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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以系列通报为镜鉴 持续强化纪法意识

发布时间:2021-02-20 15:49:17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春节期间,省纪委监委连续通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从今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日紧盯春节关键节点,针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赌博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普洱市纪委监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扩大通报的震慑、教育力度,通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报的效果辐射到基层,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有的酒驾醉驾行为背后,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王若楠表示,连续通报释放了省纪委监委对实施酒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从政治上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高度审视、坚决遏制。

在目前发布的11期52个问题通报中,该市镇沅县、墨江县、孟连县均有相关人员被通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更是纷纷对照反思,引以为戒。

“酒驾不是小事。指名道姓地曝光身边人,更具有警醒警示作用,震慑效果强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案例通报中汲取教训,带头明责,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墨江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章伟民说。

“系列通报曝光的问题再次告诫我们纪律无小事,底线不可逾越,红线不能触碰。”镇沅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游磊表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应当养成这样一种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每做一件事,每讲一句话,首先从纪律的角度想想能不能做、当不当讲”

镇沅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曝光,这不仅是一种教训更是一种警示。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罗琼艳表示,“我们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能职责,迅速行动,立马对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开展约谈提醒。在即将召开的开学动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任何事情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这两位领导都很熟悉,因酒驾被通报确实太不应该,真是让人警醒。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风气、引导一种方向。作为纪检监察的宣传干部,今后一定加大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孟连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刘松琳说。

紧盯春节节点,抓早抓小,严查快处,这不仅是省纪委监委对广大党员、公职人员的严管,更是监督手段背后的厚爱。

“过节不忘纪律、放假不放制度。酒驾赌博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是对家人不负责,我们必须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党纪国法之弦,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思茅区纪委监委干部旺珍,在认真学习通报后感叹道。

“通报曝光不是非要和谁过不去,是为了惩戒当事人、警醒更多人,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宁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晓君表示,一个通报就是一声警钟、一剂预防针,被点名的党员干部红了脸、出了汗,就有了悬崖勒马的机会,有了从危险的边缘退一步的机会,而更多的党员干部也可以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时刻反躬自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守住底线, 不越红线。

公职人员要当好尊法守法的先行者。党纪严于国法,严守纪律是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公职人员的义务,更是责任。

“党员、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眼里,都有群众跟随的脚步。党员、公职人员是优秀典范,群众就会向着典范靠近;反之,党员、公职人员是反面典型,群众嗤之以鼻的同时也会纷纷效仿。”景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程汝梁认为。

“党员、公职人员备受社会关注,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带头做表率,而且要带动和影响身边的群众,不触碰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西盟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程箐晶表示。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这一系列的通报给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一些思考,如何从生活的方方面面入手,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探索更有效更无缝的监督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就该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宁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晓君认为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把监督视角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是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的有效监督方式。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应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首要标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以此次系列通报为戒,做品行端正的示范者,做正能量的传播者。(马颖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