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7:41:02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5月2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省委老干部局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教育,筑牢巡视整改思想基础。省委老干部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16日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局领导班子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障。在整改中,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在政治上找原因,查摆政治上存在的偏差,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集中发力。省委第十巡视组向省委老干部局反馈巡视意见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晏淼立即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成立了省委老干部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由晏淼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及时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晏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既抓总谋划,又亲力亲为,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措施逐条讨论研究,整改成效逐条审核把关,确保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部改彻底、改到位。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分管领域问题,一抓到底、推动解决,形成了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细化分解任务,逐一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省委老干部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省委老干部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7个问题,细化为113项具体整改措施,把全部整改内容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每一项整改措施都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直属单位)认领,各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围绕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方案,制定相应的子方案16个。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将整改工作细化到岗位,明确到个人。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建立制度的,积极进行废改立共制定、修订制度44项,做到全部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加强督查督办,扎实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在整改工作中实行严格的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督查督办,逐项跟进落实、挂账销号。实行巡视整改动态报告机制,各处室(直属单位)定期报告整改工作情况,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动态更新,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两轮监督检查,召开了巡视整改督查情况汇报会,切实掌握和推进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任务督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项项有结果,真正使巡视问题整改转化为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坚持一以贯之不够、未学深悟透”问题。一是修改完善省委老干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省委老干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应有功能。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同步学习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学习,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为干部职工深入解读《民法典》,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党内法规测试,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深入拓展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活动,局领导带头讲党课,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微党课·微讲堂”活动,着力打造“银发聚力彩云南·我们在行动”学习讲坛,整合培训资源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多渠道、多层次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学习实效。四是明确理论学习重点,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常态化学习,作为对各支部理论学习检查的重点内容。

