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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7:18:19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省能源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政治责任,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陈豪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政治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深刻认识到这次“政治体检”是省委对能源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二是凝聚整改共识。局党组通过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清风行动、“绿色能源大家谈”、全省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深刻反思省能源局党组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领导班子在把握大势、谋划全局、推动工作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深刻反省省能源局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践行“两个维护”。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实”字当头、“改”字为本,把抓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英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忠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领导以及总工程师、省煤田地质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强化“关键少数”引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对4个方面存在的24个问题、3个立行立改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局党组成员、局领导、总工程师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逐项研究明确整改措施,逐项落实销号。三是全面安排部署。局党组先后召开1次部署推进会、3次调度督促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政绩观正不正、新发展理念牢不牢的“试金石”,确保政治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到巡视整改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三)严格对标对表,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谋划、创新形式、靠前指挥,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落实整改事项,带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营造狠抓整改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对标对表。以巡视整改为重大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全面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聚焦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主动牵头、主动配合,把“严”和“实”贯穿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应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扎实整改。

(四)坚持真改实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全面落实“四不放过”的工作要求,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一是动真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坚决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坚决杜绝有错不纠、有过不改,搞下不为例。二是强统筹。对需要国家和省级层面帮助解决的事项,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在全系统进行整改的事项,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改、带头改;对要求下属单位整改落实的事项,分管局领导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视期间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1)针对兴明饭店涉嫌私设“小金库”问题。

一是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法人)督促所属兴明饭店于5月17日,将涉及账外运行的资金10.84万元,悉数上缴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廉政账户。

二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5月18日,兴明饭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涉及此事的责任人作了深刻检讨,与会党员均发表了意见,对他们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敦促他们引以为戒,深刻反思,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财经纪律。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法人)、所属兴明饭店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核算行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煤田地质局所属地质处个别同志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问题。

一是责令全额退还专家评审费。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已责令责任人将违规领取的专家评审费如数退还(3550元含税),并给予其“通报”问责处理,在全省能源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省煤田地质局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项目评审费管理规定。

(3)针对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云南省煤炭地质勘察院违规变相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

一是对反馈问题即知即改。责令省煤勘院终止租车协议,向云南煤勘院矿业有限公司补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3日租车费用21.02万元,向民营企业云南铭立隆地质矿业有限公司补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3日租车费用91.09万元;责令省煤勘院主要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退超标准领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给予省煤勘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诫勉”问责处理,给予纪委主要负责人免去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组织处理,并在全省能源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严肃处理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薪酬管理的有关制度,并全力抓好制度落实。

(二)关于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4)针对政治思想建设走过场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学细照,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巡视整改工作,把整改任务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项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开展煤炭行业专项整治的整改方案》《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的整改方案》《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全省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巡视整改和五个专项整治同步推进,一体发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因原局机关4个临时联合党支部已撤销,我局以现有党支部为单位,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各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增强抓党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夯实政治能力。

三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着力在系统学习、知行合一、落实转化上下功夫,提升党组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增强主动担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局机关全部处室党支部已完成召开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彰显政治属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5)针对党组领导作用缺失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全局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扣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的战略部署,全面梳理能源行业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流程,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强化法纪教育。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组织开展全局法治教育培训,与云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对接,9月16日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讲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力行为进行清理,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厘清行政审批权边界。围绕煤炭审批制度的适用性、规范性,开展煤炭行政审批事项评估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大量调研,编制了《云南省能源局煤炭行政审批事项第三方评估报告》。经过评估,发现“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不足”等9个方面共19个潜在廉政风险点,重点梳理了现有4项(含5个子项)煤炭行政审批事项的廉政风险点并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及廉政风险点流程控制图,提出了“尽快推进云南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监管的地方立法,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等9个方面24条具体对策建议,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建议建章立制16项,目前,已制定13项,其余的加紧起草,尽快发布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认真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不符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准确把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做好与国家产业政策不一致的文件“立改废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能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实行“一网通办”,对保留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公开公平公正办理。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巡视期间,着眼构建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建章立制,扎紧织牢制度笼子,先后制定出台制度、办法、方案等共计67项,其中,党的建设方面12项、业务建设方面26项、内部管理方面29项。先后制定《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达标创建及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项目行政审批廉政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

