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临沧:用好曝光利器 亮剑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24 16:21:30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此次通报曝光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影响力、震慑力效果明显,释放的是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强烈信号,让心存侥幸者、忘记身份者无处遁形!”

据悉,这是云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张彩云对省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连续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举措发出的赞叹。连日来,浏览“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曝光台成了临沧广大人民群众每天的“固定动作”。

在省纪委监委集中曝光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于近日通过“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点名道姓曝光了5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通报一经发出,短短一个小时,点击量破万。

酒驾醉驾极易造成恶性的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把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活动与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作风大整顿的重要内容,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集体谈话、个别提醒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坚决把“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抓细抓实,做到防微杜渐。

在重要时间节点,该市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及时发送提醒短信,使党员和公职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远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发生。

此外,该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通过建立党员、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问题的线索台账,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并对酒驾醉驾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问题的发生。

在保持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高压惩治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到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公开宣读处分决定,深刻剖析违纪问题,深入解读党纪法规,让被处分人认识错误根源,让“身边人”反躬自省,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治本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警示教育的效果。

作风建设无小事。在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看来,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在下步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徐守菊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