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的反馈意见》及巡视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深刻反思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的政治巡视,是对全委各项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委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党组成员、委领导主动对标认领,以上率下,全力全面整改;要求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完善巡视整改工作措施,狠抓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组织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为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洪波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及时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形成牵头部门负主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视整改深入扎实、有序推进。
(三)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及时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迅速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31个具体表现,细化分解为223项具体整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全委上下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着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根据巡视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清理完善,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共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89项,并形成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力不够、差距较大”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始终,采取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轮训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推进改革、项目建设、宏观调控等工作的鲜明导向,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四个特点”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将其作为“纲”和“魂”贯穿于规划编制始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二是积极强化“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制度机制保障,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涉及云南事项实施方案》、《云南省参与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云南服务与融入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5)》和《鼓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牵头起草《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促进条例(草案)》,印发实施《云南省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15个实施方案任务落实2020年工作指南》、《依托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施方案》,推动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印发《2020年下半年云南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启动“一带一路”建设(辐射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力推动“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境外项目信息月调度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
(3)针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印发《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的通知》,依纪依规进一步理清和规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职权界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增强班子成员参与集体决策的责任和意识。二是指导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要求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2.关于“转变职能谋全局、抓大事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从委党组做起,将全委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切实从“定指标、批项目、分资金”转变为“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在结合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影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形成高质量的规划、政策、报告,努力当好省委、省政府参谋助手。二是站在新时代、新方位、新起点、新高度全面系统审视云南省情,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和推动发展,着力纠正唯GDP倾向。三是牵头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步伐进一步加快;制定实施《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争取国家支持建设1个国家级、4个省级区域性医疗中心,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施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全省99.6万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
(5)针对“谋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牵头制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培育“五个万亿级、八个千亿级”产业。二是统筹谋划一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标志性重大工程。三是抢抓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的重大机遇,制定实施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绿色铝、绿色硅产能不断释放,拉动省内工业用电持续增长。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项目1项、技术改造项目13项。五是抓住每个批次中央资金申报项目,完成匹配对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着力补齐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短板。
(6)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贯穿“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有关政策制定全过程,加强与国家层面对接,提升云南改革事业系统性、全局性,高质量完成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二是将数字云南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出台《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新基建、5G、区块链、产业互联网实施方案,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建成5G基站1.68万个,完成全省16个州(市)区块链服务网络部署,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区块链平台和溯源“孔雀码”,已在电子发票、普洱茶溯源、公共资源交易、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业大麻监管等领域开展应用。成立云南省区块链中心,组建云南省区块链产业联盟,成功举办2019年首届“数字云南”区块链国际论坛。三是不断加大信息资源整合融合力度,积极推进省级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信息孤岛”、“数字鸿沟”突出问题进一步缓解,数据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列为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于2020年6月30日正式上线;编印《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归集各类信用承诺数据7640条;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形成近5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清单,实现联合奖惩发起、响应、执行、反馈全流程管理。
3.关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根据国家和省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及锁定标注工作由扶贫部门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两次致函省扶贫办商请办理并提供有关信息。经衔接沟通,省扶贫办已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开放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标注调整,预计年底前完成,届时我省搬迁对象信息将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一致。二是不断完善就业帮扶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通过在安置区设立就业服务站650个、窗口478个实现转移搬迁劳动力就业55.79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6.01万人),通过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东部产能转移企业进驻安置区建设扶贫车间211个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1.33万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5.52万人,劳动力家庭户均就业达到1.95人,消除了有劳动能力搬迁家庭的“零就业”,保障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在安置区实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2559个,建成昭通市80万亩苹果基地、怒江州百万亩草果香料基地等一批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实现安置区有主导产业辐射。三是印发《关于切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的通知》,构建“村摸底、乡实施、县负责、州核查、省指导”的责任体系和工作目标,建立并严格落实州(市)、县(市、区)拆旧工作“月调度、月通报”机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未完成旧房拆除工作的州(市)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州(市)制定方案、推进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省旧房拆除率为98.56%,剩余旧房将按照规定要求时限完成。四是督促121个有搬迁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通过亲属共建、平台共建等方式,全面完成房屋面积超标整改。
(8)针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面对疫情冲击,牵头制定了“稳增长22条”、“促进外贸稳增长12条”、“扩大有效投资18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7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有效缓解了企业困境,引导了预期,提振了信心。1—9月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7%,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经济发展延续回暖态势,持续向好、长期向好趋势明显。组织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平稳运行一系列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精准把握存在的问题并上报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围绕清单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回升、民间投资较快增长。1—10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7.5%,增速较1—2月提高36.8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项目(不含房地产)个数同比增长40.2%。
(9)针对“特色小镇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截至12月8日,全部收回省重点项目基金投资至红河、丽江特色小镇基金的资金及协议约定收益,部分收回投资至大理特色小镇基金的资金及协议约定收益。二是完成省重点产业基金闲置资金退回工作。三是省财政已将省城际轨道公司前期工作经费收回。
