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选取一批承办案件中的重点典型行贿人员,以面对面谈话或电话谈话的方式开展回访教育。这次回访教育主要针对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商人和存在行贿行为的公职人员等两类行贿人员。“相比其他行贿人员,公职人员行贿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需要重点关注。”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蒋骅说。
谈话一开始,纪检监察干部先请行贿人员简单介绍近期工作和生活情况。“以前有攀附高官的错误心态,总觉得干工程项目,不行贿就难以推进,行贿后心又不安。”一番沟通后,承建绿化工程项目的行贿人员陈某打开了话匣子。
“与当初接受调查询问时相比,回访教育的氛围更宽松,行贿人员的心理压力较小,能够敞开心扉谈论‘围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方式方法,以及所知晓的行业‘潜规则’。”蒋骅说。
为强化教育引导,谈话中,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回访对象的反省态度和思想认识,从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行业风气、企业诚信经营等角度,深刻剖析行贿行为对当地政治生态、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身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帮助行贿人员消除错误观念,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谈话的最后,陈某向回访干部说出了下一步的打算:“我之前确实没有树立好正确的经营观念,实在惭愧。现在回老家带领村民们搞养殖种植,一起发家致富,绝不再起歪心思。”
“回访教育改变了过去对行贿人员关心关注不足的工作模式。”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接受回访的行贿人员思想转化后,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身边人、业内人,有利于行业风气。同时,有助于摸清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和思想根源,更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增强预防和惩治贿赂犯罪的能力。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金良平告诉记者,回访教育结束后,还会对行贿人员进行持续关注。“我们会和所在地纪委监委做好沟通联动,了解他们承建项目的完成情况、有无新的举报线索等,督促回访对象把承诺落实在行动上。”(左翰嫡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