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5月2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通海县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通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巡视意见反馈后,通海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落实得坚决不坚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贯彻得到不到位、民生福祉实现得好不好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通海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了4项整改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为23个问题66项具体整改措施。县委常委会4次、专题会2次听取和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2次作出批示。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主动担责尽责,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整改实情,深入现场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具体点位督促督办存在问题。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7次会议研究,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派单,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自觉扛起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重点督办问题11个,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5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1个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6个单位发出问责预警,并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重要内容,合力开展督促整改。经过集中持续整改,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整改3个,其中部分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实,学用结合不紧密,围绕全县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学习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抓好理论武装。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召开省委第十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发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实施意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其中巡视反馈后组织学习5次,全县66个党委(党组)开展学习330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174场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20场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讲130场次、民法典宣讲99场次。二是狠抓学用结合。巡视反馈以来,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举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骨干示范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班等4个班次。围绕全县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对财税知识、财政政策、城乡规划、统计工作、项目谋划包装等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培训6场次。
(2)针对“全县经济发展思路不够清晰、推动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蔬菜、钢铁等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新兴特色产业培育不足,投资增长乏力,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牵头抓总,通过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巡视反馈以来,召开产业发展相关会议20次,其中,专题研究三次产业突破发展3次。二是狠抓产业转型升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加快推进,开放绿色农业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不断发展,原生态蔬菜合作社100亩物联网基地建设完成,云秀花卉被列为“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高原农产品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年内新培育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2户、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1户,申报国家级民营小巨人企业1户。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实施工业投资项目32个,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1955万元。三是抓紧“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了《通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形成《通海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通海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19个重点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四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72户规上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全年预计(下同)实现生产总值166.87亿元,同比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67亿元,同比增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亿元、增长4.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163元、19615元,分别增长6%、8%。基本民生支出2.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9%。争取到中央特殊转移支付3.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4000万元,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3)针对“在园区建设发展中,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同步、服务保障不到位,入园企业少,企业生产安全隐患大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园区规划优化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意识,狠抓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地等基础性服务保障工作,园区高清视频违停监控系统建设于8月完成初验,园区天然气项目于9月30日实现通气点火。累计建成标准厂房4.66万平方米,批准18个建设项目用地,完成土地征收4546.025亩,供地4160.413亩,供地率91.52%。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建立了《园区领导干部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加大入园企业的服务力度。围绕杞麓湖保护和全县工业产业布局调整,实施“退城入园”,7月以来新增入园企业3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3.92亿元。三是严格落实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5个园区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促3户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督促4户园区企业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并持续运行,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杞麓湖保护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杞麓湖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项目推进慢,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仍然严重,沿湖村镇生活污水未做到应收尽收,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不达标,杞麓湖总体水质仍为V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制定了《杞麓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完工及验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进度及申请验收,杞麓湖“十三五”规划的14个项目全部完工。完成了《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终期评估报告》。二是落实《杞麓湖径流区农业产业优化方案(2018—2020年)》《杞麓湖流域种植结构调整方案》,制定《杞麓湖流域大幅削减种植业污染负荷实施方案》《通海县杞麓湖径流区生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抓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种植鲜食玉米4.24万亩、水稻230亩、莲藕70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7.9万亩、绿色防控面积53.66万亩次、统防统治61.5万亩次,实施高效节水3.2万亩、沼液精准施肥1万亩。2020年杞麓湖流域蔬菜种植面积比2018年减少3.3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三是以县城、集镇、村庄为重点,加大“两污”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城区生活垃圾、环卫保洁体系,建成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自然村垃圾有效治理率100%。完成县城11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纳古污水处理站、一体化设备及土壤净化槽运行正常。四是切实做好沟河截污控源工作,巩固提升河(湖)长制“有名”又“有实”,完成14条主要沟河中间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成红旗河日处理9000立方米水质提升站1座,红旗河、万家大沟、中河、大新河等7条主要河道全部脱劣。马家湾抢救性补水工程累计补水1528万立方米,柔性围隔导流作用不断显现,配套建成日总处理32.9万立方米杞麓湖水质提升站5座,水体自净能力不断加强。