4.关于“政治机关建设与机构改革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针对“政治机关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理论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委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始终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改革方案>的通知》,积极稳妥推进培训中心改革工作。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政策制定中坚持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学习调研,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征求意见,开展现有政策跟踪问效,同时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执行引导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11)针对“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明确业务分工,优化工作流程,认真履职尽责,实现委内职能整合、业务融合“化学反应”;多渠道促进全委干部融合,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谈话谈心、干部轮岗等,促进新进干部之间的交流熟悉,增进认同感和归属感,真正做到事合编合心合人合。二是督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落实整改要求,立即撤销自行设立的“科研管理部”和“经济问题探索杂志社”2个机构,有关业务工作和人员暂按业务相关性分别并入院办公室和经济研究所,同时解聘其自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副职。三是商请省委编办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加速推进省价格举报中心转隶工作。四是全面梳理职责履行不到位、职责被“悬空”等问题的处室(单位)及所涉职能职责,逐一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提出和落实解决方案。五是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综合考核办法,促进协同监管、全面监管。六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省能源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省电力配售公司4个单位党组(党委)的工作汇报,就4个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党组研究省能源局等4家单位重要工作的通知》。
(二)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劲不足、问题较多”的问题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针对“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涵盖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委员(含非专职的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委员(含非专职的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委员、普通党员“三级九岗”,主体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意识;结合巡视整改和以案促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落实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三是积极加强向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请示汇报,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开展机关纪委换届选举,配备机关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
(13)针对“制度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清理完善,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共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89项,形成制度汇编并上传OA办公系统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落实,其中:巡视反馈后及时制定(修订)《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21项内部管理制度;着力增强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针对制度短板和缺项,研究制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20项制度。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各处室(单位)有针对性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根据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带队、全程参与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针对“机关纪委监督乏力”的问题:一是委党组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四项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通报机制、意见交换机制、专题研究机制和处分协调机制,形成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作互动、贯通整合的机制。二是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在日常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以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委领导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代表参观“庆七一·感党恩”第六期云南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四是以委内发生的张文超、邬锋等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结合巡视整改,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3.关于“作风建设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对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涉及省发展改革委和所属15个单位(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吃喝、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23项立行立改问题,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巡视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方案》,逐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截至6月28日已全面整改到位。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4人(开除党籍1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5人,责令2个责任单位和20名责任人作出检查,批评教育14人,违纪资金全部清退上缴完毕。
(16)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制定调研方案,科学安排公务出行,杜绝出现调研过程中公务用车空车往返现象。二是已于2020年4月底前停止医疗保健咨询,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消除特权思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7)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委党组主要领导对存在衙门作风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成果。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持续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查处衙门作风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存在违纪行为的7名同志分别进行廉政谈话,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三是组织对委机关长期形成的“自以为是、不以为然”作风积弊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突出的处室(单位)进行全委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
(三)关于“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抓实抓细党的组织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8)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一是根据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委党组印发《2020年度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委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压实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坚持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以来委党组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22次;坚持党组每年年底考核党建工作1次,考核结果与党建主体责任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相结合。二是印发《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联系指导职责,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解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把握不严、创建质量不高、工作基础不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三是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统计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授党课等情况,对落实有差距的及时进行提醒,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2020年以来,14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累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363次。四是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按期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复,组织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选齐配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班子。五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健全动态管理台账,按照“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工作业绩好”的要求建强支部班子。
(19)针对“直属机关党委履行协助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组织领导,认真规划和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对近三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中10个未达标的党支部和已达标的33个党支部(总支)进行全面检查和复核,就发现的问题下发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二是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用清单把责任固化起来,加强责任落实的动态监控,推动党建责任落到具体事、具体人。三是督促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和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党总支厘清总支与在职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的关系和职责,对2019年以来党总支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按时按质开展党建活动。四是机关党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2019年以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梳理自查。针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少数党员检视剖析材料照搬照抄等问题,要求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系统学习党支部工作有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明确支委职责分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强化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关党委统一下发党建工作记录本,用于记录各党总支、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的通知》,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本,督促抓好党建工作,强化台账管理和痕迹管理,规范组织生活。对组织领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不严、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党支部及时指导整改。
(20)针对“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宣传贯彻,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制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清单对标对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二是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消除“业务工作重要、党建工作次要”的错误认识,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主责和主业来抓,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层层签订《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有力促进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优化和创新考核方式,以党支部统领业务工作、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考核,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查,防止“两张皮”。
