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期盼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专题业务培训班拉开了帷幕,参会的纪检监察干部热情高涨,学习认真,信心满满,谈认识,说看法,讲体会。今天继续刊发他们对此次培训的心声。
“当前,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中,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经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这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授课老师用大量鲜活案例讲解了问责的原则、程序和方式等内容,对我们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有很大帮助。”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组织各级党组织进行培训,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同时,精准规范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这次问责专题业务培训班很及时、很‘解渴’,是一次补工作‘短板’‘弱项’的好机会。通过培训,我进一步深化了对问责工作政治价值的认识,更加深刻地体悟到高质量的问责工作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寇静冬表示,本次培训课程从制度、实务、规范、评价四个层面设计,以典型案例带入,增强了情景认识,切实解决了平时工作中的困惑、厘清了工作思路,特别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高质量开展问责指明了方向。如,要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做到有的放矢、问到痛处,才能真正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再如,党委(党组)也有监督责任,纪委监委也有主体责任,并不只是监督责任,该发声时不发声也会成为被问责对象。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来实践,学思践悟,真正把学习所得转化为工作成效。
“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工作。”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驻云南建投集团监察专员张鹏表示,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连续出台《问责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这次又组织专项培训,针对问责虚化、泛化、随意化等问题“开方下药”,有针对性地提出许多对策和指导性专业性意见,尤其是培训过程中逐个“复盘”我省实际发生的问责实例,“手把手”教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切实做到精细化问责,确保问责板子“打到位、打精准”,培训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问责=惩处+挽救+警示+唤醒+激发’,问责的目的最终是要推动工作的落地落实。”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李江波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让他对推动精准有力实施问责有了更深体会,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失职失责者必须严肃问责,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问责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为最终目标,做到权责对等、依规依纪,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免问责泛化,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问责工作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的作用。
“据我所知,这种专题培训,近年来还是第一次。用一个个典型生动鲜活的案例诠释问责工作,是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问责流程、精准问责、提高问责质效的重要举措,更是对普洱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履职能力下了一场‘及时雨’,必将对我市问责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普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施自进表示,从日常工作中看,普洱市开展问责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问责不精准、问责泛化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将坚守问责专责监督的职责定位,认真把握新修订《问责条例》中“为什么问”“谁来问”“问的谁”“问什么”“怎么问”等核心要义,扎实开展问责工作。
“各位老师的授课,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和启迪,让我对新修订的《问责条例》11大类问责情形,尤其是对党的建设方面的问责情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问责过程中,我会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准确把握被问责对象所承担的政治责任。一方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另一方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实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良好效果。”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席梦龙说。
“我十分珍惜组织提供的这次培训机会。今天上午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专题培训,让我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有效实施问责的重要性。”云南大学监察处副处长杨燕表示,授课老师结合查处的一些问责案例,从人物、事件、起因、经过,到问责处理的主要做法娓娓道来,对帮助深刻理解全面落实问责工作各项规定具有重要的实操指导意义。
“通过案例分析讲解,我们学习到《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原则重点,对精准高效组织开展问责,准确区分责任,把握纪法尺度有了更深入更系统的理解,对问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有了认识和把握。我觉得本次学习培训内容有很强的指导性,我在边学习边思考的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一级主任科员赵悦说。
“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对问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我对问责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的理解,对如何精准有效问责也有了一定的思考;同时也倍感肩上责任重大,作为纪检干部,必须要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学精学透党纪党规,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云南民族大学纪检处综合科科长黄如美说。
“各位授课专家领导,以案为例,从制度、案例等方面,将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的宝贵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对制度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典型案例的全方位剖析,可谓是异彩纷呈,在答疑解惑的同时,让我们理清了思路,拓展了视野,为我们开展问责工作下了一场‘及时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机场)集团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员王静说。
“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最有效的培训方法。此次培训,以2019年以来委机关查办的5个典型性、代表性的问责案件为例,梳理总结案件办理经验,从案件由来、查处重点、责任认定、组织调查方式、追责问责情况、以案促改效果、开展问责激励谈心谈话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这种方法很受用。”丽江市宁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杨光泽说。
“这次非常荣幸地参与到了此次培训工作的准备过程当中,也切实感受到了,为开展好此次培训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全体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他们的工作态度值得学习!”在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班学习的盘龙区干部罗婷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