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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21-03-31 10:15:18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州纪委监委主动接受和加强外部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阳光监督员,这是自我警醒与自我约束精神的体现……”近日,一位列席怒江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的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在分组讨论时表示。

今年2月,怒江州纪委监委聘请的11名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作为这次全会被邀请的一批特殊的列席人员,他们全程参与全会的各项议程,对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有效发挥阳光监督员、家庭‘廉内助’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怒江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专门就阳光监督员的作用如何发挥进行安排部署。

作为加强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州纪委监委去年启动了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推荐考察工作。为更好地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州纪委监委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部门推荐、分析研判、组织考察、常委会讨论决定等程序,最终确定“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街道社区干部以及在职干部中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关心纪检监察事业的11名干部群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

“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完善自我监督的制度机制,确保监督执纪的权力不被滥用,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近年来,该州纪委监委在强力正风反腐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以严管体现厚爱,将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坚决防治“灯下黑”,用自身正、自身净引领良好党风政风“风向标”。2020年,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18人,处分8人、问责6人。

“邀请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列席全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调研、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发挥好这支外部监督队伍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自我监督抓实。”怒江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责任人表示。(高雪松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