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羊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何某虚开单据入账、做平账目收支,冲抵账目亏空,给集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标准和尺度,严以律己、守住“底线”“红线”,成为明规守法的明白人,日前,宜良县组织召开2021年“明规守法”警示教育启动仪式以及“明规守法”第一课。同一天,“明规守法”纪法学堂栏目在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县纪委监委秉持权力在哪里,廉政风险就在哪里。“明规守法”第一课主动将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60余名一把手纳入警示教育关注对象,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同时,通过讲述“为什么要开展‘明规守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规矩有哪些”“典型违规违法案例”和“如何做到明规守法”四个方面,紧密结合党史国史,简明扼要地阐述遵规守法的重要性,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身边人身边事,更能令人感同身受。“明规守法”第一课在强化理论学习的同时,积极引入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案例,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引导一把手从严把好理想信念宗旨“总开关”,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认真履职,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上好开年警示教育第一课,落下作风建设“第一锤”。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明规守法’第一课的教育引导,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的权力必然会带来种种诱惑和考验,我们必须从党史国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加强自我约束,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学习完“明规守法”第一课后说道。
据悉,该县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党纪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制定印发《宜良县2021年开展“明规守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该县还通过开展“明规守法”第一课、警示教育宣讲、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组织纪法考试活动、开设线上“纪法学堂专栏”等多种方式长鸣警示钟,常打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增强遵规守法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开展警示教育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环节,开展过程中需要不断丰富内容。前不久,省纪委监委通过‘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集中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我们及时将其加入到活动内容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加大警示和教育力度,让党员干部受到震撼和触动,不断提升警示教育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陈正良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