征拆困难的区域,全部进行翻改扩完成任务,提升城市风貌,截至目前,调整指标的乡镇(祥城镇、沙龙镇、云南驿镇、下庄镇、刘厂镇)已全面启动翻改扩任务。二是成立了祥云县棚户区改造资金风险防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审计局,祥城、云南驿镇人民政府,县建投、旅投公司负责人组成,负责棚改资金的统一调度,坚持先审批后拨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加快资金报批使用,组织专人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报批使用工作,协调各贷款报批承接银行做好贷款报批业务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各片区及时报批棚户区改造房屋土地征收贷款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及时报批兑付到位。四是进一步充实片区指挥部人员量,直接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含县级部门和乡镇、村组、企业干部),继续完善责任单位挂包、派驻人员工作机制,全面做到专人专干,层层压实责任,确定工作重点,逐户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五是严格督查问效,协调各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督查力量,重点围绕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组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县棚改办交办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全面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行有力。六是县财政统筹有限财力,在确保“三保”支出后,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棚改项目。七是加大对中央和省委惠民资金的监管,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加强资金年度绩效管理,及时分析研判,确保中央和省委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9)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完善服务企业运行机制。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推动“联审联批”常态化,抓好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协调服务等环节,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措施;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专人代办”政策,县级领导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完毕;对一般项目采取“限时办”,体现为“1、3、7、15”,即管委会审批事项当天办结、县级事项3天办结、州级事项7天协调办结、省级事项15天协调办结,着力推进“限时办结”速度,提高“一站式办结”效率;着力构建“不出园可办完事”的全方位服务模式,让投资者真正体验到“无缝对接”“24小时联通”的高效服务。2019年度祥云县营商环境考评位列大理州第一。二是强化园区产业承接能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快速推进园区铁路专用线、长江经济带祥云财富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工程、滇西(祥云)国际物流港(北港)、财富路北延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扎实做好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工作,优化升级后,开发区更加突出招商引资、开放合作理念,远期规划面积60.75平方公里,横向纵向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注重资源整合,高位推进州县集中建园,重点打造矿冶建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物流3个功能片区作为集中建园区域,总面积不低于10平方公里,按照龙头带动、关联配套、专业协作的路径,推动集中建园片区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开发区产业承载能力。三是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产业;围绕“洱海流域产业转移承载地、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三大发展定位,依托对外和对内的公铁联运交通成本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先进制造、新型建材、环保新材料产业。四是降低园区低水平产业比重。财富工业园区最初以金属矿冶炼加工起步发展,在园区形成了矿冶业占比较大的产业格局,近年来,财富工业园区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不断降低低水平产业比重,“十二五”期间,矿冶业产值平均占比59.37%,“十三五”期间占比49.16%,“十四五”末计划降至30%以下。
(10)针对“落实省委关于‘产业中心城市和物流枢纽’定位的措施办法不多。与落实新定位、新要求相关的打基础、创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着力不够,缺少县级层面的阶段性措施”的问题。一是按照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新定位、新要求,科学编制《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战略规划》和《祥云县建设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实施纲要》。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积极征求各级领导和重点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战略规划》(征求意见稿),并积极向省州相关部门汇报。目前,已形成《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战略规划》(报审稿),预计2021年3月份完成成果编制。《祥云县建设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实施纲要》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根据战略规划进行细化落实,预计于2021年5月份完成成果编制。二是《中共祥云县委关于制定祥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祥云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前期课题研究30个,正在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三是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指挥部挂钩领导和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关于实施级差经济战略推动祥云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目前已提交州委深改委审议,以土地、政策、环境及服务级差为抓手,着力打造最优质、最理想、最具吸引力的环境,全面推动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提质提速。
(11)针对“落实省委、省政府抗旱防灾要求行动迟缓,相关项目进展慢”的问题。一是督促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加强统筹,将符合扶贫项目要求的37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建设项目纳入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待中央和省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明确后,加大涉农资金支持水利项目的力度,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二是原计划实施44件中的7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降等已通过专家审查,州水务局已批复,并上报水利部调出2020年实施计划,剩余37件第一批次17件于2020年7月完成施工招标,并于2020年9月实现全部进场施工;第二批次20件于2020年9月完成施工招标,并于2020年10月实现全部进场施工。三是县水务局根据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核算进度款。截至目前,已拨付祥云县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第一批次6个标段6家施工单位工程款288.66万元,第二批次6个标段6家施工单位工程款296.864万元,累计已拨付施工单位资金585.524万元。四是县水务局积极协调对接有关乡镇,相关乡镇群工工作到位,工程推进顺利;同时县水务局调整充实了工程管理局工作人员,积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12)针对“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相关资金拨付速度慢”的问题。我县压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开源节支、增收节流,充分统筹和调度库款,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社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止到2020年12月29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已拨入1812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199.35万元、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资金6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52万元已足额拨入社保专户。
