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10日起,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目前共通报15期63起问题,涉及党员、公职人员6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直机关和省属企业6人,其中省属企业5人,省直机关1人。
1.皇甫振华,中共党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干部。
2.王雷,中共党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3.吴凤状,云南康旅集团下属众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项目水电负责人。
4.黎永平,中共党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滇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书记。
5.周爱琛,中共党员,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屯锡矿一坑六区党支部书记。
6.朱春泉,中共党员,云南建投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直管部副经理、安全总监。
二、州(市)57人,其中涉嫌酒驾50人,赌博7人。分系统看,党政群机关29人,教育系统9人,农村党员7人,村组干部6人,医疗卫生系统3人,企业3人。
(一)昆明市6人,其中县直部门2人,乡镇干部2人,村组干部1人,企业1人。
1.段秋浩,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2.李健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海村委会五组组长。
3.李云奎,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科科长兼交安站站长。
4.张平,昆明市石林县石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安监站站长。
5.杨伟,昆明市富民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副科长。
6.杨海峰,中共党员,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配件部门副经理。
(二)昭通市4人,其中乡镇干部2人,县直部门1人,教育系统1人。
1.谢正元,中共党员,昭通市水富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2.云昆,中共党员,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人大主席。
3.陈勇衡,中共党员,昭通市巧家县炉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4.邓兴党,中共党员,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中心学校红泥闸小学教师。
(三)曲靖市5人,其中教育系统2人,县直部门1人,乡镇干部1人,农村党员1人。
1.韩正贵,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2.刘东波,中共党员,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阿窝完小校长。
3.陶岗,曲靖市师宗县漾月法雨完全小学教导主任。
4.陈世庚,中共党员,曲靖市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乐丰乡姑着村委会第一书记。
5.李正安,中共党员,曲靖市师宗县高良乡坝林村村民。
(四)玉溪市4人,其中村组干部2人,县直部门1人,农村党员1人。
1.崔正先,中共党员,玉溪市澄江市右所镇小湾社区陷塘小组党支部书记、
2.李正,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县羊街乡戈垤村昆南组副组长、
3.李生保,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县羊街乡戈垤村村民。
4.罗晓晨,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管理所副所长、二级主任科员、
(五)保山市3人,其中医疗卫生系统1人,村组干部1人,农村党员1人。
1.李明清,中共党员,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西亚村村民。
2.王云峰,中共党员,保山市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3.李国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六合村大洼子组小组长。
(六)楚雄州1人。
张世光,中共党员,楚雄州武定县民族中学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狮山镇陈官村委会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七)红河州7人,其中县直部门3人,乡镇干部2人,教育系统1人,企业1人。
1.王学平,中共党员,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工作人员。
2.邹杨,红河州河口县住建局协管员。
3.杨文凯,中共党员,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人民政府财政所二级主任科员。
4.古朝国,中共党员,红河州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国土和城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5.刘忠辉,中共党员,红河州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作业区土地管理员。
6.李发祥,中共党员,红河州河口县住建局机关工勤人员。
7.黄俊铭,中共党员,红河州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就业局副局长。
(八)文山州5人,其中县直部门3人,教育系统1人,农村党员1人。
1.李有亮,中共党员,文山州西畴县工商联副主席。
2.黄保才,中共党员,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村民。
3.黄安文,中共党员,文山州文山市供销合作社二级主任科员。
4.杨翔,中共党员,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回龙小学教师。
5.王兴文,中共党员,文山州马关县边防办专职副主任。
(九)普洱市6人,其中县直部门2人,教育系统2人,村组干部1人,企业1人。
1.杨健菁,中共党员,普洱市思茅区第一中学教师。
2.罗家保,中共党员,普洱市墨江县酒江酒业有限公司职工。
3.高俊忠,中共党员,普洱市孟连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4.刀建新,中共党员,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景吭村委会三组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5.何文武,中共党员,普洱市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6.杨忠武,中共党员,普洱市镇沅县政协退休干部。
(十)西双版纳州1人。
郭江,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
(十一)大理州5人,其中县直部门3人,医疗卫生系统2人。
1.张利飞,中共党员,大理州云龙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何斌飞,中共党员,大理州祥云县人民医院医生。
3.李五生,大理州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4.范立斌,中共党员,大理州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驾驶员(高级工)。
5.徐学云,中共党员,大理州巍山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十二)德宏州4人,其中县直部门2人,州直部门1人,村组干部1人。
1.朱松林,中共党员,德宏州芒市芒市镇中东村委会工作人员。
2.朱德佐,中共党员,德宏州人大机关工勤人员。
3.朱家宏,德宏州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
4.董文宏,中共党员,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十三)丽江市2人,其中农村党员1人,企业1人。
1.沙成文,中共党员,丽江英茂种植业有限公司网络种植负责人。
2.和国文,中共党员,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鲁瓦村委会正雄组村民。
(十四)迪庆州1人。
韩军荣,中共党员,迪庆州维西县白济汛乡共吉村村民。
(十五)临沧市3人,其中乡镇干部1人,教育系统1人,农村党员1人。
1.杨恒,中共党员,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干部。
2.毕强,中共党员,临沧市永德县勐板乡白岩完小校长。
3.孙国良,中共党员,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蕨坝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