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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 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21-09-03 13:00:15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并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和战略抉择,是新发展阶段要着力推动完成的重大历史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从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全局高度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关键点,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自觉和实效。

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深刻科学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提出的,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战略指引和根本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要推动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把握,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转到新发展理念上来。要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担当不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严格执纪、严肃追责。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鼓励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保护干部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督促推动解决影响安全发展问题,针对有的部门和地方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不强,抓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不善于坚持两点论、统筹不到位等问题,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的意见》,从学习把握《纲要》内容,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加强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派驻监督,发挥“探头”作用;加强巡视巡察监督,着力发现、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等六个方面提出任务要求。监督保障《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实施,是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贴近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系统观念,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助力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