4. 关于“风险意识不强,隐性债务化解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以剥离转换方式将政府债务转给县属国有平台公司承担”的问题。我县调整优化重组县级平台公司,认真落实《祥云县债务化解方案》,严格执行政府举债相关政策,逐步减少存量政府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4)针对“将棚改专项资金、土地储备金等财政专户资金大量出借平台公司,增加财政资金风险”的问题。一是县棚改指挥部已于2017年12月、2018年3月、2018年5月分三次收回借给8个平台公司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函告相关平台公司,要求于2021年1月10日前做出还款计划报县自然资源局。同时,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配合,根据还款计划向相关平台公司积极催收,目前共收回650万元。三是制定《祥云县规范国有单位对外借款和担保行为若干规定(暂行)》,进一步规范国有单位对外借款和担保,减少财政资金风险。
(15)针对“将优先级资金借给企业使用,劣后级资金留给财政使用”的问题。一是采取还款时签订抵销协议的方式,与州城乡投公司、浦发银行积极协商,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抵销劣后级资金552万元。以后每次还款时同步签订协议,抵销相应劣后级资金。二是落实《祥云县浦发基金、农发基金(贷款)债务化解方案》,按时还本付息。
(16)针对“以出卖抵押学校资产,再分期5年租赁赎回方式融资并借给企业使用”的问题。严格执行公益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县级相关平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筹100万元偿还相应的公司,并积极融资,化解债务风险。
(17)针对“国有平台公司将大额资金出借给不良信誉企业长期使用”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追缴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涉及到公司所欠的债务全部追回。
5. 关于“政商关系不清,由政府和国企举债(担保)违规将国有资金借给私营企业投融资、使用的情况持续不断”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政府部门将国有资金无偿借给民营投资公司”的问题。一是已督促涉及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前归还630万元本金,2020年9月1日前归还借款利息109万元,并责成县级相关单位向县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制定《祥云县规范国有单位对外借款和担保行为若干规定(暂行)》,严格规范国有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督促部门切实履行好国有资金管理职责,严肃国有资金出借行为。三是进一步夯实国有资金管理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19)针对“国有公司将大额财政资金长期出借给私营投资公司使用”的问题。一是已督促涉及的县级平台公司将借款收回,并及时将资金归还县财政局。二是强化库款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41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的通知》(大政办通〔2020〕13号)的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暂付款项规模,规范出借款项范围和期限,完善出借款项审批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严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三是严格按照《祥云县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暂行)》(祥政办发〔2017〕158号)的规定,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各县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快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步伐,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切实减少存量风险,努力遏制增量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控制债务风险。
(20)针对“国有公司用国有土地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向私营公司提供巨额债务延期及融资担保”的问题。一是县级相关平台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公司协商对接,研究制定解除担保的计划和措施,依法对应解除相关的担保;解除担保前将继续加强对相关公司持有的另一相关公司股权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产情况的管控,发现风险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反担保措施发挥作用。二是修改完善《祥云县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暂行)》,制定《祥云县规范国有单位对外借款和担保行为若干规定(暂行)》,严格限制和规范国有单位为私营企业融资的行为。三是按照省州关于帮扶公司纾困解困化解债务风险的有关精神,配合好州对相关企业的纾困工作,我县成立专班工作组,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债权债务、资产及担保情况等全面梳理基础上,制定了企业《债务纾困及“以资抵债”实施方案》,目前企业的经营走向正常。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坚决方面”方面
1. 关于“县委主体责任扛得不实,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县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判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扛得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政治生态负面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考核、抓问责,通过努力,州对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从2019年度的基本合格到了2020年度的合格等次。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巡察、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考评等的重要内容,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用好考核结果,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2020年度党风廉政考核,评优评先不以优秀30%的最大比例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10个乡镇中,2个考核为优秀,8个考核为合格。61个县级单位中,9个考核为优秀,50个考核为合格,2个考核为基本合格。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0个县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现场提问、点评并指出问题61个。县委书记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约谈了17名履行挂包责任不到位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二是严格落实《祥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2020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次,2021年1月,县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加强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研判。三是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签字背书,积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县管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的,由县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开展。四是县委统筹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一矿一清的要求,全面梳理涉煤领域权力清单,对2014年以来涉煤配煤项目法人状况、办理时间、批办手续、政策依据、退出产能、财政资金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纳入对各产煤村巡察内容。对2014年以来涉煤案件16件37人进行复盘,未发现案件查办不力,背后存在“保护伞”和腐败等问题。专项整改发现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线索5件,责令1个村委会、1个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立案4件4人,处分4人,收缴违纪资金3.1万元。县委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全县主动有43人报告违规借贷情况,经省纪委筛查,涉及违规借贷人员1人。五是由县纪委监委对2015年省委巡视时反馈“教育系统腐败窝案”问题进行案件复盘,目前案件复盘整改已结束。县教育体育局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不力,对相关人员处理不到位,责成案件经办人员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对照检查,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2019年再次发生的祥云一中“窝案”,立案审查调查10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务处分5人,其中双重处分5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人。六是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工作。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祥云县委期间,共向祥云县移交问题线索7件,祥云县纪委监委严查快处,立案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责令书面检查4人,收缴资金132.9474万元。收到移交信访举报问题109件,经过认真甄别梳理,检控类41件,办结19件(党内严重警告1件1人、问责1件1人、书面检查2件2人),办结率46.34%;非检控类68件,办结57件,办结率83.82%;其余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中。
