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印发《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问题整改的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落实。
《通知》指出,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是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以加强对审计发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为切入点,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把督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守职责定位、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通知》明确从5方面找准监督切入点,即: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在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情况;扶贫、农业农村、审计、财政、发改委等扶贫主责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重点关注各主责部门针对审计、巡视巡察指出在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违规建设或建成后未达到预期效益等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州级主责单位责任,紧盯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分解监督整改清单,明确督促整改的内容、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等;充分发挥“2+1+1”联动机制作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监督。
此外,州纪委监委还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同向发力、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办、了解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在督促整改中存在的职责定位不准、履行职责不力问题,认真进行监督责任倒查。对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据悉,去年全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件58人、6个单位,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3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典型问题15批38件102人(次),帮助解决问题35个。(岩温扁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