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巡察助力村规民约“约”出文明乡风

发布时间:2021-12-23 14:15:02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修改后的村规民约更加务实管用,也更人性化。同时,增加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传承优良传统等内容,既符合农村实际情况,也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说起村规民约修订前后的变化,石林县鹿阜街道阿乌村村民纷纷点赞。

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石林县四个巡察组以“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对全县9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政治体检”。巡察中,每次都会收到不少类似“因为不栽种相应作物,村里不给盖章办理小孩助学金手续”“因为水费纠纷,村小组长不给签字办理土地确权证”等问题的反映。为何此类问题多发频发?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巡察组发现,不少村的村规民约中都有“若违反某条规定,村级组织将不为该户办理任何手续”“本村规民约户主签字生效,如有不签者,一律视为非本小组村民”等霸王条款,村干部以这些“土政策”“土规定”为依据,堂而皇之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村规民约不规范问题,该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对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开展修订,及时纠偏。与此同时,配套建立村规民约“红黑榜”公示制度,将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等正向激励行为列入“红榜”;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等反向约束行为列入“黑榜”。每月由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小组将监控视频获取、群众举报、巡村了解的情况及时汇总,对涉及村民进行“红榜”“黑榜”公示,对上“红榜”的村民,通报表扬;对连续出现在“黑榜”的村民,入户约谈、结对帮助,督促其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限期改正。

“日前,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进驻8个村,没有再收到反映应为村民办事但拒不为村民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但是还零星存在以罚代管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扭转村干部处理村内事务简单粗暴、急功近利的不良习气,让村规民约‘约’出良好乡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力。”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岂艳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