(22)针对“县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部门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认真开展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清退所发放的资金,做到了“应退尽退”,涉及清退的资金全部上缴县纪委指定账户。二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组织书记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传导压力。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细化任务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问责41人。相关驻县级机关的纪检组已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单位已向州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3)针对“抓基层廉政建设不够有力,对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2020年,分批有序组织4700余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通过将“纪律处分一张纸”转化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警示和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清正廉洁。二是紧抓村两委换届选举重要时间节点,严把好基层干部“入口关”,提前进行“过筛子”式严格审核,将受过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村组任职资格的33名村组干部提前清理出队伍,确保换届选举的“螺丝钉”一开始就钉准拧紧。三是注重对新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廉政教育,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就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基层干部腐败依然呈现易发高发的态势和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乡村振兴“一线施工队长”三个方面,对139名刚刚当选的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严肃认真的廉政党课教育,为其开好局、起好步筑牢思想与纪律防线。四是各乡镇党委加强对村组干部教育管理,随时掌握村组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通过交流谈心、提醒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乡镇纪委加大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政策执行、项目资金、作风态度”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乡镇各包村领导负责对村干部进行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回头看,督促所包村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财务管理、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严格按政策制度执行。五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出现系统性、塌方性腐败的乡镇和村(社区),实行一案双查。针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频发的问题,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把查处“职级低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响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破口,持续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2020年,查处村干部22起41人,在所在乡镇村一级通报16起32人,对9名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资金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问责、提醒谈话,对113名农危改补助资金审批监管不严的村镇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在全县集中开展“两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精选9起案件,编印《祥云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六是建立完善县管干部600多人的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管理、动态管理,为精准分析研判处置提供保障。七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制定了《祥云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祥纪办发〔2020〕2号),对3946人回复了党风廉政意见,对77人提出明确的暂缓或否定性意见,纠正了之前廉政回复意见只说有没有线索,有没有立案处分,不提出明确结论的错误,有力推动政治生态好转。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情况认真对县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会政协委员、团县委候选人资格审核等进行了意见回复,对个别人员在巡察过程涉及领导干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提出了否定意见。八是相关乡镇纪委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向州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4)针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列为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对县民政局李某某作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对董某某作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县市场监管局王某,对不符合在个私协会报销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不符合在个私协会报销费用的4人报销的相关费用0.87万元,由县市场监管局拨付至个私协会。二是2020年3月30日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祥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成立了脱钩改革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分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成员。2020年3月31日,县脱钩改革联合工作组印发了《祥云县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坚持“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都与行政机关脱钩。经认真梳理,最终核准行业协会商会3家,分别为云南省祥云县商会、祥云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祥云县企业家协会。截至目前,祥云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祥云县企业家协会已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确定有关问题政策问答文件的通知》(云联组办〔2020〕1号)文件规定,云南省祥云县商会不纳入脱钩名单。祥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对祥云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祥云县企业家协会脱钩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了解两家行业协会从开办成立以来的人事、资产、党建、办公用房及业务开展情况。对祥云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祥云县企业家协会进行检查验收,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确保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的要求落到实处。
