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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7:01:28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楚雄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7月1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楚雄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组对楚雄市开展巡视,既是对楚雄市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市委常委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从严从实、真抓实干推进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 “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抓好巡视整改。及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从细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个清单”,先后召开市委九届八次全会、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动员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小组推进会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市委整改落实方案,牵头负责22个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和挂点联系乡镇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和最务实的作风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了会议推进、定期调度、挂图作战、督查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机制。

二、坚持真改实改,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市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 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传统产业增长减弱,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市委对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视,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重点研究和把握中央、省、州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走向,定期听取经济运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经济工作,切实提高市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改革的能力,着力夯实经济行稳致远的政治保障。二是全力推进产业发展。结合资源优势,集中打造生物医药、新材料2个重点产业,全市生物制药企业达38户,特色小镇、市中医院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云南麻叶、赛维汉普、芙雅生物3个项目加快建设;宇泽单晶硅一期顺利投产并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晶科新能源高效电池片、宇泽单晶硅二期等项目加紧实施。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楚雄市应对新冠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措施》,扎实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完善市级领导和部门挂点联系重点工商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制度,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1至9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四是加快推进楚雄高新区升级转型。编制形成了“一心双核四园”的园区空间规划布局。积极争取省政府对高新区升级转型政策支持,形成了支持优化联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等10方面的政策支持方案,现正积极组织上报省政府审批。五是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立足楚雄发展楚雄、跳出楚雄发展楚雄,加快编制“十四五”规划,研究推出一批重大举措,谋划论证一批重大项目,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绘就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征程新蓝图。

(2)针对“云甸工业片区产业研究不够充分,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高新区及云甸园区调研指导工作,专题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全力推进园区建设发展。高新区党委管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云甸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园区开发建设。二是着力完善提升园区规划。对云甸园区的总规、控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产业规划进行了全面修订,实现了多规合一;2020年10月16日,楚雄高新区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编制了云甸园区化工片区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列入全省第二批认定的化工园区。三是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云甸污水处理厂、云甸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个项目获批到位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现正在推进实施。云甸标准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殷家箐水库至云甸输水工程等2个新开工项目正加快推进;云甸片区增量配电业务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第五批改革试点。四是加快产业项目实施。川至二代半导体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加快扫尾,陶瓷产业园、云特石化云甸综合服务区2个项目正开展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五是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率队7次赴山东、广东等地开展产业招商,促成了绿洁新能源等4个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正威集团金属新材料产品研发中心和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初步达成协议,积极谋划和对接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取得实效。

(3)针对“富民工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积极筹措园区建设资金。单晶硅加工园区标准厂房、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获批银行贷款4.5亿元,已申报楚雄市工业大麻产业园和单晶硅加工园区标准厂房、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2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3.5亿元,获批2亿元。二是不断夯实园区发展基础。完成工业大麻产业园24米道路主干道及配套工程,富民工业片区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投入使用。1至10月,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投资8.01亿元,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以“一颗印章管审批”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效率总体提升70%以上。着力以最优的政策、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服务保障好企业,新签约晶科能源高效电池片及硅棒切片等一批项目。

(4)针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园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二是加快编制规划。委托云南省农科院编制完成《楚雄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目前规划已印发实施。三是狠抓园区建设。制定《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13条措施的意见》,编制完成《楚雄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示范带(农村产业示范园)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楚雄市马龙河流域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楚雄市紫溪镇乡村产业振兴示范园规划》。四是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已建成百万亩核桃、十万亩魔芋、紫溪万亩冬桃等种植生产示范基地和一批规模化养殖示范企业,初步形成以紫溪镇紫溪山环线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东华镇小伍排现代农业示范区等10个园区。

(5)针对“重点项目中农联楚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2019年未能如期建成运营”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调整充实项目指挥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手续办理、弃土拉运、林地使用审批、道路通行等困难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期一标段15幢房屋已全部封顶。二是督促推进项目招商。督促中农联·楚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制定市场营运方案,目前,企业已同天猫、京东等重要电商企业和泰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土重点农业产业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及时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平稳、有序、按时完成了一期170亩土地供地等工作。全面推进莫家河改迁等8项工程,有效解决好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

2.关于“打赢‘三大攻坚战’紧迫感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19年末楚雄市仍处于全省债务风险红色预警区”的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楚雄市2020年债务风险退出红色预警区化解方案》《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债务化解责任,严格项目审批建设管理,有效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长。二是加强风险排查。制定下发《楚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债务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对100个债务单位进行了债务风险排查,未发现较大债务风险。三是积极化解债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时偿还债务,共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项目7个,债券资金7.0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3个,债券资金1.63亿元;向上争取到位补助资金25.88亿元;盘活存量土地,完成基金收入18.31亿元。

