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立足政治监督职责,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丽江市纪委监委注重因时因势因人精准施教,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分类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干部家庭助廉警示教育和廉政家访活动,适时改版升级市级廉政教育基地警示内容,因地制宜建设各区县廉政教育阵地。2020年至今,全市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37场次,接受警示教育1万余人次。
创新警示教育方式。丽江市建立“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治”机制,每查结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解读纪法条规和制度要求。落实案发单位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制度,同步制定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工作方案,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探索推行召开党支部会议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督促案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以专项治理推动以案促改。结合全国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丽江市纪委监委查办了市人防办原主任黄光富案,清缴违规减免、欠缴费用8000余万元,通过认真梳理,找准人防系统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向市人防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其存在的突出问题9条,提出10个方面整改意见。
以监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改。丽江市聚焦近两年来查处的9名时任或原任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分别召开政治生态分析评估会和以案促改联席会,深入总结剖析发案的机理、规律,深挖细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或涉案单位、关联单位下发能整改、易操作、可检查的监察建议,将“一纸建议书”变成问题协同整改、系统综合治理的“指南针”,不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探索建立“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再监督再检查—结果综合运用”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链条,完善限期反馈、“回头看”、提醒预警、考核评价“四项机制”,形成以案促改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建议落地落实。2020年,丽江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4份,督促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整改问题143个,修订完善制度规定223项。(作者邹萍系云南省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