(25)针对“对巡察成果重视不够,‘三个汇报’机制执行得不好”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巡察主体责任。2020年先后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书记专题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5次,讨论研究巡察工作重要事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县委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县委年度工作要点,并及时报送州委巡察办备案。二是重新学习“三个汇报”工作机制文件。县委巡察办将中央、省州党委关于“三个汇报”机制工作要求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再次进行了学习。三是及时听取汇报。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下联动巡察进驻结束10日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以及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上轮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上轮整改工作情况,县委宣传部上轮意识形态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四是县委办公室在巡察进驻结束后30日内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报告巡察工作的议题及时列入日程,在规定时限内听取各轮情况报告,认真做好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并拟定会议纪要。如,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十三轮巡察以及对县退役军人局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都在规定时限内听取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
2. 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部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迟缓”的问题。一是2020年5月全面完成了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划转至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实现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完善审查调查工作,制定实施了《中共祥云县纪委祥云县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细则(试行)》;完成了信访举报平台建设,规范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制定了《祥云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二是严格按照省纪委冯志礼书记在《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第148期“少数地方对监委职能定位不清造成履职错位”上的批示及《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认识纪委监委等机关职能职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通知》(〔2018〕157号),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干监室共同制定督查计划,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建专项督查组,从2021年1月起,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对“三转”落实不到位的2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三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讲话精神,于2020年11月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有效防止“灯下黑”,2020年11月至今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作风督查8次,参与巡察督查1次,参与案件审查安全检查4次。四是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181件,增长66.0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6人,增长56.3%,其中县管干部处分26人;给予组织措施4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7份,对182人作批评教育处理。严肃查处祥云一中10人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窝案串案和县委编办原主任彭某某等人招录公务员徇私舞弊案。对列入失信名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46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7)针对“纪委监委监督不力,教育部门向上级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发放考务费、目标奖等问题持续不断”的问题和(29)针对“乡镇纪委监督缺失。部分乡镇巧立名目、违规乱发奖金津贴问题突出”的问题。以上两条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印发《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祥办通〔2020〕39号)文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专项清理整治,已于2020年10月上旬完成清理。74个部门(其中有3家在县委巡察时已清退)、8个乡镇(另2个乡镇在省委巡视期间已整改)上报了自查情况。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切实得到整改,10月26日至30日,由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五个联合检查组,按50%的比例对8个乡镇、32个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抽查,省委巡视组要求立行立改的5家单位已全面完成清退工作。我县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对2017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进行清退,现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并形成了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报告。同时,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四个一律”“五个不得”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云办通〔2018〕55号)以及《祥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祥云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十不准”》文件要求,在责任制考核及日常作风督查中加强对津贴补贴、奖励项目和接待费用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县纪委监委就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巧立名目、违规乱发津贴补贴、奖金问题突出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相关乡镇纪委和相关驻县级机关纪检组就日常监督缺位,向县纪委监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县级单位和乡镇党委已向州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8)针对“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缺位,违规接待问题纠而复生”的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祥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祥云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十不准”》文件要求,在责任制考核及日常作风督查中加强对津贴补贴、奖励项目和接待费用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深化“三转”,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参照《大理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县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监督。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学习培训和业务大练兵、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纪检干部素质。同时健全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把对人、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三是责成相关驻县级单位纪检组就日常监督缺位,向县纪委监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县级单位已向州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将违规报销的各类就餐费总计0.99万元退还原资金渠道。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 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决策质量和效率不够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领导班子超前谋划工作不够,破解发展难题不足。