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以“创新”破解难题,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巡察工作彰显落实“两个维护”重要职责,重点围绕“六稳”“六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先后开展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脱贫攻坚、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专项巡察和人防系统、国有企业机动巡察,边巡边移、边巡边改,积极探索“先通报、再核查”方式,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曝光,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靶向整治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推进巡察全覆盖,利剑直插基层打通“神经末梢”,实现五届市委对101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和70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和窗口服务行业中许多长期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上下联动“一盘棋”,构建系统集成监督网。采取“市县同步、以市带县、整体推进”工作方法,坚持市级统筹、分级负责,以提级巡、交叉巡、联动巡多种方式,形成“全市一盘棋、构建一张网、工作一体化”的市县巡察工作格局。成立9个巡察指导督导组,“一对一”对县(市、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导,面对面传经验,手把手教方法,发现解决一批主体责任未压实、政治监督不聚焦、发现问题不精准、“后半篇”文章未压实、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县(市、区)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推动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在推动真改实改方面见真章、动真格。探索建立起责任明晰、操作规范、环环相扣、评价健全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玉溪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玉溪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巡察整改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加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检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无盲区。瞄准突出问题,协同推进整改落实,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巡察整改监督体系。
开展巡察整改复盘,对市委前十轮常规巡察77家单位及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巡察整改复盘检查,及时推动巡察整改的“回炉”“补课”,同时,组建整改督导组对整改复盘被评价为合格的16家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确保反馈问题销号清零,以“巡诊复检”实效取信于民。制定《省委巡视县(市、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实市直相关部门责任,上下联动抓整改,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紧盯省委第十轮、十一轮巡视反馈8个县(市、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重点难点问题94个,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高质量完成。
融合监督促发展,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巡纪协作配合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玉溪市关于结合常规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部门和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机构监督协作机制,全力构建“一体化”联动协作监督网,有力推动政治监督向使命聚焦、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攥指成拳、聚力攻坚,推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加速形成,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以高质量巡察监督促使各级党组织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云南省纪委监委 ||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