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可以舒一口气了,此案中违规收取的危房改造管理费2.27万元已全部退回到24户群众手中。”近日,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查办了一起村干部违规向群众收取危房改造管理费的案件。
去年8月,隆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板桥镇苏家村党总支书记施某违规向危改户收取管理费。“他说上级要给我们发危房改造补助款,但是需要交4000元危改综合管理费,才可以领到补助款。”接到问题线索后,办案人员向苏家村村民了解到相关情况。
经审查,2010年至2015年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由板桥财政所直接存入农户“一折通”银行账户,苏家村共有56户农户获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该村以收取危房改造综合管理费为由,按照6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标准,擅自向37户危房改造户收取管理费共计4.08万元。这笔钱由施某保管,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
在审查组与其谈话过程中,施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他想着先退还13户1.36万元做做样子,再编造虚假退款名册蒙蔽审查组,其余24户共计2.72万元违纪款就可以不用退还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群众反映的有力的证据面前,施某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并如实退还了所有违纪款。去年12月,隆阳区纪委给予施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全部退还给群众。
透过此案,区纪委监委看到了其后的风险点。为了全面排查全区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了危房改造款问题线索梳理排查,走访入户收集危房改造款发放情况,并与乡镇发放名册中的金额对比,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当场反馈给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由点及面开展全面审查。
“通过全面审查核实,发现极个别基层干部采取不法手段提供虚假材料领取危房改造款,同时还发现有的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通过问题线索梳理排查,深挖危房改造款等民生领域收受贿赂、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及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统一执纪执法标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去年,该区共查处危房改造领域案件3件,立案查处7人,追缴资金5.87万余元。
针对危房改造款发放过程中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该区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推动有关部门优化危房改造款审核程序和发放流程。各镇(街道)也根据工作实际,细化了危房改造款申报发放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核材料要求,做到全过程工作留痕。(施荔潇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