(2)针对“联系思想实际、指导实践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老干部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配合,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根据中组部重点调研课题、省级党群课题、省委老干部局课题三个层面,确定了5个调研课题,组织各州(市)委老干部局、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成果,探索构建高效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融入党的建设全局。三是以点带面探索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全省已有曲靖、玉溪、大理、保山、昭通、怒江、德宏等8个州(市),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等21家省直单位相继建立荣誉退休制度,全省整体推进的态势基本形成。四是抓好精品“微党课”评选工作,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全省自下而上精心策划推出120余个微党课,精选10个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形式多样、质量过硬的精品“微党课”,在广大离退休党员中形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时代精神、点赞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的“好声音”。五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积极探索总结我省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拟结合中央政策和我省实际,适时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是落实好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正常增长机制,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老通〔2020〕29号),提高建初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的关心和照顾。七是健全和完善建初干部特困帮扶工作机制,坚持重要时间节点看望慰问制度,对有特殊困难的建初干部适时给予帮助,做好雪中送炭工作,每年春节前对有特殊困难的建初干部进行看望慰问。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在‘四个更加注重’方面着力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三项建设’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抓好思想建设,强化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研究,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适时出台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三项建设”落地见效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管理,巩固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提升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参与率。三是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制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其他11个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继续以“示范党支部”创建为抓手,推动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提质扩面,组织开展第三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评审工作。四是加强非党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创新方式,探索建立非党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机制,对省委办公厅、大理州对非党离退休干部实行“党支部+学习小组”的做法进行实地调研,总结经验,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学习和推广。五是创新省老干部党校教学手段,建立“互联网+老干部党校”模式,以开通网上直播授课、吸纳各级优秀教学视频课程、推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精品微党课等方式,通过“金色云岭”微信公众号和云南老干部工作网进行推送,织密建强离退休干部线上学习网,形成“老干部党校→老干部党支部→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快速学习通道,线上线下课堂双联动开展学习,丰富教学内容、拓展教学手段,进一步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推动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2)针对“推动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覆盖面不广”问题。一是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机制,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动融入农村基层党建、城市基层党建两大区域性党建。在农村,以“三助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要方向,引导老同志在个人自愿、量力而行、发挥特长的基础上参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在城市,以试点推进的方式,积极探索老同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娱乐的新模式。二是继续推进“云岭银发”专家下基层工作,以“银发专家+基层团队+示范基地”的帮扶模式,设立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推动试点县在教育、医疗、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提升,在试点带动下,引导全省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投身基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和团队优势,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三是抓好正能量传播宣讲活动,组建“金色云岭宣讲团”,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离退休干部“双先”事迹开展巡讲。8月13日,举办了首场“我的初心”主题宣讲,编写《银发聚力彩云南》宣传册,在《云南日报》刊发整版文章《皓首丹心献余热 扶贫路上践初心》,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形成正向引领、激励作用。四是推进“银发先锋之家”建设,倡导各级整合利用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资源,对照“六有”标准打造“银发先锋之家”,以楚雄州为试点分批次推进建设省级“银发先锋之家”。五是持续举办好“云岭银潮之声”大讲坛,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持续举办好“云岭银潮之声”大讲坛,使之成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学习知识的课堂、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弘扬传播正能量的舞台。六是积极搭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平台,为离退休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搭建平台载体,与云南省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云老发〔2020〕3号),形成全省“1+3+N”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3)针对“‘以一化带两化促三性’起步艰难”问题。一是全面采集全省离退休干部信息,为加快推进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及时解决全省各级系统管理员在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加大信息采集督促力度,目前已采集离退休干部信息33.7万条。二是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度,制定《云南离退休干部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安全运行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为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各项工作按规定、讲程序、有规范开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三是全面推广使用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系统和“金色云岭”APP,目前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8.8万,“金色云岭”APP关注人数4.8万。完善平台内学习资料收集、甄选、上传等环节工作,实现一键链接“云岭先锋”平台功能。四是加大对精准服务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现场解释、电话联系等方式向离休干部宣传精准服务政策,加强与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放了精准服务工作手册,多次深入到相关省直部门和离休干部家中,了解精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掌握老干部的服务需求,及时修正或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精准服务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五是建立“云岭智慧服务站”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岭智慧服务站精准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云岭智慧服务站”2019年精准帮扶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强化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云岭智慧服务站”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项目质量。六是改进精准服务方式,研究制定《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利用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为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开展精准服务方案》,改进服务方式,省直单位2000余名离休干部实行“一人一策”签约式服务,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精准服务实效。七是认真梳理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对已不再使用的制度进行清理,对需要继续使用的制度进行完善规范,拟结合调研情况适时出台政策,积极推进服务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八是关注国有企业建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拟于近期与省国资委等部门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九是持续抓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3.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和省关工委办事机构转隶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改革创新精神不足”问题。一是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2020年7月开始为省直单位2000余名离休干部提供新一轮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日托照料、文化娱乐、法律协助等8大类、75项以居家养老为主的精准服务,做到了服务对象精准、服务内容精准、服务流程精准。二是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离休干部离休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实报实销医疗费,按时拨付专项经费,2020年上半年积极协调财政、人社部门及时为省直单位3102名离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经费6141.96万元。抓好提高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落实,印发《关于提高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特困老干部帮扶机制,对16个州市、63个县和33家省直单位下拨了特困帮扶资金共计367.3万元。积极协调省医保部门做好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奖励标准工作。三是加强创新问题研究,以《创新举措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问题研究》为题开展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课题调研,充分学习吸收外省先进经验和成果,认真研究如何做细措施精准服务离休干部,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四是创新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方式,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呈贡银园建设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性教育基地,使其成为集理想信念、党史国史、党规党纪、革命传统、形势政策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党性教育主阵地,目前,党性教育基地的设计、文案修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一楼大厅主体工程已完工。五是提高老干部活动阵地创新服务管理能力,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积极应对疫情对老同志活动带来的影响,强化活动中心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活动引领力,充分发挥“唱支山歌给党听”唱吧、“向党说句心里话”朗诵亭,健康小屋、抖音平台、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众号等新媒介作用;省老年大学利用抖音、快手、西瓜视频、腾讯视频、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探索性开展网络教学,设立“云岭银教云课堂”,累计开设书法、绘画、摄影、太极拳、柔力球、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课程60余节,上传教学视频600余条,网络点击播放量7万余次。