(2)针对“市委落实脱贫攻坚‘尽锐出战’要求打折扣”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纪律追责措施。针对市妇联“选派驻村干部不严肃”的问题,市委对市妇联领导班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负有责任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二是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巡视组反馈问题后,及时对全市5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18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调整撤换。三是持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先后8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累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题业务培训68期、驻村工作队员大讲堂宣讲活动4期。四是全面压实脱贫攻坚各级责任。及时调整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136个有贫困人口的村(社区)均有市级领导包保。调整完善《楚雄市市级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五个一”挂包帮扶机制,进一步强化市级单位的“挂包帮”定点扶贫责任。

(3)针对“落实建新拆危工作原则性不够强”的问题。一是摸清底数抓整改。全面开展排查,全市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应拆除危旧房15167户,已拆除14098户,未拆除1069户,其中在排查整改期间已拆除127户,存在“建新未拆危”942户。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抓整改。成立4个督查组,深入15个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回头看”和问题整改督战督查工作。目前,建新未拆危的942户经过整改已达到“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针对“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不够高,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不够”的问题。一是抓实具体问题整改。吸取八角镇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各乡镇对2014年以来享受产业扶贫到户资金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产业扶贫资金效益和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引导发展特色养殖业,切实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实施了45个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全市共有30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

(5)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滞留、挪用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514.95万元,结余结转率为7.9%,截至2020年6月26日,2019年结余结转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将全市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细化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资金二次分配。市、乡两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扶贫资金支付管理规定,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加强支付财务管理。

3.关于“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完工,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开工建设,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一期)改造工程加快扫尾。二是建立防污治污联动机制。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强化住建、生态环境、水务、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联动,形成防治工作联合规划、协调治理的综合治理机制,全力推进龙川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利用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了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龙川江环保疏浚工程等项目。开展河道日常保洁,建立水质变化预警机制,全面加强对流域沿岸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执法。截至目前,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Ⅳ类标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一般化”的问题。一是扛稳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23次传达学习和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了3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两月一次派发责任清单和听取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向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开发区党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派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83条。二是强化监督促进责任落实。9月21日至30日,由市委常委带队,对15个乡镇57个单位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2个并书面反馈督促整改。11月4日至13日,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民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和15个乡镇、51市属部门进行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大“两个责任”追究力度,问责党组织3个,党内问责20人、监察问责9人。三是建立制度机制,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年”工作,制定楚雄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推动形成政治生态研判常态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用“片区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蹲点式”“体验式”监督,采取面对面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共与319名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谈话,结合近年来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综合分析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情况,对全市2017年以来的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

(2)针对“部分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弱化”的问题。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和在2019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隐瞒妻子持有融资产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责任人已退出违规持有的股份。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再次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至各单位进行学习,在今年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中,通过干部自学、集中培训、集体考试、个人填报、审核上报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述责述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强化制度落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检自查专项工作,排查纠正1名干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金问题。

(3)针对“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设置,从公检法司、教体、卫健等部门划转行政编制13名,统筹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和市属学校纪检体制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楚雄州新建留置场所建设,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纪检监察机关人财物保障更加有力。二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严格执行《关于楚雄市纪委市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清理参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及重点工作事项的通知》,除市纪委市监委明确参加的18个议事协调机构之外,各级各部门未经同意不得要求市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参与主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与“三转”要求相冲突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深化。

(4)针对“巡察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全面压实巡察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今年以来,市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6次审议巡察结果、研究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学习各级巡视巡察精神、听取情况汇报、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书记专题会议4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困难问题。强化巡察工作支持保障,在财政预算4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追加39万元巡察机构设备购置经费,进一步提升巡察信息化水平;制定出台《楚雄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市级党政领导参加分管联系的33个乡镇和部门的巡察反馈会议39人次,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签字背书”。二是全面提升巡察质量。把完成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今年以来开展了4轮巡察,共巡察105个村(社区)、14个部门、7个事业单位,实现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建立《楚雄市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分析研判制度》,实现“巡察+纪检”、“1+1>2”效应提增;对巡察机构干部中“庸、懒、散、混”等问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作风专项整治,强化学习培训,巡察干部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做严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出台《楚雄市巡察整改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对第八轮、第十轮巡察和机动巡察的21家单位进行整改考评,提升整改监督实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有效衔接、无缝对接,提升监督合力。

2.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主动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履职担当意识弱化”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完善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联系,机关职能部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在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上专题听取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分管联系领导每两月至少与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分析研究工作一次,加强业务指导和各项工作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片区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牵头联合片区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26件。健全完善“红白榜”通报制度,发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通报3期,发出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情况通报1期,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排名靠后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1至11月,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8件,立案审查调查1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办理问责案件9件。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 116件,自办案件44件,较去年全年增长131.6%,其中3个乡镇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并初核成案3件,监督实效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三员”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监察联络员、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廉洁评估员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强化对村(社区)监督组织的业务培训,抽调村级监察联络员参与脱贫攻坚考核督导审计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核查工作,切实提升监督能力。

