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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7:30:50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5月2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有色地质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维护省委巡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拥护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净化单位政治生态、解决自身问题、提升工作能力、推动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旗帜鲜明讲政治,态度坚决抓整改,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发扬斗争精神,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2020年8月28日,按照《中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局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6份,并按相关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从党委班子自身改起,示范带领全局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及省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分析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副局长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迅速制定下发《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年中工作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委员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为整改工作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制定了93项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局属14家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要求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认真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积极向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报告对接工作,局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巡视整改工作。局党委每半月调度分析1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间分别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1次。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按规定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整改完成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加强团结、凝聚力量、促进工作、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努力开创云南有色地质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巡视整改情况

省有色地质局党委全面认领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局党委制定的93项整改措施中,82项已落实到位,26项需要长期坚持,11项正按部署有序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7个。已完成办结问题线索1个,信访举报件3件。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5次,召开局党委会议、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5次;完善各类制度18项,其中新建制度13项,重新修订制度4项,废除制度1项;开展专项整改3项,形成专题整改报告3个;挽回损失1004.47万元,其中按税务稽查通知书要求及时补缴税款583.44万元、滞纳金386.64万元,收缴公款购买、违规报销、违规发放、违规领取等相关费用34.39万元;对5个责任单位和53个责任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其中撤销局属二级单位1个分队,责令5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38人,作出书面检查10人,给予诫勉问责7人,诫勉谈话6人,停职检查及免职1人、免职4人、调整岗位1人、内部待岗1人、立案审查2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方面

局党委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扛起狠抓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这个首要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确保云南有色地质工作保持正确方向,切实做到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拟制下发《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党内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项议题”、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具体举措,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购置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最新出版的党内法规等学习资料,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局领导、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必问必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将严肃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2)针对“在指导实践上乏力”问题。一是成立局领导牵头的项目推进专班,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基础建设等领域项目开拓。二是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能力。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局领导带队与大理、红河、临沧、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厅等政府部门积极对接联系,全面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全面加强资质建设,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补全各门类资质、升级低级别资质的思路推进全局资质建设工作,在局属部分队院设立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充分发挥专业品牌资质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着眼新技术、新方向、新战略、新领域,安排365万元局投项目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升级。五是加强局属单位实施项目的现场调研、技术指导和方案报告审核,切实把好项目质量关。

(3)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题目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担负起有色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光荣重任》专题党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担负起有色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光荣重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与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服务合作,积极开拓市场、争取项目,地灾治理、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较去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三是积极开拓新领域,加强与云南铁塔、省交投等公司的对接联系,力争在全面服务“新基建”方面寻求广泛合作。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局领导班子群众公认度不高”问题。一是按照《中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按要求制定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制定整改清单,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质量水平。三是落实班子成员日常沟通协调、交心谈心机制,对需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在会前采取碰头会、务虚会等方式统一思想、交换意见、充分酝酿,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效率和班子凝聚力。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利用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考核等契机,主动讲党课、作专题辅导共4次。

(5)针对“抓大事谋长远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四标”行动。8月11日至8月15日,局考察组一行27人分别到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分院等单位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和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学到了经验,找到了努力方向。二是成立编制“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开展构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治理体系、构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构建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支撑体系、构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交流体系、构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发展体系、构建项目信息化管理体系等6个专题研究,科学编制好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研究设立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印发《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规定》,多方筹集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局属单位开展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资质建设、重大设备购置工作,为做大做优做强核心产业提供坚强保障。四是在广泛开展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发展咨询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试点工作,在楚雄、大理、玉溪、曲靖、红河、临沧、文山成立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筹划准备。五是成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联系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达产,切实维护全局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六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保持安全发展良好局面。七是落实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继续做好镇沅县者东镇麦地村、贡山县普拉底乡腊咱村、兰坪县营盘镇连城村、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等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制定产业扶贫,倡导消费扶贫,预算执行好帮扶资金,审计监督好帮扶举措,增强帮扶成效,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近三年来,局安排扶贫总队长1名、驻村工作队员8名,累计投入资金382万余元,支持扶贫项目36个。

(6)针对“等靠思想严重”问题。明确由一名副局长牵头成立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专班,根据省委编办《在省级经营类事业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改革路径。已经制定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于7月14日正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由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后上报省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专班。2020年8月,改革方案上报省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专班。11月24日,省委编办印发了改革方案,局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专班正按要求研究推进落实。深入学习“西畴”精神,大力弘扬“三光荣”精神,积极推进厘清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完善薪酬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等内部改革工作,不断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