(2)针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还未迈出实质性步伐”问题。一是践行精准化的工作理念,把精准作为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目标追求和方法路径,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落实,努力提高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质量。指导全省各地各单位继续做好精准服务,科学设定老干部精准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二是推进精准化的服务,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省内异地结算办法,离休干部在省内实现异地看病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完善易地安置在省外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办法,方便离休干部在易地看病就医;开通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将离休干部全部纳入保健对象,离休干部可直接到各地的干部保健科看病就诊;扩大社区离退休干部就医范围,老干部急诊看病可就近到社区医院看病就医,目前共有定点门诊68家、住院26家,为离退休干部看病就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及时为省直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减免医疗统筹费、参照补贴费,保障改制破产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生活待遇落实。三是加快推进直属干休所转型发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直属干休所和企干办转型发展总体方案》推进落实。工人新村干休所依托“云岭智慧服务站”开展对省直单位住昆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翠湖干休所将打造成集银发先锋之家、老年社团之家、爱老志愿之家“三站之家”的示范阵地;黑龙潭干休所结合国家植物博物馆项目建设涉迁实际,在保持原有职责职能的基础上,配合国家植物博物馆项目建设完成相关搬迁任务,并实现与云南老年大学的融合发展;省直企干办主动融合转型发展,计划在2020年底挂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更快、更稳发展。四是稳妥推进全省干休所工作转型发展,认真落实《云南省干休所服务管理办法》,9月22日在大理市召开全省干休所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全省干休所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找准工作重点,稳妥推进干休所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五是统筹推进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结合当前正在打造的“银发聚力彩云南”活动品牌和“银发先锋之家”建设,以及“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统筹推进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倡导各级整合利用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资源,打造“银发先锋之家”。以“银潮之声”“银发先锋”“银秀芳华”三项工程为抓手,倡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离退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对“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分级办学,为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3)针对“推进省关工委办事机构转隶管理缓慢”问题。一是厘清人事关系,制定《关于整改“厘清关工委办事机构人事关系”的工作方案》,10月9日,分管领导专题向省关工委有关领导就厘清人事关系问题作了汇报,10月12日分别召开了省关工委办公室、省青教基地干部职工大会,宣布了相关同志工作归位问题,取消了由副主任负责关工委办公室工作的决定。关工委10月10日召开主任会议,对关工委秘书长选用行为进行纠正。二是完成所有人事档案移交工作,10月10日,省关工委召开了主任会议,研究了省关工委办公室、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移交工作,并于10月13日,由局人事处按照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完成了所有人事档案移交工作。

4.关于“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标准不够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省委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决策部署不具体不深入”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2020年8月31日组织开展了省委老干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学习,再次深入学习了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进一步深化对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把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第六期云南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在“清风行”微信群发布典型案例通报、传阅文件等方式,加强违纪违规案例警示教育,把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与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召开民主生活会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2020年9月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照要求报相关部门审阅,并根据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常态。四是加强对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督导,9月中上旬,各直属单位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报分管局领导和机关党委审阅,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分管局领导和机关党委同志参加了直属单位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了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底”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抓好《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局系统有效落实。2020年以来,局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发出了《工作提醒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2)针对“支持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力支持机关纪委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厘清与审计以及其他业务工作关系,实行单独挂牌办公,配齐监督执纪力量,不断提高机关纪委监督能力,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压实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责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局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20年以来,局务会研究分析局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1次,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促进局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一是促进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2020年以来,听取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次,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指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二是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抓手,局领导班子及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积极认真开展谈话,2020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开展谈话165人次,局系统“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4)针对“对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存在空白点”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以案示警教育,就综合处原处长周某醉驾被查处,省直企干办及其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在局系统开展了以案示警教育,强化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进局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机关纪委组织4个组,开展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年度廉政谈话,做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通过谈话提醒,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毒驾行为发生。

2.关于“纪检监察队伍专责意识不强,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盲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有差距”问题。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由局机关纪委主动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前邀请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务会议以及有廉政风险点的重大决策事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报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2)针对“局机关纪委监督缺位”问题。一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扎实抓好《省委老干部局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常态化,并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对2016年以来机关纪委协办、自办党纪或问责案件材料进行规范管理,建档造册,完善案件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规范日常监督检查痕迹管理,确保基础资料不缺项。积极参加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统筹案件办理工作,在办案实践中加强能力锻炼,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

