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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1-03-11 16:45:20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玉溪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容错纠错机制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大胆履行职责;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大力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分层分类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让干部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有信访件反映你在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优亲厚友等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失实,今天召开会议为你公开澄清问题,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担当履职……”

在玉溪市,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证明已不鲜见。这背后,是该市各级党委和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决心和态度。

该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委先后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去年,该市制定出台《玉溪市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提出视问题性质、错误动机、轻重程度等不同情况区分对待,并对在影响期内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工作实绩突出、重大项目中作出较大贡献等7类影响期满后可以提拔使用的情形作出规定,直接回应了受处分干部重新任用谁来提、什么时候提、如何提等问题,让各级党委(党组)有章可循。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诚关爱,做到监督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该市使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4S”店,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按下工作的“快进键”,跑出持续推进“玉溪之变”的“加速度”。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干部敢担当难免会触碰一些人的‘奶酪’、得罪部分人,遭受质疑诬告。”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针对这种情况,我委对反映不实、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且能够证明系诬告陷害、恶意中伤或乱告错告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开澄清正名。”

据悉,去年以来,全市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5名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解锁除枷”,持续释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玉纪宣  柴静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