七是强化规划引领。2020年1月17日、3月9日、6月4日,2020年第1、2、6次局长办公会三次研究规划编制,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带领有关处室对能源“1+5”规划已作了多次研究,深入落实省级“1+5”规划要求,在编制整体安排基础上,形成了《云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送审稿)》,并于6月22日以云能源规划〔2020〕94号文上报国家能源局。8月初,我局完成起草“十四五”综合能源规划初稿,相继起草完成“十四五”电力、可再生能源、煤炭、油气、科技专项规划。在编制《云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基础上,已将《煤炭规划(初稿)》中的整体布局、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融入《云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

(6)针对行政效能不高,管理粗放问题。

一是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目前,局机关于7月底实现了集中办公。努力强化局机关政治思想建设,提升干部融合度,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充分统筹行业管理和干部资源,加快局机关工会和妇女、青年组织组建进度,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构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形散神也散”的问题,向着“形合神聚”持续努力。

二是厘清工作职责。对与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在“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等十余项具体监管事项权责协调不清晰的问题,主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沟通衔接,于6月23日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了《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认领“互联网+监管”国家能源局监管事项有关问题的函》(云能源法改〔2020〕96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局以及国家能源局的“三定方案”规定,认领了13项监管事项,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方案”规定的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做好有关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相关重点工作的督查,加强未完成工作的督查,确保落地见效。

四是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局党组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档案搜集、保管、查阅、销毁等管理制度,以档案管理信息化促进规范化。目前,已基本完成对有关档案的梳理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固定资产交接工作。我局已于2020年8月7日与省发展改革委完成了固定资产的划拨。经积极协调,于8月21日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东风东路209号办公楼的移交以及固定资产的清点,并签订移交协议。此外,省发展改革委部分已报废但仍由我局代保管的固定资产,我局正在清理,待清理完成后交还省发展改革委。

(7)针对建设“两基地一枢纽”不到位问题。

一是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强化规划引领,优化我省能源产业结构,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能源需求和能源安全,扎实推进“两基地一枢纽”建设。

二是推进具有调节作用的龙头水库建设。针对具有调节作用的龙头水库不足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就深入开展大江干流具有调节作用的龙头水库开发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稳步推进工作方案的制订工作。

三是加快电网建设。推动500千伏天星、柳井等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产业用电需求;抢抓“新基建”机遇,以新能源带动智能电网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继续加强我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优化电力服务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四是加快天然支线管道建设。截至2020年9月,全省已建成天然气干支线管道29条2762.4公里,已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92%,新增建成临沧支线(一期)1条128.4公里。预计2020年底,红河支线、昭通支线三期、泸西-弥勒-开远等支线将建成,新增管道里程400公里,全省天然气管道总里程突破3000公里,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已将迪庆、普洱、版纳、怒江4个州市管道建设纳入“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到2025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通管道气的目标任务。

五是推动天然气消费水平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利用,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重点推进石化、烟草、玻璃等行业采用天然气绿色用能替代利用,全省天然气消费水平稳步提升。1至8月,全省天然气消费量12.16亿方,同比增长20.28%,其中缅气8.71亿方,同比增长34.41%,占中缅天然气管道累计输量29.59亿方的29%。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改完善《云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管理,规范天然气下游市场秩序。

六是加快推进石油炼化基地建设进度。我局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成立的工作专班,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云南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云南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七是推动油气储备设施加快建设。加快推动储气能力建设,确保完成国家要求的目标任务;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已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支持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建设,解决了在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8)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乏力问题。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的识别和应对。围绕煤炭审批制度的适用性、规范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煤炭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要素等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评估。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正着眼自我诊断发现问题,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压实专家技术评审责任。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煤矿整治期间煤炭行政审批工作专班,抓好关键环节、节点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推进煤炭行业铁腕整治。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3月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铁腕整治煤炭行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科学谋划,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州(市)担当作为、砥砺奋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达到了整治重组煤炭行业的预期目标。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保留煤矿222个,144个直接关闭类煤矿已全部完成现场关闭,并完成县、市两级验收及公告,整合重组类煤矿100%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保留煤矿不低于30万吨/年的规模。

三是有效应对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有关金融支持政策,通过各州市人民政府“清单”确认并具备条件的保留煤矿企业纳入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矿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实行针对性授信,降低煤矿企业融资利率、办理费用和担保费率,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并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将部分煤矿企业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范围。

四是加强对能源保障风险的研究和防控。制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炭供应和枯期电力供应的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应对能源保障风险。目前,电厂存煤政策已下发执行。

五是确保电煤供应。发挥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作用,强化煤电运行调度,督促指导用煤单位拓宽原煤采购渠道,建立和落实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力争建立电煤保供奖补机制,做好电煤供应工作。印发《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煤矿建设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保留煤矿审批手续的通知》,全力推进煤矿项目建设,加快释放优质产能。