县委对干部严管不够,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县政府对具体工作思考谋划不够,主动听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意见不充分;政府班子有的成员研究工作极少发表不同意见,习惯等待主要领导拍板决定”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带头,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等书籍,广泛涉猎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不断丰富履职尽责的知识储备、本领储备、能力储备,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祥云县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十项规定(试行)》,持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三是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不断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教育,适时更新县警示教育中心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介讲好家风故事,传承家和万事兴、百善孝为先、积善有余庆、忠厚传家久等观念,以家庭的“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四是切实提高谋划能力、决策水平。2020年12月22日,召开祥云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务虚会议,充分听取县级各牵头部门开展《祥云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40)》等19个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调度解决编制过程中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规划引领作用。巡视反馈至今,县委、县政府开展或配合省州领导、部门到祥调研区域性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工业发展、交通规划等工作28次,通过深入一线、听取多方意见、反复诊断把脉县情,进一步掌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收集到了大量有利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意见建议。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政府在巡视反馈之后召开的5次常务会议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祥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要求,会议纪律、议题确定、议题汇报、会议保密、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30)针对“部分会议时间过长、规模过大,决策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县委、政府召开的部分会议存在议题过多、讲话过长情况,少数属政府层面解决的工作事项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表决。脱贫攻坚中业务会就能解决的问题有时以大会形式召开”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20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工作推进缓慢的地方去,通过专题研究、现场办公等方式破解困难、解决问题。完善县委、县政府议事决策规范和制度,召开县委会议须提前3天报审,县委常委会议题数原则上控制在12个以内,会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个小时,单项议题时长不超过1个小时,单个议题汇报材料控制在3页以内;严格落实《祥云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祥云县人民政府规范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有关事项和常务会议决策程序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常务会议计划召开日前5天预通知议题上报单位谋划上报议题,常务会议计划召开日前1天截止议题上报,每次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不超过15个,未在时限内上报的议题原则上不提请当次常务会议研究;除传达学习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外,单个议题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之内。二是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和发文。从严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能以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或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简化会议议程,控制发言时间,全县性重要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60分钟,全县性工作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致辞等礼仪性讲话、交流发言和单项工作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持讲话控制在10分钟以内。2020年县委发文目标任务1377件,制发文件696件,同比下降45.8%;会议目标任务277个,召开会议201个,同比下降20.5%。三是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县委常委会的决策范围和议题相关要求。
(31)针对“领导班子推进工作的措施手段不多,直面问题不够。工作中考虑大局、较真碰硬不够,存在本位主义和利益至上倾向。个别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对相关公文不愿签署意见。有的成员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效率不高,习惯以开会、发文方式落实工作”的问题。一是县“四班子”领导带头克服安于现状、等靠要望的思维惰性,强化工作质量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提振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抢抓机遇、用好优势,保持信心定力,敢想敢干、敢打敢拼,壮志满怀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坚持一线工作法,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二是发扬开拓进取精神,锻造敢打敢拼的意志,结合开展“争当新时代激情奋进的祥云好干部”专题活动,县“四班子”领导要不断强化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各项工作。三是县委常委班子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王书记主持,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会指导。会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整个民主生活会既紧张严肃,又宽松和谐,班子成员之间能够敞开心扉、析事论理,极大的增强了党组织的核心凝聚力。会后,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推动发展。
(3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领导讲党课未达到要求”的问题。一是县委办党支部、县政府办党总支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至今已做了彻底纠正,达到要求。二是县委组织部将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和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从严从实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对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共建立25个县处级领导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500余场次,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2. 关于“人才选拔培养缺乏整体和长远规划,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对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县域各类人才总量不足,仅占总人口的5.46%。特别是工业园区管委会,较高素质的经济、技术、管理类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一是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县域紧缺人才清单,完善了县域人才库,于2020年11月制定出台了《荣誉人才引进聘用实施办法》《祥云县优秀人才关怀办法(试行)》等制度,构建荣誉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加大荣誉人才评聘引进力度,重点评聘引进一批“彩云牌”本土人才、“飞鸽型”祥云籍在外人才和“凤凰牌”高端人才,为祥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是组织开展了人才工作专题调研,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祥云县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的调研报告》,启动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备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服务、激励等制度体系。三是将人才工作列入全县党建和组织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督促和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县人才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有效推动人才工作落实见效。四是依托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园区工程,扎实做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和招聘方案制定工作,加大对财富工业园区、县物流园区的人才引进培养,助力两个园区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34)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办法不多。