(5)针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力,债务负担重,偿债能力弱。截至2019年底,全县债务高达42.13亿元,其中,政府性债务30.81亿元,融资平台债务11.32亿元。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3.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0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制,拟定了2020年度化解到期债务的计划。通过积极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管理等,增加了县财力3.5亿元,核销存量债务1.6亿元,消化平台公司到期债务2.62亿元。二是严格落实《通海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通海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海县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等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了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年内偿还(消化)4.5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亿元。三是积极培植财源,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债权催收、资产盘活力度,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增加可用财力。累计实施财源建设收入80924.74万元,催收各类借款56.91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19072万元,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5.9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0.4亿元。
(6)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挪用专项资金、安全饮水不达标等问题。截至2020年4月,全县挪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507.73万元,‘四类重点对象’中仍有32户未达到安全住房标准或入住条件。兴蒙乡白阁中村、下村等共有6500余人饮水安全问题未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海县2020年度收到的上级和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0.17万元,9月30日前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及项目主管部门,资金到位率100%。二是挪用的2507.7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扣除上级收回非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99.904万元后,其余2107.826万元,已于9月29日拨付到位。三是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四类重点对象”中未达到安全住房标准或入住条件的32户,已于6月底全部入住安全住房。四是针对“兴蒙乡白阁中村、下村等共有6500余人饮水安全问题未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入户排查和宣传,筹措23万余元实施了老旧供水管网扩容改造,购置应急备用深水泵1台,努力改善供水条件。加强水质监测和卫生消毒、水池清洗等工作,增加监测频率,每周由水务公司进行1次自检,每月送县疾控中心进行1次检测,7月以来清洗水池3次,保证了饮水安全。
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社会维稳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中,问题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积案未清‘零’,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黄赌毒’问题突出。仅2019年全县就有涉及‘黄赌毒’案件245起367人被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和“回头看”,完善“三长”会商沟通机制,加强办案专班力量,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线索成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了线索核查“清仓”、案件“清结”、逃犯“清零”。二是聚焦城乡接合部、宾馆、娱乐场所等社会治安重点部位、复杂场所以及涉黄涉赌涉毒等问题,强力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禁毒知识讲座2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加强吸毒人员清理、管控,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做到了应收尽收,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方面
1.关于“县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谈话多以谈工作为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记实制和派单制,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记实手册》形式,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年度派单,全县9个乡镇和53个责任单位实现了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记实、派单全覆盖。二是结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主题、拟定谈话提纲、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规范化。巡视反馈以来,县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6人次。
(10)针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温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微腐败’问题突出。2017年至2019年,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村组干部问题线索的举报件数分别占当年举报总数的47.72%、61.05%、70.34%;2019年,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有35人,占全县被查处党员干部总人数的56.5%”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记实制和派单制作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全县62个责任单位各派出清单28项,向19人派出主体责任季度派单245项,向20人派出监督责任季度派单395项。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五金产业园区、县委直属工委等部分县直部门共15家单位,进行了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二是健全完善政治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三是修订完善了《通海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制定了《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执行力度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四是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一般性问题10个,已督促整改;发现问题线索16个,给予提醒谈话3人次、党纪处分1人。
