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派出10个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11个市直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近期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紧盯全市各级指挥部实体化运行、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落实、重点人员管理、重点场所管控、集中隔离点设置、村组(社区)网格化管理、冷链食品监管、应急准备、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织管理等10个重点方面,严格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四不二直”方式,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与体验式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我们整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下沉一线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旨在督促各地各部门精准施策、科学防控,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强化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了解掌握的情况,找准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认真查找和总结本地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形成监督任务清单,分类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和责任主体,细化明确25项重点监督事项和监督检查要点,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确保督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监督检查组将及时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踪问效,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督促主责部门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移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整改到位。此外,该市还将建立移交问题整改机制、移交问题督办机制和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黄艳惠 徐天德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