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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07:56:04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省纪委省监委将从2021年2月10日起,持续15天,对我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每日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后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嫖娼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线索,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在云南日报、云南网、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等省级媒体公开通报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集中通报曝光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月24日。

集中通报曝光范围:全省因酒后驾车、赌博、嫖娼等涉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党员。

省纪委省监委将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做好对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并从2021年3月起,每月向社会通报公安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通报曝光的问题提供线索,省纪委省监委将对相关举报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和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

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适用纪法条款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