六是开展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全省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局党组及时组织研究,结合前期整治情况,分别针对全行业和局机关制定了《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七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成立局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能源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方案》《云南省能源局信访维稳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云南省能源局规范全省煤矿整治期间信访工作预案》,印发《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整治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9)针对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从7月开始,将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全局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并将落实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形成《督办通报》,督促各责任处室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回应管理服务对象的工作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服务好基层能源部门和能源企业,及时回应服务管理对象的诉求,提高工作效率,自觉维护好单位形象与声誉。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压缩电力报装时间,配合做好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工作,营造良好电力营商环境;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作方案,指导州市有关企业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继续推进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发挥效益;推进政务服务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将权力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梳理权责清单,对原98项事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77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4项)进行认真核实,拟保留19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有关行政处罚省级不再行使,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是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统筹规划。牵头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快《云南省能源局2020年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与省委编办对接,认真梳理我局权责清单;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好承担的工作任务。

(10)针对落实行业脱贫攻坚任务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电网改造,目前,“三区三州”110千伏七棵树输变电工程已于2020年5月建成投产,20千伏及以下工程10项工程,已于2020年4月建成,香格里拉110千伏电网完善工程,已于2020年9月建成投产。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针对独龙江乡35千伏联网线路工程,积极协调云南电网公司等单位,加快推进独龙江乡电力联网“双保障”工程。

三是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已于2020年5月25日完成广南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确认建设任务。

四是加快工作进度。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大型安置点永久供电工程尽快建成。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位方面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以煤炭领域发生的王祥、杨浩等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云南省能源局“以案促改”清风行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7月3日,邀请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专职副书记范健同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胡农基同志给全局干部职工作案件剖析警示教育。7月21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清风云南—八小时之外》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各党支部开展了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是召开“以案促改”清风行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行业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了剖析材料,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查摆剖析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查找主观原因、剖析思想根源。

四是加强对煤炭企业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指导和督促。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完善审批程序,从严管控破产清算费用。2020年7月,新调整的破产管理人到位后,迅速对两户破产企业资金账户强化了管理。对两户企业破产资金账号进行了清理,停止了除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支出外的其他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层层把关。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开支,确保了两户破产企业账户资金安全。梳理廉政风险,对煤炭企业破产管理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明确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控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强化制度硬约束,对不按制度办事、回避制度的,严肃处理。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坚决防止违纪违规行为。

(12)针对“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一是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三不”一体建设。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局党组与驻委纪检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四项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努力形成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作互动、贯通整合的机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对有关人员的政务处理。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确保在日常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巡视整改期间,给予1名违纪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党纪处分,政务撤职、降级的政务处分;对1名涉嫌职务违法的同志作出了停职接受审查和调查的决定。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处室、单位完成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梳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制定印发《云南省能源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云能源党组〔2020〕83号),强化防范机制、监控机制、处置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机制上、体系上织密织牢防控网。

(13)针对机关纪委监督工作严重弱化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三转”。机关纪委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党内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责。

二是积极探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技能本领,通过日常检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充分认识、摸清能源系统工作的特点、规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能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特点、规律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走向“严、紧、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做到敢碰硬、敢动真、敢上手、敢担当,杜绝监督执纪“宽、松、软”。

四是调整充实人员力量。目前,在机关纪委书记在镇雄常驻扶贫期间,局党组指派机关党委(人事处)副书记、副处长代为负责机关纪委工作。

(14)针对下属单位纪检工作力量“真空化”问题。

一是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要求。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于9月1日研究决定,免去纪委书记兼任的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并向省总工会和省煤炭电力化工工会发函,建议纪委书记不再兼任上级部门工会职务。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大震慑力度,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扎紧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机关党建“灯下黑”方面

(15)针对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贯彻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的领导,要求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督促兴明饭店党支部,认真履行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按月足额收取党费并管理好党费。

二是认真梳理党员信息。目前,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已完成明良煤矿所有党员资料的梳理。

三是推进属地化管理。下一步,明良煤矿破产清算终结时,随社会化移交一并交属地党组织管理。

(16)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强问题。

一是固化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固化了工作程序,突出了工作重点。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9月10日,印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效率的通知》,对上会议题和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以提高会议的议事决策效率。