在一线识人、选人、用人力度不够,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和干部梯次配备有差距,目前全县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仅有9名”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于12月提拔配备2名32岁左右乡镇政府正职,提拔事业干部14名,截至2020年底,全县35岁及以下干部142人,占21%,占比较去年提高6%,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35)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顺畅,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未完成。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37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5人。44名超职数配备干部至今未消化”的问题。一是对12名在同一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交流14名优秀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历练,不断加强复合型干部的培养。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37名科级干部,已通过改任职级和平级调整岗位调整11名。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分类建立了全县公务员职级晋升初步人选名单,充分调动各方面、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二是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力度,在2020年11月和12月的两批干部调配中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3名,2021年内全部完成消化整改。
(36)针对“部分干部历练不多,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与干部的选、育、用、管各环节有机衔接不够,学习考察、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的问题。一是立足祥云发展定位和事业需要,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到现场”的力度,突出实效培养锻炼年轻干部。2020年10月以来,选派50名优秀年轻党政干部到上海集中培训,选调50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祥云县第四期青干班培训,选派干部参加省州调训79人次。同时注重在培训锻炼中考察识别干部,下派乡科级领导干部挂任村(社区)第一书记和乡镇党委副书记,在脱贫攻坚和基层一线历练摔打干部,在各类主体培训班次中实施学员学习情况综合评价制度,增强培训实效性。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动态管理和跟踪培养制度,着力搭建沿海发达地区及省州部门与祥云的双向立体式实践锻炼平台,12月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浙江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跟班学习锻炼。提前谋划2021年祥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依托省州调训、沪滇人才交流专项培训、县委组织部调训、县级行业部门专题培训,以及各级组织的挂职学习锻炼,2021年底前培训锻炼全县50%左右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二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突出政策理论和党性教育,着重提升干部培训锻炼的精准度,探索建立个性化培养计划和推优干部实施跟踪培养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为干部搭建“经常学、学得会、用得上”的培训平台,帮助全县各级干部拓宽思路视野、提升专业素养。
3. 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得不好,民主评议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指导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党支部分别进一步完善了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完善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从严从实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二是督促各乡镇党委和县属各党(工)委采取发送提醒函等形式,对本级管理且党组织关系隶属本乡镇本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普遍提醒,督促各级党员自觉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2020年1月以来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次数较多的,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四是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醒、报告、报备、通报、处理机制,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长期坚持。五是在巡察过程中,按照“三个聚焦”要求,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重业务、轻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被巡察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三会一课”“党费日”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党员发展工作,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民主集中制执行等纳入巡察范围,巡察以来,发现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126个,县委组织部以文件形式对巡察发现的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了2期;移交问题线索2件,涉及3人,对在发展党员方面负有责任的3人进了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问责2人。
(38)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部门领导违规决策”的问题。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县级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必须参加乡镇党政、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县委组织部门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各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检查指导,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及时通报,督促整改。2020年底对10个乡镇61个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将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3个乡镇、16个县级部门予以指出,并量化扣分,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四不直接分管”等涉及民主决策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内容,通过巡察发现决策方面的问题448个,并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由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被巡察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民主决策方面的制度和措施156项,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39)针对“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严把发展党员推荐关、培养关、考察关、纪律关,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印发了《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突击发展、关门主义、异地发展、不坚持程序步骤、党员档案管理混乱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违规违纪问题,会同县纪委监委研究处理。2014年5月以前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作个案处理。二是督促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三是对违规将判处缓刑人员杨某某(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介绍审核入党的祥城镇红土坡村委会原主任张某某、原副主任庞某某、原村党总支书记段某某以及祥城镇党委原副书记蒋某某4人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祥城镇组织办2名经办人员批评教育。