(11)针对“县委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线索成案率低,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听取和研究了县委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及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整改专项检查情况。二是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制发了《中共通海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十二届县委1至11轮巡察的47个单位部门、8个乡镇(街道)、49个村(社区)党组织,集中开展了巡察整改复盘检查。开展了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对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专项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底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考核。县委前11轮整改完成率达98.4%。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2名年轻优秀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工作。县委巡察机构培训8期120余人次,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2.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突出,县纪委监委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发现问题能力弱、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执纪执法不严等问题。如,2019年中秋县纪委监委对里山乡政府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后被玉溪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在该乡政府食堂杂物室检查出4瓶发酵的葡萄酒;2020年3月对河西镇1名村组干部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理,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反映1名村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年后才办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教严管,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5期148人次,安排网络自学3期286人次。组建成立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制定了《通海县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及外出报备规定》《通海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二是制定了《通海县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将干部轮岗到审查调查一线,开展能力提升,开展了第一轮10人次的轮岗锻炼。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排查出1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6个一般性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5个问题线索,30个一般问题。年内立案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10人。采取体验式、暗访式监督开展2轮专项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关于实行“统筹(片区)协作监督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海县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创新“1+1+N”片区协作审查调查模式,实行工作、责任、奖惩“三捆绑”,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形成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五是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派单督促完成了前十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违规发放奖金,2017年以来,违规发放干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基础奖和烤烟奖共计984.09万元,其中向处级干部发放奖金165.94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要求,制发了《通海县关于2017年以来发放的干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基础奖和烤烟奖清退工作方案》,按税后实际发放标准全面开展清退工作,并于9月29日全部清退完毕。
(14)针对“为基层减负不到位,发文数量不减反增,便签文件代替正式文件现象突出。2019年县委发文581个,同比增长28%,其中,便签文件101个,同比增加29.48%”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发文审核,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好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中共通海县委办公室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截至12月10日,县委办公室发文365件,比2019年同期的540件精减175件,精减32.41%。其中,便签文件68件,比2019年同期的91件精减23件,精减25.27%。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使用公文种类,规范公文格式、行文规则,严格文件审核签批,把好行文关,坚决杜绝便签文件代替正式文件现象。
(15)针对“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不到位,县委现有议事协调机构120个,其中,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41个,由县长担任组长22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梳理、审查全县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5个。清理调整后,现有议事协调机构105个,其中,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由原来的41个精减为34个;县长担任组长的由原来的22个精减为19个。二是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制发了《通海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的条件、程序、撤销条件、定期专项清理等内容。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每年对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部门权责清晰,议事协调机构规范、高效运行。
(16)针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2年以来,全县先后挪用杞麓湖保护治理、自然灾害、老旧小区改造、饮水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共计10.88亿元;2016年至2018年,虚增县级财政收入4.27亿元;2017年在九龙街道农村危房改造中,有60多户农户拆除住房后,3年无家可归。2017年以来,全县共有253名干部因不担当、不作为被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化解历年欠拨专款方案,结合《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县区财政欠拨专款隐形风险的通知》要求,积极化解挪用的专款,年内化解欠拨历年专款3.4515亿元。二是进一步压实街道及村组责任,调换了九龙街道大河嘴社区党总支书记,充实了大河嘴社区六组农危改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九龙街道大河嘴社区六组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60户建房户已全部按照农危改政策完成一层主体建设,并完成了农危改建设规划验收32户。三是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修改完善了《通海县科级领导干部倒逼管理“负面清单”数据库管理办法》,年内共记录干部负面清单25条,单位负面清单3条,调整“下”了3名干部。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澄清正名。对2019年被问责的10家单位、27名领导干部开展了问责验效,充分调动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有待提高”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县委、县政府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决策程序不严谨、议而不决、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等问题。如,2020年2月7日在‘8·13’‘8·1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对该项工作进行表彰奖励。2017年和2018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分别研究《关于县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未形成决议。2017年11月2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未经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批准县财政局向县土地储备中心、县教育局、县水利局拆借2000万元资金用于发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通海县委工作规则》《中共通海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发了《中共通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议题呈报的通知》,规范使用《县委常委会议题呈报审查表》。制发了《中共通海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通海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以及县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杜绝决策程序不严谨、议而不决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认真细致记录常委会上每位领导发言,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反映会议议事决策全过程。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未落细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层党组织中,存在执行‘三会一课’、党建述职等制度不严格、不认真的情况。如,2019年4月至10月县委统战部党支部开展13次组织活动,其台账记录活动时间均为2019年11月4日、5日;2018年和2019年县邮政公司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完全相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通海县基层党建工作“派单”制度》,结合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派单内容,实行“季度派单”;对一些基层党建专项工作,不定期进行了6次专项派单。