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元谋县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元谋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四个突出特点”的内在逻辑,主动融入全省“三张牌”建设和州委“1133”战略,正确认识和把握元谋在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并深入推进“一枢纽两胜地两区两园”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攻坚行动、“三查一确保”专项行动,全县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5871户20665人,未脱贫的211户486人建档立卡人口已达到脱贫标准,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可期。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四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疫情防控、政治安全、社会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二)关于“落实产业扶贫项目动作迟缓,脱贫攻坚‘绣花’功夫下得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全县已规划储备“十四五”农业产业发展项目93个。认真排查全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对全县已实施及在建产业扶贫项目的指导、督促和跟踪推进。加大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实行资金支出预警机制,对脱贫攻坚开展以来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2020年度以前的扶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
(三)关于“对污染防治工作不重视,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到位,与生态文明排头兵要求差距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守护好元谋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目前,元谋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已通过省级验收。二是抓好工业园区污水处置工作。加强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目前,园区内所有企业无直接向外排放污水的情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组织设备安装调试。三是抓好城区大箐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大箐河两岸污水进行截污改造工程已于10月15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双向污水管网埋设380米,正在逐步回填开展压实测试。四是加强县城垃圾处置工作。完成县城垃圾处理厂选址工作,并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压覆矿产评价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县城垃圾。五是加强废弃果蔬垃圾处置。已建成废弃果蔬处理池60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2吨;引进大型有机肥生产企业对全县废弃果蔬进行集中处置,目前,相关企业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选址规划,在物茂、老城建立了2家青贮饲料加工厂。六是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制定《元谋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7+1”工作方案,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常态化。
(四)关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有差距,对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统筹谋划不及时,担当精神不足,搬迁安置阶段性工作推进慢”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乌东德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印发《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责任包干工作方案》,加强水电移民安置工作的统筹和调度,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抓好启宪安置点移民生产用地分配,龙街、白泥湾村已完成生产用地分配。三是抓好安置点民房质量瑕疵整改,确保民房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住上安全、放心的房屋。
(五)关于“落实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不坚决,督促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政治责任,弘扬斗争精神,扛牢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双清零”“六清”行动等重点工作。二是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及行政罚款等手段,深入推进“打财断血”,依法对“黑财”进行处置,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是制定《元谋县旭远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强制拆除工作方案》,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已完成平整复垦复绿工作。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蔬菜交易秩序的实施意见》《元谋县采砂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长效机制,重点对市场监管、砂石资源开采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的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方面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强化主责主业主角意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提醒机制,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8人次;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实。加大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七)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1人次。二是抓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报告工作,全县共有187名实职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四项谈话”784人次。三是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开展廉政家访1851户,组织主题为“永远在路上—元谋县全面从严治党‘十个一’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精品汇演”。四是综合运用好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五是县纪委县监委认真执纪监督,对相关责任人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八)关于“存在压案不报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自检自查,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来抓,坚决防止“灯下黑”。制定《元谋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县纪委常委领衔办案2件。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对优亲厚友的问题线索,县纪委县监委已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楚雄州纪委州监委处置。
(九)关于“延伸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1+2”体例推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设置派驻机构19个,派出机构1个,建立《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联动协作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实效。二是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派驻机构负责人,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派驻机构干部参与巡察、办案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联系乡镇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区制度,分别由3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分管负责,六个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牵头主抓,进一步强化对监督工作统筹。四是推行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季度通报机制,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派驻机构办理问题线索13件,办结13件;办理案件5件,办结2件。
(十)关于“巡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委切实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十二轮巡察对2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二是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按时限要求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三是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第五轮巡察移交未办结的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四是加强巡察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3期;选派人员参与两轮省委巡视锻炼;制定统一的巡察工作手册,提供各巡察组学习使用。针对巡察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组织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整治‘四风’顽疾痼症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发现问题14个,发出通报1期,对11名落实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三是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四是严格控制新闻时长,健全新闻编发,新闻信息初审、复审和终审的发布审核机制。对采编播工作的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并对违规超时长报道审核把关不严的2名责任人给予诫勉问责。五是严格监督执纪,对违规报销风景区挂账门票涉及的7名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违规公款报销费用已清缴。六是违规购买配置的高档真皮沙发已调整到县总工会“职工之家”使用,县纪委县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已向县委作出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方面
(十二)关于“党管干部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干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操作方法、程序步骤进行明确规范。今年6月起,应由政府履行任免程序的干部已全部由政府进行任免。
(十三)关于“制度落实打折扣”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和“万名党员进党校”“领导干部上讲台”“党课开讲啦”培训。二是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及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不执行、工作落实打折扣、基础要素保障不到位、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县各级领导班子从严从实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规范“需要向组织说明的事项”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四是全面规范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35个县直属机关党组织均于7月31日前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40家直属机关党支部(总支)书记全部由单位党员主要领导担任。五是研究制定《元谋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应执行试用期规定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已全部纳入试用期干部管理考核任用。
(十四)关于“执行借调人员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元谋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已将36名乡镇违规借用人员全部清退。9月15日前对全县重点项目指挥部、临时工作机构和县级部门抽调借调的142人进行了清退。强化编制管理,持续做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整改工作。
四、关于“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十五)关于“对巡视整改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治责任压实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操作办法和规程。违规资金已清缴,县纪委县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知识培训。对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了1次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8211066;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江66号县委整改办;电子邮箱:xwbzhk00@163.com
中共元谋县委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