2.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以党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15项基本制度并上传OA办公系统,以便全体党员学习执行,进一步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制度体系。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于8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等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带头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写,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党组成员紧扣主题,克服好人主义,不搞一团和气,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开诚布公地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充满“辣味”,班子成员之间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56条,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驻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监督。
(22)针对“主题教育不扎实,走过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抓实党员理论学习。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党员教育资源,创新理论学习形式,确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严格把好会前“方向关”、会中“落实关”、会后“提升关”,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督促开展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组成督导组列席监督部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对党员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复核,严禁照搬照抄、相互抄袭、连年沿用。三是机关党委督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党总支(党支部)对主题教育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对标查摆差距,确保党建工作档案完整规范。
(23)针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为期三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全委在职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2020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各党支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委在职党员和党组织全覆盖推广使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网络平台,并依托利用平台积极有序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干部在线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提出学习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线学习重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干部在线学习日常管理与学习监督,将干部在线学习纳入全委干部教育培训范畴,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五是下发《关于跟班学习、借调人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的通知》,及时接转跟班学习和借调6个月以上党员的组织关系,2020年以来共办理跟班学习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36人、转出9人,同时指导相关党支部做好跟班学习和借调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4)针对“党建考核不够科学有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委党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党建考核指标,印发《2020年度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把“软任务”变成“硬要求”,把“虚”做“实”,把定性成果定量化,将党建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形成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以考核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坚持长效常态,强化督促推进。对照考核指标,由委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委党组会审议评定考核结果。
(25)针对“党费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至2019年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形成《2017年至2019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二是针对党费违规开支的问题,责成主要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退赔用违规开支党费。三是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党费报销流程和相关财务凭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将党费账务移交委机关财务部门管理,确保党费使用程序合规、账目清楚。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实行党费交纳备案制度和党费证制度,党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五是研究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党费使用范围、具体列支项目,细化机关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党费使用、下拨的程序、原则,切实提升党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6)针对“履行把关职责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关于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存疑。分管委领导专门约谈机关党委(人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严肃批评;组织机关党委(人事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深化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及时成立调查小组,到存疑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纪依规对有关人员作出了处理。二是关于确定考察人选把关不严。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1名同志,不作为晋升一级调研员人选。同时,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选人用人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干部违纪违法处理动态,并研究制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三是关于年度评优审核把关不严。经调查了解,1名驻村干部和1名下派挂职干部分别在2018年、2019年受到诫勉处理,其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同时,着手建立单位与干部派驻地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在外挂职、担任驻村工作队员且不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及时主动将派驻干部相关情况反馈其参加年度考核的单位,确保依纪依规确定受处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
(27)针对“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关于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管理规定不严。立行立改,依法依规重新研究确定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聘用方式。二是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及时调整民主测评范围,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以来开展的干部选拔及晋升职级考察工作,均向全部考察谈话对象发放《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表》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测评表》,年内正式出台实施《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后将以制度形式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民主测评范围。三是关于部分干部考察材料内容“千人一面”。在2020年以来的干部选拔及晋升职级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书面考察材料能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准确、客观评判干部,避免了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的问题。四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不规范。抽调熟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收集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工资表等重要材料;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启动省发展改革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建设。
(四)关于“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整改推动发展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8)针对“委党组没有认真履行整改政治责任,态度不够坚决,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和有关档案管理,坚持从严从实、求真务实,规范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步骤,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委党组2017年中央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等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二是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改落实2019年审计问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围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息化、现代化,通过加强应用推广做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建设管理“后半篇”文章。
2.关于“整改日常监督没有完全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9)针对历次巡视整改事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是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2016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房屋出租有关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出租、出借铺面和腾空房,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出台前,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租用管理,按时收取租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督促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完成2016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调整”有关问题整改。深刻反思、加强监督、及时整改,对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对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了调整。
3.关于“推动解决问题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0)针对“不敢坚持原则,缺乏斗争精神”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委党组领导责任。针对《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关于云南省2017年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提出的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职工等48人“软课题费”清退有关问题,明确1名党组成员专项负责,以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主体,研究制定“软课题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合力推进落实清退工作。明确要求尚未完成清退的人员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退,逾期不完成的,在职人员将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非在职人员将采取取消退休待遇、启动法律程序追缴、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
三、下步打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为云南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好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进一步强化职责使命,确保巡视整改圆满收官。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正确政治方向,牢记职责使命,认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防控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圆满收官。
(三)进一步树牢问题导向,推动反馈问题清仓见底。精准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审视、认真对照,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重在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13306;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邮箱:1687541270@qq.com。
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