(3)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不作为”问题。建立纪检委员发挥作用制度,制定《省委老干部局机关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员)发挥作用机制的意见(试行)》,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队伍机制,明确各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各设立1名纪检委员。尚未完成换届改选的党总支、党支部在换届改选时予以明确,已完成换届改选的党总支、党支部在下轮换届改选时予以明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担任纪检员。

3.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到位,部分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呈贡银园基地2016年至2019年使用项目管理费违规发放施工现场津贴,报销工作餐费和误餐费”问题。一是及时退回已发放的津贴 ,5月22日,14名基建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已全额退回津贴,合计金额21870元,并存入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基建专户。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教育,组织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不折不扣执行有关规定。三是认真进行自纠自查,对目前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财务定期清查实施细则》,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财务部设立津贴补贴检查专员,每半年检查审计1次账务,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的发生。

(2)针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超范围开支工会经费”问题。一是清退奖励局系统各基层工会超范围开支的工会经费,全面清退2016年至2019年新春拔河邀请赛发给局系统各基层工会的奖金。二是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结合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实际,制定了《活动中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20年已停办拔河邀请赛。

(3)针对“黑龙潭干休所2018年敬老系列活动中为老同志订购纪念品水杯60个,10名在职干部职工也各领取1个”问题。黑龙潭干休所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取纪念品水杯的10名在职干部职工已按86元/人全额退回。

(4)针对“省直企干办将办公用水票、茶叶发放给个人”问题。一是严格管理,省直企干办已收回发到各办公室未使用完的水票和茶叶,指定专人对办公室物资实行集中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按需签名领用制度。二是严格办公用品成本控制,坚持勤俭节约理念,对办公用品做到专人管理,严禁奢侈浪费,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预算编制列收列支,专款不专用”问题。一是科学管理《金色时光》相关经费,制定《金色时光》杂志联合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从2021年度开始,将《金色时光》杂志联合工作经费纳入年初收入预算,列出支出项目,严格经费管理和支出。制定《2019年度各州市订阅<金色时光>鼓励办法》和2020年《金色时光》宣传发行经费补助方案,激励各州(市)委老干部局积极组织开展征订和发行工作。二是严格管理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经费,制定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科学合理预算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经费,细化到“类”和“款”,严格制度管理、专款专用,减少对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经费的调剂,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2)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加强改房小区水电费、煤气费管理,指定专人对垫付房改房小区的水电费欠款进行追缴。积极与西山区金碧街道办事处协商,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一户一表水、气改造工作,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视情引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除银行托收垫款的具体措施,力争从下一年度起不再占用公用经费垫付房改房小区水电、煤气费。二是依规依纪购买服务,根据《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云管发〔2020〕12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同时,协商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采取稳妥方式规范完善经费请拨渠道、核报项目和支出方式。三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事项用款前置审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针对使用离退休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经费1.59万,对永乐路1号院370平方米围墙粉刷问题,由老干办对此问题作出说明。四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制定《活动中心绩效工资奖励项目设置办法》,遵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科学设置奖励性绩效标准,结合目标量化考核给予发放,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激励作用。五是严格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从2020年起取消创新贡献奖、先进科(部)奖项等的评选,不再设置单项业务奖励性绩效项目,不再预留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原预留部分全部纳入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励。

(3)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收回违规报销费用,涉及超额报销交通费的省老干部活动中心9位在编人员已主动退回超额报销的交通费总计11264.82元。二是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我局主管的9个社会组织完成2019年年检工作;指导云南省老年合唱协会进行换届,并按要求报批有关材料;对挂靠我局的社会组织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指导、监督他们正常发展和开展活动、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行,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协助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个别协会存在问题进行查处。三是严格经费审批程序,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行政经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成立省委老干部局系统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负责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对局务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界定”问题。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研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工作规则实施细则》《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实施细则》《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会议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2)针对“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局务会议上,超过三分之一的议题副局长未发表意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作用不充分”问题。规范议事程序,制定省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省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工作规范,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务会充分讨论和逐一表决,并根据讨论表决情况作详细记录。

(3)针对“存在临时动议的情况,一些局务会未将议题和材料提前送达出席人员,不利于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影响决策质量和效果”问题。健全完善局务会规范流程,明确局务会会议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至少提前1天书面报送局务会出席及列席人员,提高了决策质量。