(1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季度统计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为所在支部讲党课等情况,对落实有差距的及时进行提醒。2020年前三个季度,局党组班子成员累计参加组织生活96次,其中参加“三会一课”1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主题党日12次、组织生活会6次、与党员谈心谈话55人次。

二是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实事求是,多用、常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带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三是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31日,省能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落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会前,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定。局党组书记带头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邀请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监督。

(18)针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拿出更多实招硬招,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修改完善《省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活动,确保每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二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有关中心组成员学习体会原文抄袭网络文章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深刻反省,认真整改。

(19)针对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党总支书记空缺、总支委配备不健全问题。

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批复工作。2020年9月2日至3日、9月17日,局直属机关党委分别对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和省能源安全监测中心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候选委员进行了考察;9月14日、9月21日下发《关于同意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党总支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和《关于同意中共云南省能源安全监测中心总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于9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省能源安全监测中心于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已进行批复。

(20)针对基层党建虚化弱化,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时刻坚持“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摆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盯紧抓实党建和业务工作,以党建统领业务,以业务工作绩效反映党建工作成效。

二是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党员积分评定。局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积分评定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局机关各党支部依托云岭先锋APP,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党员自评、互评、支部评定工作,严肃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是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和推进。对未开展、开展有差距的党支部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局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切实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切实按规定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深入开展“微党课”活动。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强化督导,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把“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落实、落实有差距的党支部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四是强化即知即改。省煤田地质局党委责成省煤勘院党委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下步,将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提升党建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严格规范党务公开栏和党建宣传栏。

(21)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的规定,涉及个人的坚决回避,涉及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同志不得作为考察组成员,避免再次出现上述问题。

(2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工作规定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规定。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切实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工作,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公示流程完整,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目前,在定向高校招录选调生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期从第二天开始,公示7天(其中工作日为5天)的规定。

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的监督。责令省能源安全监测中心(原省地方煤矿事业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干部人事问题必须提请党总支会议研究,不能用行政会议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三是加强批评教育。2020年9月3日,对省能源安全监测中心(原省地方煤矿事业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的规定,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3)针对大量借调跟班学习人员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清理工作。印发《关于清理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的通知》,要求全局各处室切实提高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效率,压实工作责任,确定跟班学习人员去、留名单,做好工作鉴定,精减跟班学习人员,及时清理到位。

二是按照缺岗人员确定所需跟班学习人数。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全局43名跟班学习人员已完成清退,仅余5名跟班学习人员参与我局承担的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煤矿铁腕整治和专项整治、历史遗留的煤矿破产清算、绿色能源示范、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省委、省政府的专项工作和重点任务,省能源局将努力克服人手短缺困难,待省委、省政府的专项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后,将及时全面清退。

(24)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填报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培训,确保如实报告。在2020年填报前和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时,组织全体填报对象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做到政策熟悉、纪律明确、要求具体、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如实报告率。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机关党委(人事处)对上述有关同志的问题和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查核验证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发现的填报不一致问题进行复核认定,区分客观原因、不认真填报或故意漏报瞒报等情节,实事求是认定,依规依纪处理。针对2020年1月重点核查发现1名干部未报告妻子投资1家企业(吊销未注销)问题。2019年12月31日,经省能源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查询比对系统反馈“少报告妻子投资1家企业,出资金额20万元(营业执照已吊销)”。立即对该同志进行了函询,该同志提交了相关说明情况,并及时提交了注销该企业的证明,为此认定该同志属于漏报情节较轻。我局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其进行了重新认定,并予以诫勉。

4.关于落实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整改不扎实方面

(25)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走过场问题。

一是局党组迅速成立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督导组。2020年6月20日第19次局党组会议听取明良煤矿破产清算汇报,决定成立在局党组领导下的破产清算工作督导组,对破产清算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指导,协调、帮助管理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调整明良煤矿破产管理人组成人员。搭建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理顺工作关系,重新启动、开展了破产清算工作。

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三评估一清理”工作。按照工作安排,10月中旬以前完成清理评估工作。9月5日,局党组第25次会议专门听取、研究了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破产管理人积极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四是发扬斗争精神。在“全省煤炭资源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云南省能源局煤炭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督促破产企业管理人把问题找准、把工作抓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及时“亮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责。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破产管理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两户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从严审批,确保破产清算资金安全。