(2)针对“执纪问责缺乏较真碰硬的精神和勇气”的问题。一是严惩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巡视组指出问题后,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针对1个单位“账外账”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5人。针对1个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针对1个单位2017年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给予党纪处分1人,违规发放的奖金已清退。二是开展“小金库”和“账外账”清理整治。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开展2017年以来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问题情况集中清理整治,集中通报近年来全市查处的典型案例9起,形成震慑,以查促治。三是以开展“两个年”为抓手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年”和“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年”工作,对2018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大起底大排查,排查问题线索429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复盘15件,重新处置4件,处理结果变问责为处分1件、撤销原问责及处分决定合并处分1件、新立案并处分2件。制定《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规范》,推动形成规范有效、完整闭合的问题线索处置链,1至11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1人次。充分发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在重大典型案件审查调查中的指挥、协调、把关作用。1至11月共立案审查调查91件91人,同比增长47%。四是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10次通报典型案例53个,市纪委市监委编印8期45个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出台《楚雄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发出建议书8份,提出建议24条。制定《楚雄市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制度(试行)》,有效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建立受处分和问责人员政治关爱回访教育管理制度,帮助其汲取教训改正错误,重拾信心积极工作。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坚持贴近群众,改进新闻报告’要求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省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有关负责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委分别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融媒体中心、原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有关同志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全市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作专题培训辅导,并组织与会领导干部进行现场测试。三是改进和规范新闻报道。市委主动认领、虚心接受反馈存在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调研活动新闻报道及县级融媒体中心内容发布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闻报道的通知》,切实改进和规范新闻报道工作。四是严格新闻报道审核把关。严控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及活动的新闻报道频次及时长,4月21日即知即改至今,市级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没有出现超时长情况。修订完善《楚雄市新闻信息审核管理办法》,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报道,切实做到把镜头对准基层、把时长版面留给群众。五是强化督促整改落实。5月13日至15日,集中组织全市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实践“回头看”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分别到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做专题辅导培训。在全市新闻战线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四力”教育实践。4月21日以来,楚雄市广播电视新闻中每期时政新闻时长占比已控制在30%以内,民生和社会新闻时长占比达70%以上。

(2)针对“楚雄市足球协会违规报销公款消费费用”的问题。一是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市足球协会违规报销公款消费费用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违纪款予以收缴。二是强化警示震慑。公开通报曝光市足球协会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责成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副局长对照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自我剖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市教育体育局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监管制度,强化对市足球协会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针对“2019年楚雄彝族火把节超标准接待住宿”的问题。一是严格责任追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火把节接待组5名责任人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和反思此项问题的严重性,在全市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勤俭办节、办会、办活动的意识和水平。召开全市接待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案例并对全市办公室系统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规范接待管理。建立健全定点接待服务制度,强化服务质量和资金管理。制定完善接待报告审批、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至11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问责4人,通报典型问题6件10人。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严”方面

1. 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够紧”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切实整顿提升机关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机关工委书记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和机关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坚决整治和杜绝重要文稿文件差错多的问题。通过举办全市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和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和文秘工作水平。二是压实责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成立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旗帜鲜明地奖优惩劣。对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对21名干部进行提醒约谈,促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三是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市委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大对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全面督查,有效防止和杜绝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情况发生。

(2)针对“政治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及时撤销苍岭镇党委不当决定。责成苍岭镇党委撤销宋某某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及“优秀共产党员”的表扬决定,收回荣誉证书;对宋某某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对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镇党委原组织委员进行组织提醒谈话。市委于2020年9月对苍岭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苍岭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政治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拟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避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病评先评优”情况再次发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提高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针对“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严”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党员违纪行为。组成工作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给予杞岔拉村党总支书记党纪处分,市委对大过口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二是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500余人参加2020年“万名党员进党校”(第十期)暨新选派驻村干部、新上任乡村干部重点培训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培训班。切实加强15个乡镇党校和122个党员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政德教育基地、“威楚红色文化走廊”等红色资源的政治教育功能,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实效。

