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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3 11:30:44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所属机关、机构相关职位且符合《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报考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9时至18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2楼省社保局综合业务大厅。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各项工作。

(二)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明确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11项):

⑴《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⑶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⑷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⑸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⑹本人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⑺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⑻参加工作以来受到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⑼本人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⑽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

⑾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2张。

2.准考证原件2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4.档案内对“三龄两历”等情况有过认定的,必须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印章。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遴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五)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提前三天将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纸质说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jpg格式),发至省纪委省监委指定邮箱(gklx2021@126.com)。

(六)如有考生准考证丢失的,可到报名系统重新打印(系统开放时间截至:2021年3月27日12时)。

五、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进行2批次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