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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引领保障作用

发布时间:2021-10-27 17:02:2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群众的痛点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是优化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法治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查找监督执纪中的短板弱项,坚决查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快速处置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问题线索,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达到警示和震慑效果,监督保障推动全省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坚决扛起整治监督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违法建设整治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违法建设整治监管责任,要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背后的失职失责、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违法建设整治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推动形成整治监督合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2+1+1”工作机制,统筹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对违法建设整治主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巡察,及时发现各部门在违法建设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各部门立查立改。针对专项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督促各部门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

通报曝光严肃监督执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要进行通报曝光,督促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严肃整改问题,推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要紧盯涉及违法加建扩建房屋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监督执纪,对有关职能部门规范移送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法建设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不带头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党员领导干部点名道姓给予通报曝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升法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