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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谈话函询是“良药” 防止“小病”变“重疾”

发布时间:2021-03-02 19:57:13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我们收到举报,反映称你违规收受下属单位节日慰问红包,请你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说明。”单刀直入,大理州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向被谈话人王某严肃地说明了找其谈话函询的原因。

“我印象里没有这件事,我记不清了。”王某顿时收起刚进门时的微笑,表情瞬间凝重。

“你再好好想想,认真回忆一下。谈话函询既是了解情况,也是组织在给机会。如果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一而再、再而三地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就是错上加错。”谈话组郑重告知王某,如果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相关情况将会面临的后果。

王某沉默了一会儿,“我认真回忆了一下,是有这么一件事,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防止党员干部由“小病”变“重疾”的行之有效的方式。近年来,该室始终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谈话函询作为反映干部一般性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

盯住问题不放,避免一函了之。为严防敷衍塞责,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做实做细谈话函询工作,该室对函询结果加大核实力度,对多次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且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实,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并及时反馈,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等情形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断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做好“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要求并督促谈话函询对象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说明谈话函询情况,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在受邀参加的联系部门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该室主要负责人员总是特别留意谈话函询对象是否针对函询问题在会上作出说明,坚决杜绝掩耳盗铃、走过场现象发生。

采信告知,为党员干部解开心结。监督有力度,关爱有温度,为做好谈话函询后的处置工作,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并了结的,该室及时反馈结果,解开被错告干部的心结。给干部“减压”“撑腰”,引导党员干部视监督为信任、化压力为动力,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

“严管就是厚爱,谈话函询是以帮助教育、及时挽救为出发点的监督方式,充分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决不容许走过场。”该室负责人表示。(杨银鉴  杨源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