对祥城镇新邑村村监委委员秦某某公开牵头组织集体迷信活动立案审查,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四是督促县司法局对县外刑满释放、解除矫正及目前矫正的党员进行梳理并上报县纪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0)针对“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精神懈怠,谋利踩‘红线’,遇事‘绕道走’”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争当新时代激情奋进的祥云好干部”专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一批、通报表扬一批、容错纠错一批、提拔使用一批,着力营造干部激情奋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风尚。二是建立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严厉治慵治懒,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树立激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监察导向。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格“三个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加大治慵治懒力度,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等问题。四是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彻底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净化不良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四)关于“巡视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方面
(41)针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仍需加强,少数单位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不足及对策,通过严督实导,把县委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传导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认真总结汲取上轮巡视整改不足和教训,2017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和2020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祥云巡视反馈后,县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突出政治引领、突出以上率下、突出严紧硬实、突出制度长效等4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印发了《中共祥云县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牵头负责人,整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将整改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在县委办公室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和整改督查办公室,并抽调了人员专门负责巡视整改的资料收集、督促检查、上报材料等工作。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祥云移交的违规津补贴立行立改过程中,县委印发了《省委第十巡视组违规发放津补贴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并由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进了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求县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参加分管联系部门巡察反馈会,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及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内容,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督促、再监督。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的日常整改监督责任,巡察整改情况由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把关,签字背书。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督查机制,责任制考核要认真评估验收巡视巡察整改的实效。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对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由于整改不力对县民政局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在规定期限内督促乡镇完成整改工作,收回专项资金2万元。在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同时对人防系统开展了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件3人,立案2人,政务处分2人。对新官不理旧账、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将县水投公司对巡察移交问题整改不力列入问题线索。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大政治任务,开展了县直部门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2020年,发现问题1601个,问题线索150件,向被巡党组织提出意见1025条,向乡镇纪委监察室提出意见建议34条,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94条,立案35件35人,实现了巡察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圆满完成了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42)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着重对“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有差距”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以检视问题整改成效,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是青海湖清淤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县水务局及时组织祥云水利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工程已完成湖内排水1170万立方米、湖底清淤45万立方米及2号渠至中河2.7公里的生态河道开挖、格宾笼填石2.7公里。工程预计2021年3月底完工。三是青海湖公园门前沟内垃圾清理整改落实情况。县水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完成了垃圾清理工作。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到青海湖开展清垃圾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了青海湖坝顶、前后坝坡、环湖沟(含青海湖公园门前沟)内垃圾,达到大坝、环湖沟内无裸露垃圾的效果;组织专业施工单位对闸室墙面小广告及还湖沟旁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制定了管护和监督措施,由青海湖(中河)管理所实行定岗定责、分人分段对大坝和环湖沟进行日常管护和垃圾清理,同时加强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重申驻村扶贫工作纪律,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调度,2020年进行6次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交叉检查,补齐短板和不足,确保了脱贫攻坚高质量收官。
三、下步打算
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州党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县委将以此轮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严格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祥云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紧盯整改目标,采取过硬措施,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和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防止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一抓到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努力的事项,从制度设计入手,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促落实。坚持以督查促落实,继续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提醒通报,加强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领导,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等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三)建章立制求长效。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注重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区域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的过程,以实际行动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3121232;地址:祥云县行政中心8楼810室;电子邮箱:xydcxx@163.com。
中共祥云县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