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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对10名脱贫攻坚主责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21-01-28 15:48:43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要紧盯各主责部门履行行业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按照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做到及时移送,通过精准监督,认真履职尽责……”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对10名脱贫攻坚主责部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派驻机构“探照灯”作用。

去年以来,该州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建立脱贫攻坚主责部门问题线索排查、移送机制,督促行业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抓实监督责任。州纪委常委带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调研工作,下沉到县市和乡镇、村组开展“蹲点式”调研,共发现问题40个。

搭建信访“直通车”。该州通过在乡、村两级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通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举报平台,整合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和多媒体等资源,形成“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有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强扶贫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台账管理。去年以来,全州共受理脱贫攻坚信访举报14件,办结12件,立案审查1件,初步核实1件。

全州通过开展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45个。州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蹲点式”监督,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去年以来,该州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84个。

据悉,全州去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9件,其中立案查处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党员干部53名,批评教育162人;通报曝光38批次43起49人。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纪律保障。”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和鲲  周杨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