(三)整改取得的初步成效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政治建设更加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教育活动,继续全面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前3季度,局党组班子成员累计参加组织生活96次。其中,参加“三会一课”1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主题党日12次、组织生活会6次、与党员谈心谈话55人次。三是理论武装更加坚实。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持续发力,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1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1次。着力以学深化、以做转化,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和强大动力。四是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全面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机关党建“灯下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统领业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党员积分评定等工作,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用人导向更加鲜明。五是工作作风更加优良。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完成机关集中办公,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构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上线办理。扎实推进审批事项“四减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压减时限至5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压减至2项。对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分级分类督办,定期报告进展,交办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一是“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效率的通知》。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以发生在煤炭领域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纪律建设,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印发了《云南省能源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对行政权力事项和重要业务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确认,围绕权力运行,认真查摆和分析行政、业务运作过程中在廉政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并委托第三方进行了专题评估。

3.制度的笼子不断扎紧。自省委巡视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制度、办法、方案等共计67项,其中,党的建设方面12项、业务建设方面26项、内部管理方面29项。一是党的建设方面。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能源局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服务发展方面。灵活调整交易偏差考核机制,修改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制定下发《绿色铝材绿色硅材项目供电保障工作推进方案》,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用能需求;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应对能源保障风险,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炭供应和枯期电力供应的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煤炭供应保障工作。全省能源治理体系得到新提升,制度体系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三是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下发《云南省能源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云南省能源局借用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云南省能源局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制度》《云南省能源局信访工作制度》《云南省能源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为建设一流政治机关、一流干部队伍、一流服务水平、一流工作业绩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发展思路更为清晰。一是坚持统筹驱动,统筹全省能源供需平衡、统筹协调省内需求与省外需求的关系、统筹化解汛期与枯期电力供给的矛盾、统筹处理能源布局与生态环保问题、统筹项目建设和各方权益的关系。二是坚持转型驱动,努力增加能源供应总量、丰富能源供应品种、引导用能习惯、确保能源供应长期稳定等以“保供应”;坚持以绿色、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优化非化石能源供应模式、调整能源供应与消费结构等以“调结构”;促进多能融合和协调互补、增加能源系统的灵活性、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等以“优运行”;着眼打造和谐共赢的能源生态圈、保证每个群体都能享受能源发展与改革带来的红利、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全省产业布局优化。三是坚持需求驱动。加快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布局,建设智慧电网;完成全省煤矿整治重组,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修改完善油气管网和储备设施建设,提高油气利用水平;强化运行管理,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加强与周边省份和国家的合作,加快互联互通,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四是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高能源供给保障水平、能源智能化水平、能源安全应急水平、能源消费利用效能和能源国际化水平。五是坚持目标驱动,努力使云南绿色能源的底色更加鲜明,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重要指标世界一流;全面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石油炼化基地、区域性能源国际枢纽,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支撑和保障;云南能源在全国和全省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绿色能源成为云南一大靓丽品牌。

5.能源保障更加有力。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增长困难的严峻挑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能源供应链稳定。一是有效释放煤矿产能和提高煤炭产量。建立火电企业汛期存煤月度调度机制,制定下发《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火电运行优化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电煤供应。二是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第190次(扩大)会议、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推进1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每年将新增250亿千瓦时电量,特别是枯期新增的170亿千瓦时电量,将有效增加枯期电力供应,缓解汛枯矛盾,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三是积极推动“两新一重”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智能电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进智能电网示范区建设。启动昆明、大理、红河、德宏、维西县等5个智能电网示范区项目建设。四是大力争取国家能源局对全省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认真梳理制约全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坚持高位推动,主动争取支持,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英同志向国家能源局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请示,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

6.全省能源生产和供应增势强劲、保障有力。今年1至8月能源运行企稳回升。一是用电量持续增长,发电量、外送电量降幅收窄。全省规模以上发电企业发电量2085.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7%,降幅较1—7月收窄3.3个百分点;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24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增速保持全国第一;全省外送电量1015.79亿千瓦时,其中送境外2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电量80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平均成交价0.19384元/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72.23亿元。二是煤炭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产量同比上升。全省规模以上煤炭生产企业生产原煤3228.19万吨,同比增长1.4%。截至8月31日,全省复工复产煤矿94处,产能5584万吨/年,已复产煤矿产能占生产煤矿总产能的77.3%。三是原油加工企稳回升,成品油供应平稳。加工原油753万吨,同比增长4%,销售成品油800万吨,同比增长6.5%;成品油库存71.45万吨,同比增长77%,全省天然气消费量12.16亿方,同比增长20.3%。四是能源保障网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据行业统计,能源保障网建设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6.1亿元,大型水电工程稳步推进,乌东德大坝工程全线到顶,已投产4台机组,白鹤滩、托巴水电站建设进展顺利。新建成天然气干支线管道1条(临沧支线一期),128.4公里。

