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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以“小巡察”调研监督加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22 18:02:51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各调研监督组要细化‘小巡察’调研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细致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查找县市纪委监委存在的管理盲区和漏洞,以问题整改推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县市纪委监委“小巡察”调研监督工作的方案》,由联系县市的监督检查室牵头,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参与,组成7个调研组,对联系的县市纪委监委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开展“小巡察”调研监督,实现今年对13个县市纪委监委的“小巡察”监督全覆盖。同时,绿春县纪委监委同步派出3个调研组对6个乡镇纪委开展“小巡察”相关工作。

“小巡察”调研监督围绕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开展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等情况;严厉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查处重点案件情况;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监督。通过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被问责或被处分人员谈话,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查找问题短板,由各调研组综合研判形成调研报告、问题清单,报州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问题整改清单后向被“巡察”县市纪委监委反馈,并跟进监督、整改销号。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州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探索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监督方式,同时贯通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力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及时精准处置,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打造思想政治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同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牢纪法意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此次“小巡察”坚持刀刃向内,充分借鉴日常监督、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经验,不护短、不怕亮丑、不回避矛盾,精准监督、突出实效,做到真督、真查、真发现问题,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防“灯下黑”。

“发现问题是为了找准问题症结,更好地解决问题。”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小巡察”既要把问题摸清楚,又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在管理上求突破,要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吴云秀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