二是制定了《通海县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提醒、纪实及通报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制度。在干部考察时注重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三是全覆盖组织开展了1次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专项调研督查。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县委统战部党支部、县邮政分公司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党建述职等制度不严格、不认真的情况,责成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对县委统战部党支部、县邮政分公司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2个党支部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制定了《通海县上级党组织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审核制度》,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19)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存在支部班子不健全、阵地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河西镇戴文村、杨广镇马家湾村党组织书记空缺,有200多个村组活动场所需要修缮或重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内完成了128个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目前,全县纳入三年计划的941个党支部已全部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对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县委常委领导挂点帮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帮扶、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完成了整顿提升工作。二是“逐村逐人”全覆盖分析研判了全县76个村(社区)班子、831名“两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逐村形成了调研报告,分析研判后,届中调整村(社区)“两委”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18名,其中调整撤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1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在农村后备力量“选育管用”方面的催化剂作用,全县9个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共输送优秀青年党员10人到各村(社区)担任职务,选派4名优秀党员人才到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锻炼培养,马家湾村、戴文村党组织书记已补齐。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2期,开展“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18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54期。三是制定了村组活动场所修缮(重建)工作计划,争取上级党员活动室修缮新建资金494万元,计划新建修缮党员活动室62个。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存在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等问题。2017年以来,全县共任免党政领导干部764人次,年均254人次。目前,全县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10年的乡科级干部有10人,最长的达17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组工讲坛,编印《组织工作相关文件汇编》,强化学习交流培训,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的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统筹做好干部调整选配工作,严格控制调整频次和人数。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中央、省、市“能上能下”相关规定,全面分析研判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10年的10名干部情况,调整了其中3名,年底前将完成其他干部调整工作。
(四)关于“落实整改任务不够有力,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方面
1.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和省委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整改未全面完成”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通海县存在的问题16个,尚有3个未完成整改。省委巡视组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涉及通海县18个问题,尚有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各类巡视巡察、督察督导反馈意见涉湖问题克期完成整改验收实施方案》,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标整改时限,压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成立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建督查专班,紧盯问题整改,每日进行督查,每周例会研究,统筹推进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目前,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未整改完成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涉及省委巡视组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未整改完成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2)针对“杞麓湖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滞后、周边人居环境提升不力、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为劣Ⅴ类等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完成了《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终期评估报告》。二是大力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加快推进,累计完成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总数16039座,完成行政村村委会公厕建设46座;拆除公厕(旱厕)54座、拆除户厕(旱厕)5434座。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城区生活垃圾、环卫保洁体系,完善村组保洁员制度,建成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自然村垃圾有效治理率100%,建立保洁收费制度覆盖率100%,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100%。三是切实做好沟河截污控源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巩固提升河(湖)长制“有名”又“有实”,各级河(湖)长累计召开河长会议86次,巡河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加大。完成14条主要沟河中间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加大工程和科技措施实施,红旗河、万家大沟、中河、大新河等7条主要河道全部脱劣。
2.关于“主题教育整改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问题整改中,存在措施不具体、持续推进力度不够、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细化梳理,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整改销号,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县委常委班子的17个问题,制定班子整改方案1个,梳理细化整改措施24条;县委常委同志结合分管部门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139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起草了《中共通海县委关于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通海县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检视问题、行政审批“一颗印”、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督促等制度机制,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
三、下步打算
我县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市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县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严格时限,紧盯不放、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使问题整改成为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的过程,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扎紧“篱笆”、织密“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7—3029090;地址:通海县秀麓写字楼7楼736室;电子邮箱:thslsxcb@163.com。
中共通海县委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