(7)针对“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通过积极整改,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局纪委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推动责任追究落实。勘测院党委深刻反思问题的严重后果和影响,及时对院属地理信息院主要责任人进行停职调查和免职处理。勘测院纪委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厘清责任,现已对该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经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决定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认真汲取教训,发扬工匠精神,树牢精品意识,大力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优质精品项目打响有色品牌。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实”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纪委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省有色地质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对基层企业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实体缺乏监管,甚至放任自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一是局党委、局纪委扎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对局属企业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实体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完善制度建设,局属14家单位均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二是由局纪委组成调查组,结合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进一步对三○八队垫资实施龙脖河勘查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已完成初核工作,经局纪委研究报局党委审定,对主要责任人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涉嫌滥用职权问题进行立案审查。11月23日,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该责任人三○八队党委书记职务。三是由局纪委组成调查组,进一步对金呈房地产公司在广厦公司土地抵押贷款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及程序进行调查核实,现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局纪委于2020年11月19日对金呈房地产公司党委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金呈房地产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机构不健全”问题。积极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驻厅纪检监察组汇报沟通工作,征求上级部门的具体指示和工作要求,按指示要求积极推进“纪委换届”工作,健全局纪委工作机构,选优配齐局纪委委员。

(13)针对“落实‘三转’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委、局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优配强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明确局属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室主任专岗专责的要求,专职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干部交流轮岗、跟班学习、纪检工作学习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学习,已在局属二级单位中优选7人(次)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其中选送4人到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另外3人(次)到局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扎实进行整改,现已交流轮岗局属单位纪委书记2人。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认领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按期整改。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在全局认真全面排查2016年1月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共清退收缴违规购买烟酒等礼品费用3.4739万元,清退收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费用29.891万元,清退收缴超标报销费用1.02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诫勉问责7人,批评教育35人。三是全面梳理全局各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一步修订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规章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地见效。四是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在省纪委省监委及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公开曝光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购买香烟和三七、螺旋藻礼品、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四个方面共计19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4)针对“公款购置烟酒等礼品”问题。三○八队清退收缴违规购置烟酒等礼品费用30138.8元,三一七队清退收缴违规购买月饼费用4600元。对有关责任人诫勉问责3人,批评教育9人。修订印发《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有色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及《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市内交通费和差旅伙食费收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1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地质勘查院清退违规发放工会兼职干部补贴1.484万元。对有关责任人诫勉问责4人,批评教育20人。认真开展制度规定清理,局工会发文废止了局《关于对兼职工会干部实行兼职工作补贴的规定(暂行)》,将严格按《云南省总工会基层经费收支规定》规范职工福利管理。

(16)针对“超标报销费用”问题。局机关人员主动认领问题,按规定交回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325元。批评教育有关责任人6人。研究制定《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堵塞费用报销漏洞。截至9月30日,全局在岗职工办理公务卡人数增至1236人,基本实现了在岗事业职工公务卡结算全覆盖。

7.关于“管理混乱,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直属14个单位均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等问题”问题。一是在全局范围开展一次财务专项清查工作,共发现指出14类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局属有关单位均按财务专项清查重点检查工作组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局纪委成立调查组,对2019年金泉大酒店装修项目存在问题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问题线索4一并核查处理,正在按初核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三是通过成立应收款催收领导小组、制定催收方案、采取法律手段等方式加大催收力度,截至9月30日,全局同口径应收款项累计60639.63万元,较2019年末累计65319.98万元减少 4680.35万元,降幅达7.17%。四是局纪委加强对三一七队备用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三一七队纪委责成3名同志提供银行流水,完善资料,作出情况说明,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其中原分管副队长作出书面检查,3人免职、1人调整岗位、1人内部待岗。五是勘测院隐瞒收入、虚增利润问题已于2017年完成整改并报省审计厅,具体情况详见《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云色地局字〔2018〕30号)。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控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方面

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在抓好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抓好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抓好执政骨干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坚定不移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好,切实为云南有色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障。

8.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抓班子建设”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截至2020年5月,1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有13个党委班子成员配备不齐、8个单位党委书记空缺”问题。一是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届中补选方式配齐6个单位党委书记,现已完成5个单位。二是加强对局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配备情况的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单位及时选拔配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前已对23名处级干部进行交流任职。三是结合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推进,配齐调整后组成的2个单位的党委书记,按程序和相关要求撤销空壳的物资公司党委、地质勘查院党委。四是按程序步骤推进局机关党委“两委”换届工作,10月21日,召开局机关党员大会完成了“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9.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工作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制度措施不健全”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发有为。二是深入开展干部分析研判和沟通酝酿工作,积极做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选配工作。三是梳理汇总中央、省委及省属厅局(部门)出台的、现行适用的干部、人才工作等方面政策制度,形成《干部人才工作制度清单》及《制度汇编材料》,印发全局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

(20)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分层级组织学习培训,局政治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等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局属单位党委抓好本级干部及业务人员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学习工作,全局从事干部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局党委出台的《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掌握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标准和程序步骤,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时任局政治部主任、具体业务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局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纪委书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干部工作问题,认真对照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标准意识和程序意识。

