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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政商之交莫失分寸

发布时间:2021-08-13 17:20:15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政商之交,亦是君子之交。

《庄子·山木》里提到“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大概意思是,因君子有高尚的情操,所以他们的交情淡得像水一样。这里的“淡如水”不是说君子之间的感情淡得像水一样,而是指君子之间的交往,不含任何功利之心,他们的交往纯属友谊,长久而亲切。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绕不开的重要话题。当下,部分党员干部跟商人的交往越过了“红线”,失了分寸,乐于被商人老板“围猎”,丧失了党员基本原则和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与商交往,“欲望”是祸。《韩非子·解老》里提到“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权力所在之处,就必定有“腐蚀”和“围猎”者;只要有诱惑,就总会有人冒险去“咬钩”。有些党员干部就是因为择友不慎,在所谓的哥们圈子内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致在从政乃至整个人生之路上付出了惨重代价。殊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宴席。行贿者人人都是“垂钓者”,结交党员干部是冲着他们手中的权力和利益来的。党员干部如果迷恋财色名利,一旦遇到“恶友”的引诱,很容易落入金钱、情色的“陷阱”。

与商交往,“清白”是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所谓“清”,一方面党员干部与商人的交往要清白,不能把友谊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党员干部在与商人交往方面头脑一定要保持“清醒”。“亲君子,远小人”,选择结交对自己德行提升有帮助的朋友,要时刻牢记纪律的“警戒线”不能越,法律的“高压线”不能碰,只有这样,从政为民之路才能走得宽、走得远。

与商交往,“亲清”是源。所谓“亲”,就是在干部与商人的交往过程中要保持亲近,要依法尽责服务企业,真心实意帮助和支持企业发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不能与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也不能为了刻意避嫌,回避与商人的正常往来,对民营企业提出合理合规的发展要求选择性的“失聪”“失明”。比如,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把客商招引进本地工业园区后就不闻不问,任凭其自生自灭,把客商“憋出内伤”。

政商之交,宜“亲”宜“清”,“亲”“清”相宜,引得“凤凰”自来。(玉溪市华宁县纪委监委  张宇辉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