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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扎实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

发布时间:2021-06-21 16:25:28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巡视巡察质量整体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有关要求,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联什么”。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各级巡视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责任,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巡视监督重点检查“四个落实”,巡察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始终坚守政治定位,防止把巡视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视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管理监督。要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强化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推进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谁来联”。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全省巡视巡察工作;州(市)、县(市、区)党委要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结合实际抓好上级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开展巡察的省级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巡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要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巡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分别从党委(党组)、领导小组的维度,将主体责任具体化,特别是对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党委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议需发挥的作用进行规范。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指导督导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指导督导、建立联系点制度、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蹲点调研等方式,促进工作质量提升。要建立刚性约束机制,把巡视巡察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健全质量评价机制,实行巡视巡察整改约谈制度,对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怎么联”。要制定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立足于常规巡视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机动式”巡视巡察和“回头看”,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党中央确定的一定时期内全国巡视巡察重点任务,以及党中央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巡视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纳入本级巡视巡察监督内容,分级联动组织实施,推动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要建立健全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研究制定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等统筹衔接制度,坚持和完善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和派驻的“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巡视巡察与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制度,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