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廉洁治家,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常监督、提醒、警示。”近日,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的通知》,这是继2020年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肃流毒警示教育、拍摄一部“好家风”微视频、进行一次廉政家访“三个一”活动后,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进行的再部署,是持续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促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重要抓手。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对一个家庭来说,家风反映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准则、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对整个社会来说,以家风为主的家庭伦理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处于基础地位的部分。无数事实证明,家风不正,就会“祸起萧墙”“后院失火”。不仅影响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更会因此带坏家人,贻害社会。
应该说,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管住自己、管好家人。但从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由于自身不正污染家风,或家风不正反噬自身的案例不少。有的党员干部家教不严,过分迁就溺爱家人,公私不分,以权谋私,纵容家人大肆收受贿赂、插手工程、非法经营,致使党性原则在亲情面前变通、党纪国法在亲情面前弃守,害了家人,毁了自己,教训十分深刻。
把警示教育与家风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醒,又让党员干部的家人受教育,有利于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治理一域。同时要运用好省纪委监委拍摄的《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片,以及“党的六项纪律知与行学习丛书”、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和典型案件剖析等材料,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推动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走深走实走心,真正使受教育者能够得到触动、警醒和知止。
需要指出的是,在家风建设中党员干部自身的作用至为关键,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家规的模板、家风的旗帜。要想家风优良,首先就要增强自身党性修养,真正做到既坚守纪律底线,又追求道德高标准,自觉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家人遵纪守法、艰苦朴素、清廉自守,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家风建设同样需要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切不可把家风建设简单地看成是党员干部的“家庭事”。要通过开展家访、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强化家庭与组织的沟通联系,近距离传递组织温暖,真正把严管厚爱做到“家”。
培育良好的家庭、家教、家风需要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方可成风化人,更需要有实实在在的载体使之能够时常践行。各地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将好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要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挖掘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用先进的人和事感染人、鼓舞人、凝聚人,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在耳濡目染中廉洁从政、廉洁齐家。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层层示范带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注重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对症下药、分类指导,开展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学习教育。尤其要运用好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