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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从源头预防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1-03-09 18:01:42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现在村上的重大事情、资金使用等情况,他们都会在这个小黑板上进行公开,这种做法加深了老百姓对村干部的信任。”

近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守护农村集体家底,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弥勒市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健全完善“村财乡(镇)管”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监督管理。各村设一名固定报账员,按照定点做账、定人管理、定时公开的程序,规范财务开支、报账及现金管理支取审批;建立村集体资源、资产台账制度、公开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镇纪委定期对公开情况、“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公开、选择性公开,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建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切实抓实抓细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精准监督,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做到对重大事项、重要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绿春县纪委监委成立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三资”清查相关业务培训会,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全州各县市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巡察内容之一,将监督触角延伸至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一级,对村级资产、资金等是否全面、合理如实登记情况进行清查,并联合审计、财政、农科等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农村‘三资’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三资’使用的监管,以铁的纪律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保障群众利益落到实处,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竟瞩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