2.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问题。一是调整机构编制,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进一步统筹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人”和“事”的匹配度,促进机构编制满足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需要。二是规范干部选任流程,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是拓宽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制定《选派州(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干部到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跟班学习实施办法》,不断加强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渠道,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四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任职时间较长的两位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8月14日选拔任用7名处级领导干部,其中3名有扶贫工作经历,1980年后出生的3名,占提拔数的42.9%,较好改善我局处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次结构。

(2)针对“变相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就变相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时任局机关人事处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规范干部职工退休手续工作流程,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办理干部职工退休手续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防范变相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三是深入学习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 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

(3)针对“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从严管理干部,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的规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导和专项整治,召开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会,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填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2020年以来4名随机抽查和9名重点查核对象均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填报率达100%。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三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因出(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为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奠定了基础。四是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处室、直属单位和厅级以下干部职工进行考察、核实、评价,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和实绩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了干部考核方式方法,以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3.关于“抓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未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落实,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作为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党组织落实落地。二是理顺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和党总支书记职责,结合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实际,对中心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主任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总支书记是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带领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违反规定自行设立党内表彰项目”问题。一是责令4个直属单位党总支(支部)对2016年至2019年期间自行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发放的奖金再次进行清查,全额收回发放的奖金共计2.25万元。二是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熟悉掌握党内表彰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党内表彰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内表彰活动的管理,奖励方式以精神鼓励为主,明确要求开展党内表彰奖励活动,一律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针对“个别党支部违规培养发展党员”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和相关规定,熟悉掌握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2020年7月起,充分运用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有效杜绝了发展党员中的程序违规问题。二是重新研究确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省直企干办在职干部职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重新研究确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并报机关党委备案。

(3)针对“党建带工建有空档”问题。根据工会组织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实际情况,成立了呈贡银园工会小组,强化党建带工建,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小组作用,及时了解疏导职工思想情绪,做好群众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1.针对“本轮巡视仍然发现局机关刘家营小区、工人新村干休所3处住宅未收回,其他空置房管理混乱”问题。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局机关空置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空置房的管理,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空置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空置房管理工作台账。巡视发现的3套未收回住房,目前已收回1套,还有2套住房正在协商收回中。

2.针对“推进干休所转型发展缓慢,虽然作了探索和尝试,但还未迈出实质性步伐”问题。一是加快推进直属干休所转型发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直属干休所和企干办转型发展总体方案》积极推进落实。二是稳妥推进全省干休所工作转型发展,召开全省干休所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全省干休所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找准工作重点,稳妥推进干休所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3.针对“老年大学办学定位仍不明确,办学条件改善滞后,报名‘一座难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把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次与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就老年教育纳入“十四五”全省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商讨,目前已获得相关部门支持。二是加强示范建设,明确云南老年大学示范引领的目标定位,全力建设全省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师资培训中心、理论研究中心、课程研发中心、教材编撰中心,按照教学研究、师资培训、业务指导三种职能并重的思路,发挥云南老年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各级各类老年大学提供经验。三是改善办学条件,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黑龙潭干休所涉迁工作有机统筹,积极推进省老年大学校址搬迁和资产置换工作。四是推进建设“家门口老年大学”,按照六大系统八体系五层级摸清全省老年教育情况,起草《省委组织部 省老干部局关于加强云南省老年大学分级办学指导意见》,对全省五级办学体系进行细化,明确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等,为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五是就云南老年大学丰园大厦校本部安全隐患问题,已与楼宇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将积极支持云南老年大学消防设施改造工作,但由于楼内单位众多,物业协调难度大,导致工作进展较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委老干部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离退休干部工作。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局领导班子带头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学出忠诚、学出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加强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流毒影响,在省委老干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着力抓好后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有的整改措施还须长期坚持,有的深层次问题还须通过研究、探索、实践进一步解决。省委老干部局将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抓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不解决问题决不销账,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视整改与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结合起来,持续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废改立”工作,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做到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五)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新的气象、新的面貌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到忠诚履职、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中,体现到从严管党治党,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中,力争打造在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叫得响、在老干部中受欢迎的工作品牌,不断开创云南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99377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49号;电子邮箱601515487@qq.com。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