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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以评促查以评促改 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1-03-03 17:20:2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案件事实能不能经得起推敲?办案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该案件谈话笔录中被调查人身份信息记录不完善,请及时补充完整,以后注意不要缺漏信息。”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针对监督检查室的办结案件进行审理并提出反馈意见。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精准”二字,形成严密证据链条,严把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

为确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调研小组对该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调研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认真审核把关,全面履行案件审理职责职能。

该市去年成立了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为成员,抽调8个县(区)分管审理工作领导及审理室主任参加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专班,对墨江县2019年办结以及正在办理的282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新模式,探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市、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及乡(镇)等单位中探索集中统一、分片交叉、上下联运的案件审理模式,层层把关,压实责任。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结自办案件共22件24人(含上年立案件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正在审理10件10人,移送审查起诉7件7人,退回补充调查0件0人,问责事项审核17件17人;办理市级报批案件2件2人、县级6件6人,办理县级申诉案件0件0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平时对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对片区会审员采取集中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不断强化会审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所审案件质量明显提升,片区审理的优势和作用日益突显。同时,将审理人员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培训纳入2021年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县纪委工作人员到市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同时,将利用支部活动等平台强化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办件质量评查常态机制,以评促查、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使命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茹婷婷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