(21)针对“纪律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局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局属单位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进驻式检查。二是局政治部与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报沟通,对三○八队、楚勘院党委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总结经验教训。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责成三○八队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办部门分别提交书面检查材料,相关责任人已在所在支部作出检讨、进行自我批评;局纪委书记、分管干部工作局领导对三○八队党委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党办部门负责人等进行批评教育;局纪委对三○八队党委书记已进行立案调查,对其的追责问责工作将结合其他违规问题,一并审查后作出综合处理。责成楚勘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责任人向局党委提交了书面检查材料,局领导对时任楚勘院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2)针对“人才队伍青黄不接”问题。一是加大青年培养力度,认真落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一线考察选拔干部,重视干部年轻化、专业化,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真正对局有作用、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看到希望。二是想方设法保留现有的有管理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副处及副高以上职务职称人员提出办理提前退休申请时,须由所在单位上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三是广泛开展“师带徒”活动,努力形成以老带新、以强扶弱、结构合理、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

10.关于“党建基础不牢靠”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落实党的基本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局属单位党委班子及成员近三年来的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等材料,发现照搬照抄上一年度内容等情况,由党委负责人负责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局机关各党支部深刻反思党的基本制度落实不严的差距,认真开展“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等工作要求,及时完善、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痕迹资料等工作。三是严肃纪律,责令三一七队、楚勘院等局属二级单位党委和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针对“虚报党建业绩”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自查自纠,全面审核各支部党建业绩情况,确保成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局政治部已组成检查组,正在对局属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二是责令综合经营公司党委深刻反思问题,写出情况说明,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三是局政治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党建材料报送质量。

(25)针对“基层党建基础不扎实”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局党委邀请省委组织部三处调研员佘燕玲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辅导,提高了各级领导的党务工作能力。二是认真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整治。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与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党员的入党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三是认真组织换届工作专项检查,责令被点名的三○八队钻探队、地勘院和自查中换届不规范的党支部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要求重新进行选举。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深入开展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和制定措施,着力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升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监督发现问题“清零”、整改见效。

11.(26)关于“2016年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见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组织未按期进行换届”问题。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协调局党委换届工作,提前谋划局管领导班子2021年到期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换届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步骤认真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12个党组织按规定开展了换届工作。

针对“矿业权转让”问题。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的问题。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矿业权管理办法》《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国家拨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矿业权动态管理制度》3个制度,深入开展矿业权管理转让方面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实际制定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6条。二是积极推进具体问题整改。325个问题矿业权已整改完成312个,全部及时进行了归档管理,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仍需继续推进13个矿业权主要集中在转让未变更问题方面,局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客观详细说明,并多次到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协调、积极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广南堂上金矿金业股权转让问题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10月26日,昆明市仲裁委裁决义乌市正航文具有限公司偿还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本金1534.42万元及以本金为基数的逾期付款利息,现正按裁决书意见加紧推进收款事宜。截止2020年6月4日,局已按税务稽查通知书要求及时补缴了税款583.44万元和滞纳金386.64万元,共计970.08万元,补缴税款工作已整改完成。结合省有色地质局系统涉税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加强对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单位的税收意识,强化税收管理,准确计税缴税,依法纳税,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三是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现有矿业权及合作矿业权有效管理,将已制定的制度逐项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为依托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堵塞漏洞。四是强化对矿业权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局系统矿业权转让问题整改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在要求限时完成各阶段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就有关问题,责令作出廉洁承诺77份,单位说明27份,个人说明347份,涉及59个矿业权,涉及人员63人。

12.(27)关于“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走过场”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组织精干力量对局属6家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形成情况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审计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局属单位均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向局上报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二是按局部署要求,局属14家单位均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招标、资金审批等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金呈房地产公司收款,局党委选派2名干部充实公司领导班子,成立处理对外投资合作收回投资收益领导小组,加强与云南广厦公司的沟通协调,全力清收债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局已批复同意《云南金呈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处理对金视公司等公司投资收益的实施方案的请示》,正在按实施方案抓紧实施,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四是加强对三一七队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9月28日至30日,局纪委负责人带队到三一七队督查指导整改工作,对三一七队纪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其在队党委会上作出进行检讨并提交书面检查。队党委、队纪委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深入开展清理排查,规范社会用工管理,此项审计整改工作已完成。

三、扎实做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做到立行立改、常态落实;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整改工作推进建议》的具体措施,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不改不放,力争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在做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升华为制度规定、工作方法,常抓不懈,做出成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通报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促作风、正局风,为实现省有色地质局产业转型升级、队伍和谐稳定、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4207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93号;电子邮箱:1143954935@qq.com。

中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