(4)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推动整改落实。由大过口乡党委对大益鸡村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1名责任人给予问责、1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乡党委政府分管烤烟工作的责任人进行组织提醒谈话,对挂点联系大益鸡村的2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健全完善农村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落实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四议两公开”和村级“一约四会”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对全市15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全覆盖分析研判,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关于“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职务任免发文、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干部职务任免发文。对2017年以来楚雄市委选拔任用的干部任免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发文表述不严谨、发文主体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的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结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对全市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差缺清理,并限期补充完善。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目录,及时追补差缺材料,推动档案审核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市委编委会于8月28日研究同意成立楚雄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充实管档工作力量。四是提升组织人事干部工作业务水平。针对组织人事干部业务不精、业务不熟问题,于8月14日集中对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2)针对“职级晋升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对超职级职数的四级调研员,采取自然消化、鼓励到乡镇工作以及量化考核择优晋升的方式进行整改消化,目前已全部整改消化完毕。二是严肃追责处理。由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做出书面检查,责成相关单位党委做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坚持鲜明的职级晋升导向,制定《楚雄市职级晋升人选产生原则》,强化对职级晋升的把关。四是健全完善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规范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对2017年以来的部务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整改,规范部务会议记录。

(3)针对“长期违规借调乡镇干部”的问题。一是及时清退违规借调乡镇干部。对全市借调人员进行分类统计,于4月17日对违规借调的乡镇干部清退回乡镇。二是从严加强借调工作管理。认真执行《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借调审批程序,强化组织人事部门事前把关,对不符合借调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擅自违规借调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推动市级部门和乡镇干部有序流动。制定出台了《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推动乡镇干部公开有序流动,坚持按编制限额采取公开招录、公开选调等方式及时充实乡镇工作力量。

3.关于“作风建设不实,存在调门高、落实差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城区新清真寺建成投入使用1年多,老寺未按政策要求如期拆除”的问题。一是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调整充实楚雄城区老清真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综合协调、群众工作、现场拆迁、维稳等工作方案,稳妥推进有关工作,坚决依法拆除。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做好拆除准备工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信访协调会向信访人宣传政策。深入有关乡镇开展宣传教育,做实做细群众工作。

(2)针对“对亚行项目东南片区10号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迁就退让,项目被迫终止,对片区整体开发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一是严肃责任追究。由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征地拆迁工作总指挥部、鹿城镇人民政府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市城乡投集团公司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群众工作。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开展青龙社区许阳4个村民小组及黑泥坝村片区群众工作,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三是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将东南片区10号路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现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四)关于“落实各类监督整改政治意识不强”方面

1.关于“审计整改作为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教育部门管理的保障房空置404套’问题整改工作,仅完成44.58%。对乡镇公租房项目不当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93万元的问题整改,没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问题。一是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市监委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教育部门管理的保障房空置404套问题负有责任的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乡镇公租房项目不当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的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着力解决教育部门管理的保障房空置问题。制定执行《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体育系统公租房(周转房)管理办法》,调整保障房入住条件和租金标准,将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全部分配入住,着力提高入住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根据新制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推进保障房改造等工作。三是着力解决乡镇公租房项目遗留问题。采取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和自筹建设资金等方式,充分利用已支付勘查、设计费的11个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勘查设计成果,逐年分批次在乡镇实施周转房建设,逐步解决乡镇工作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不损失。

2.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当下改’责任不明,检视问题整改时限均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问题。一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组建工作核查组下沉到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单位及乡镇开展核查,逐一盘点整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查缺补漏,全市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已于5月底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立楚雄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5+3”制度,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巡察、党委工作督查,作为民主生活会、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动整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针对“专项整治缺乏对具体问题的排查和纠正,存在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的问题。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工作任务清单》,对具体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逐条抓好落实。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派出7个工作组对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暨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3)针对“专项整治完成情况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单位巡察情况汇报没有落实”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建立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机制,从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开始,把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将专项整治完成情况作为巡察整改成效考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先后两次派出考评组,对第八轮、第十轮巡察和机动巡察的21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考评。

(4)针对“专项整治完成情况中,2019年全部完成危房拆除工作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经认真核实、全面整改,已于2020年5月30日前全部拆除,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其他问题

针对“青山嘴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栗子园小区 133套住房资产处置问题长达10年没有解决,造成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鹿城镇栗子园社区剩余国有资产房屋处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处置工作组、群众工作组等7个工作专班,限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在完成剩余房屋测绘、资产评估、拍卖公告发布等前提下,2020年11月15日对栗子园社区 132套剩余国有资产房屋进行了公开拍卖,剩余1套用于解决青山嘴水库移民一户一人遗留安置问题。

三、下步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楚雄市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楚雄市委将持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全面彻底如期抓好巡视整改,以实在的巡视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全面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坚决兑现巡视整改的政治承诺。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着力推进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制度创新,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目标,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四)扛牢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五)扩大整改成果,奋力推动跨越发展。坚持巡视整改和推动发展“两手抓、两促进”,把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130501;地址:楚雄市中大街180号(中共楚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zgcxswxcb@126.com 。

中共楚雄市委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