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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庭审旁听活动 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1-02-28 13:18:42   来源:云南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我辜负了党和组织的培养,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认罪悔罪,恳请法院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石林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陈志勇声泪俱下,发自内心地忏悔。

近日,石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昆明空港经济区纪工委原副书记陈志勇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昆明空港经济区新发社区杉松园小组原小组长徐崇义贪污、行贿案件。为以案为镜、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新区纪检监察干部和空港经济区下辖20个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到石林县人民法院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旁听,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警醒新区纪检监察干部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在为期一天的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零距离观看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尤其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陈志勇、徐崇义的忏悔,直击旁听人员内心,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亲身观摩庭审感受法律的权威,亲眼目睹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让在场的所有人触动极大。在亲眼目睹被告人的痛苦忏悔后,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纷纷表示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让人震撼。

经查,陈志勇违反政治纪律,先后两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加班费;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徐崇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行贿、贪污犯罪,被开除党籍。

“这次庭审,对我来说是一堂鲜活的政治课。我的感触特别深,纪检监察机关不是避风港、‘保险箱’,我们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常怀戒惧,作为监督别人的人,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牢记惩恶扬善之剑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让其成为双刃剑。”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干部郝刚这样说道。

庭审结束后,空港经济区纪工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案例真是最鲜活的教科书、最好的清醒剂,看到昔日同事受审,警醒自己要树牢廉洁意识,决不能因一时贪念蒙蔽了双眼、冲昏了头脑,自毁前程、失去自由。”

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自去年以来,纪检监察工委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坚持刀刃向内,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主动查处了新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注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积极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有针对性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赴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途径,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以案明纪,常敲警钟,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