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云南省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持续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4461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共发现问题151819个、移交问题线索7504件,立案1833人、党纪政务处分1541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
云南省各级巡察机构把生态环保、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作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基层党组织建设把脉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的痼疾顽症。
各市县巡察机构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通过对村巡察推动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342个,调整不敢担当、能力不足的村干部368名;施甸县对村巡察发现8个村小组20多年都未依法推选小组长而是实行户主轮流担任的问题,督促镇党委和村委会立行立改,按程序推选小组长,成立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
巡察过程中,该省市县巡察机构结合各地实际、贴合群众生活习惯、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探索创新巡察方式。马关县结合边疆民族、山高路远等实际开展“背包巡察”;昆明市、文山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地通过“码上巡察”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以来,云南全省各级巡察机构共走访群众20余万人次,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7000余件次。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云南省各级巡察机构深化成果运用,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效能提升。蒙自市通过对村巡察,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规范村级差旅费及误工补贴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何天华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