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先曝光,后续核查再处理,省纪委省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监督往深里走、往细里去,警钟长鸣、发条常紧,集中彰显——
抓作风建设的云南辨识度
如果时间倒回2021年2月14日,张平绝不会再去喝那2杯米酒。
“懊悔死了,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看到自己的名字。”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安监站站长张平痛悔不已。
同样,如果时间倒回2021年2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干部皇甫振华也绝不会心存一丝侥幸、喝下2杯啤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0日起,省纪委省监委连续15天对我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每日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在党员干部中引发震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给当事人当头棒喝。
“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省纪委省监委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动,在提高监督时效和质效上着力、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通报不计其细,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
发现即通报提高监督时效
“通报太快了,小失误造成大影响,相当后悔。”2月12日一早,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滇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书记黎永平,一早看到“通报曝光”推送,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
羞愧、懊悔、担心……黎永平内心五味杂陈,痛悔过失,“现在看到白酒心里就发怵,开车不喝酒,哪怕不开车也不喝了。”
发现问题到通报之迅速,同样让他们感到震慑常在:
——普洱市思茅区第一中学教师杨健菁2月10日1:1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12日即被通报。
——党员、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羊街乡戈垤村村民李生保2月9日22:00在羊街乡锅底村澜普新村因为赌博被元江县公安局查处,13日即被通报。
——巧家县炉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勇衡2月12日20: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14日即被通报。
……
从发现问题到通报曝光之间的间隔,多则五六天,少则三两天,过去15天,在监督时效上,省纪委省监委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过去,即使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从发现、调查核实再到处理周期很长。”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容易造成监督的距离感,减弱了监督对作风建设的推动力,从而影响监督的质效。
因此,这一次通报曝光打破以往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处置完毕再通报”的模式,采取公安机关发现移交后就“立即核实、马上曝光、再行处理”方式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这也最大限度避免说情干预、打招呼等人情干扰,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放大警示震慑效应。”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一律及时快速通报”之后,接受的就是整个社会的监督,堵塞了说情、打招呼,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漏洞”。同时,这也是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权力的一种监督,让执法者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杜绝公权私用。
“围绕着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通过我们的作风建设,让群众有获得感。”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抓早抓小,言而有预,早在2月8日,省纪委省监委就发布了“预警告示”,至2月24日,省纪委省监委共通报15批次63人。
联动监督触及群众感知点
能及时通报发现的赌博、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问题,这背后,是省纪委省监委与公安机关将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的积极探索。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做到信息及时互通、监督有效互动,导致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滞后,甚至存在‘盲区’和‘漏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甚至出现已被司法机关处理,但所在单位或支部并不知情,直到再次发生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处才得知此人的“陈年旧疾”。
“这一次我们和公安联动,公安机关在查到酒驾、赌博等情况时,首先要核实身份,要对他是否是党员、是否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这种身份进行初步的核实后,即刻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再进行详细核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通过探索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如何更好地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与派驻机构、省州(市)两级纪委监委通过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的具体实践,在核实身份环节,就让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支部第一时间知晓问题,督促时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赌博、酒后驾驶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就在身边,群众感知度高,直接关乎党员干部形象,不及时制止,严重影响干群关系。
聚焦群众身边的、群众感知度高的问题来抓作风建设,这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作风建设的一个抓点和着力点。
集中通报以来,社会反响强烈,除媒体转载外,众多网民在互动平台上积极参与讨论,纷纷点赞。有网友说:“做法全国独创!点赞!”网友认为持续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截至23日,通报阅读量仅“清风云南”公众号即达270余万人次,网友留言3900余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监督。
“同时这次密集通报曝光,在我们抓作风建设工作中是一个重要节点,更是一个‘路标式’的工作——作风建设从典型案件通报,到发现即报,再到现在的在联动当中提速,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打开了我们的监督视野。”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纪检监察机关往前一步、公安机关往前一步,胳膊挽胳膊,织密监督网络。”该负责人表示。
监督不厌其细抓作风驰而不息
在提升监督质效的探索中,“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云南早有实践。
——“还原当时情景和过程,把牌子是什么、数量是多少、均价是多少,共计多少钱,以及谁申请、经谁同意、是谁批准等一一见报……”2019年11月11日至22日,12家省属国有企业党委陆续主动公开曝光14期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1月3日开始,省国资委党委陆续通报此前主动曝光的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回应关切,兑现承诺;
——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监督推动下,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日,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司法厅等3家省直单位党委先后主动通报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公开作出关于抓好整改落实的承诺。2021年1月21日起,云南分批次通报3家单位整改处理情况。
推动“自曝家丑”,公开姓名、追根溯源寻找病因,找准了纠治“四风”问题的着力点,出新又出彩,提升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在抓作风上不计其细、不计其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善,持续让群众可感知,让群众能监督。”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督要往深里走、往细里去,要更着重于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紧跟一步走,实现一浪叠一浪的推进力,云南持之以恒在抓作风建设的方式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彰显抓作风建设的云南决心。
“我们还将在联动监督、上下监督等机制建设上着力,把这一通报曝光形式常态化。”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月21日开始,全省各州市纪委监委积极作为,主动跟进,迅速在州市主要媒体通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
据了解,2月24日集中通报结束后,省纪委省监委将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要求,指导州市纪委监委妥善处置通报曝光的问题。
坚持严而有“格”,在后续处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按照不同的主体身份,区分酒驾与醉驾、违法与犯罪,综合考虑危害程度、认识态度等相关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审慎稳妥的处置。
严字当头动真碰硬、“重锤”常敲,从2021年3月起,省纪委省监委还将每月向社会通报公安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情况,锻造作风建设“新常态”。(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