三、下步打算

省能源局党组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上持续发力,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努力巩固转化整改成果,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积极主动融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科学谋划能源发展,擦亮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底色,夯实第一支柱、释放第一动能,着力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建设一流政治机关。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教育学习,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省能源局是政治机关,第一要求是讲政治,务必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自觉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把强化政治功能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机关特点,细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的基本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2020年所有支部党建工作实现达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和深化以案促改清风行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空泛表态、只喊口号、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甄别、坚决查处,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建设风清气正的一流政治机关,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四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做到整改方向不变、标准不低、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持续跟踪,避免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按照预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有力推进,坚决摒弃“过关”心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提振信心挖潜力,全面完成经济运行目标任务。一是扩大能源行业有效投资。科学谋划布局,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乌东德、白鹤滩、托巴等重大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加快风电、光伏项目布局与建设步伐,推动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煤矿“五化”改造,加大油气设施建设力度。二是抓好电力运行调度。加强调度保供电,保障汛末澜沧江小湾、糯扎渡水电站水库分别蓄至合理水位,为今冬明春电力供应提供保障;建立火电存煤月调度机制,保障汛末存煤达到360万吨,做好火电发电运行调度。力争全年发电量达3675亿千瓦时,增长6%。三是加快释放煤炭产能。优化煤矿资源配置,推动煤矿重组整合及升级改造。优化煤矿证照办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煤矿项目升级改造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强煤矿项目审批、煤矿生产调度,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四是稳定油气供给、拓展油气市场。加强衔接,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力争全年原油加工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推进昭通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力争全年产气5000万方。加强天然气管网、储气设施建设,天然气管道新增400公里。扎实推进油气市场开拓,努力增加石油天然气消费。

3.统揽全局强谋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一是认真总结“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成效。对照《云南省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任务目标,全面评估“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目标落实情况,起草“十三五”能源发展成就材料,摸清发展底数,查找弱项短板,研判发展形势,优化资源配置,为科学谋划“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集大成、谋长远,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依托绿色能源优势,强化绿色发展思维,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高质量编制《云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电力、油气等5个专项规划,为“双循环”打造新的动力源和支撑面,实现供需两端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推动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力争更多绿色能源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4.以人为本优服务,持续提升能源行业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该放则放、该管则管”要求,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公正化。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优化审批流程,扎实推进审批事项“四减工作”,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研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新机制。二是重点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电力报装,推行电网企业“一窗受理”用户接电申请,扎实推进电力获得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力争2020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150亿千瓦时,力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00亿元;用活用好弃水电量及其价格政策,全力保障绿色铝、绿色硅项目投产用电,推进绿色铝、绿色硅等产业发展。三是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抓住“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关键重点,定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级管理,实时推送电力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信用评价结果数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主动积极与州市沟通,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

5.勠力同心共发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扎实抓好镇雄、师宗定点扶贫工作。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加强对已脱贫出列的镇雄县大地村、师宗县独龙村后续帮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二是发挥能源特点抓好行业扶贫。配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做好集中式光伏扶贫工作。协调独龙江乡35千伏联网工程加快建设,确保独龙江乡智能微电网改造年内建成投运。加快广南县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进度,加大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满足巩固脱贫攻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积极动员能源企业发挥优势担当社会责任。三是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加强组织统筹,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组织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前了解安置点配套电网建设需求,确保配套电网与安置点同步规划,全力以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电网建设,确保房成电通。

6.拉高标杆再进位,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一是坚定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战略。继续做优做强绿色能源产业,不断延展云南绿色能源产业链,优化能源产业结构,科学合理布局绿色能源项目,进一步加快大江干流水电基地建设,加强省内电网、西电东送、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积极拓展省内外和境外电力市场,提高电力消费水平。二是着力培育千亿级绿色能源产业。贯彻落实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以绿色能源为支撑、以强大电网为保证,协同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和电力产业布局,促进能源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以绿色能源战略引领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将绿色能源产业培育为千亿级产业,到2025年,力争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4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累计投资3000亿元,能源支柱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巩固,助推绿色制造强省建设。三是引领绿色能源新发展。在能源绿色发展18项指标居全国第一,绿色能源装机占比、绿色发电量占比、绿色能源市场化交易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国Ⅵ(B)标准汽油等5项指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基础上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提升能源支柱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力争将“标杆”变“标准”,将“试点”变“示范”,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引领绿色能源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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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