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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 上好新年警示教育“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1-02-24 16:22:14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张泽忠,中共党员,昆明市官渡区居民,2021年2月11日23时21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月22日,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昆明市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10起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连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每日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第一时间转发相关通报,并通过集中通报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明法,上好开年警示教育“第一课”,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的‘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楷模。”春节收假第一天,官渡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近日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增强自身建设紧迫感,持续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

“作为他的妻子,本应该多提醒、约束他,但因为过年,老家亲戚到访,我们都放松了警惕……”近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石林县石林街道安监站张某的妻子说道。据悉,通报后第一时间,石林县纪委监委向张某的妻子、父母进行了情况核实,对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该街道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以案警示。

寻甸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本地一名干部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移交至仁德街道纪工委处理。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针对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重申纪律要求,做到早警醒、早纠正、早处置。

盘龙区双龙街道纪工委通过街道和社区纪检、党建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转发、宣传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并以“清风春城”通报曝光的盘龙区青云街道青龙村居民毕建生这一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与街道纪检干部、社区监委成员展开讨论,警醒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在“八小时内外”都要守好纪律红线,系好遵纪守法的“安全带”。

“家不以规矩则败,国不以规矩则衰。”嵩明县结合省纪委监委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公职人员酒驾行为的警示教育,将该县近年来查处的公职人员酒驾案件作为该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警示厅中的一个板块,向前来参观的人现场讲解,敲响警钟。

宜良县纪委监委主动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加入《宜良县2021年开展“明规守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将针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和乡镇党政班子,以及近两年来新提拔科级干部,精心挑选典型案件,开展“明规守法”主题警示教育宣讲。

呈贡区纪委监委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把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的重要内容,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针对教师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频发这一现象,安宁市教体系统及时明确学习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教师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及时互通、监督有效互动,持续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艳芳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