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办理的这个违纪案件引用条规不准确,请在正式移送审理前按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近日,大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该县某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开展预审时亮起了黄牌。
为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去年以来,大关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查审联动的“一案双预审”工作机制,在定性精准的基础上,客观分析被调查人行为违纪违法程度,准确认定责任,高效衔接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两个环节,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在移送审理前,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先对案件进行预审。纪检监察室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堵住审查阶段易犯、常犯问题的漏洞。
随后,由案件审理室对审查调查报告进行预审,倒逼案件承办单位回头查找、审视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审查报告存在的表述不清、责任区分不明、要件缺失等问题提出书面预审意见,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按照书面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引导取证。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案件预审32件,提出整改意见24条。
此外,该县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案件评审领导小组,抽调委机关精通审理业务、法律法规的干部组成评查组,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围绕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承办部门,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整改。
“‘一案双预审’制度真是管用、实用。以前参与办案,最怕案子被审理室退回来,现在我参与评查,不仅熟练掌握了审查工作流程、文书制发格式,还学到了实用的方法和技巧。”一名参与案件评查的乡镇纪委副书记表示。
“案件质量是衡量审查调查效果的标尺,必须要树牢案件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把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吕昭黎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