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3 15:34:43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阮成发书记听取汇报时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厅党组领导班子坚决做到牢牢把握巡视政治导向,把巡视整改作为厅党组最严肃、最紧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自身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推动云南退役军人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努力在巡视整改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厅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巡视整改期间,厅党组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6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临时负责工作的吉宏龙佳同志在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深入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听取汇报、提出要求,以“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抓实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巡视整改责任分工,强化担当精神,履行好整改责任,有效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整改、分管领导分工组织、责任处室(单位)具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一推进落实,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政治标准。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厅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117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整改措施可操作、可量化、可督查、可验收。厅巡视整改办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将整改措施挂图上墙、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做到每日工作清零、每周对账结算、每月总结通报,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推动,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通报批评。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以严格的纪律保证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完成。厅办公室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过程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四)突出政治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要求,将整改工作与推动退役军人事业创新发展融合起来,防止就整改而整改,避免“两张皮”问题发生。坚持把巡视整改同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通起来,扛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严防严控廉政风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云南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举办的退役军人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了集中研讨。班子成员认真完成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深入思考、认真领会,亲自撰写交流发言提纲,带头谈认识、谈体会、谈职责、谈打算。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二是着力在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积极推进云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退役军人等12类人员“即退即采”制度机制和信息数据定期比对清理机制。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对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系统梳理。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工作调查研究和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工作。

三是在沿边地区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方面给予人力财力物力倾斜,争取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采取系列优惠措施,鼓励军转干部到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引导激励全省退役军人扎根边疆。开展“兵支书”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工作中发挥作用试点工作,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完善《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继续将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拥军慰问资金拨付向边境地区倾斜,优先协调办理驻沿边县(区)军人子女入学、随军家属调动事项。

四是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安置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完善“直通车”安置办法,进一步强化量化评分与省市统筹调剂安置任务计划的有机结合。健全军地协同联动机制,结合接收单位需求和退役士兵专业特长、身体状况、量化评分、家庭实际等因素,商定统筹调剂安置任务计划方案,及时公示,确保安置过程阳光透明。出台《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建立并公布《云南省2021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规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努力为退役军人解难题办实事。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厅党组重点攻关12项实事清单,厅党组班子成员开展16项具体工作,全厅干部办实事200多件。印发《关爱基金帮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申报标准、层级责任、台账建设、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兜底保障困难援助机制。修订完善《帮扶援助实施办法》,提高帮扶援助工作的精准性。组织召开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视频会,集中攻关,强力推动。推动优化“指尖上的政务公开体验”,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让退役军人更便捷、更高效获取有关信息。

六是积极推动并报请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同意,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省委年度督查计划。开展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机构数量、编制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等统计工作。制定《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规划(2021年—2023年)》,层层开展系统大练兵、大培训。积极协调推动,将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纳入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七是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筹备组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系列工作经费管理办法18项。成立厅党组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省民政厅对接沟通,就有关事业单位资产划转达成意向。积极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成资产划转移交。全系统征集并初步形成省退役军事务人厅干部职工行为准则,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太极拳教学、家风常态化教育、文体比赛等系列活动。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规范,把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八是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先进模范评比表彰,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引导他们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环境整治、扶老助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与云南广播电台合作,推出“情系老兵”直播访谈节目,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宣传。有序推进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向烈士亲属颁授《烈士光荣证》仪式、“党在我心中——英烈讲解员大赛”活动、“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活动、“边疆青年心向党”、“红领巾心向党”活动,广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褒扬纪念工作。

九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协助流动党员、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参加所在辖区基层党组织生活。印发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压实厅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一岗双责”。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2021年全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印发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实施细则,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十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政治问题要从政治上来解决”等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云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重点任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印发2021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厅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每年不少于两次带领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分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完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细化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谈话分工、谈话任务、谈话程序和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履行“一岗双责”和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修订下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细化明确风险等级,逐人逐岗细化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廉政风险自查、抽查、评定、个人风险防控登记等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廉政风险及其等级、监督防范措施、风险防控责任。

十一是召集综合监督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部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暨与综合监督单位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对做好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和线索办理,以及扎实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强调和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纪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对涉及监督执纪问责方面问题的整改进行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等。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重点作出具体安排,督促制定《中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干部监管职责,做实日常监督。组织综合监督单位近100名纪检(委)员开展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督促加强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印发《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2021年工作要点》,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制定《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稳就业、保就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节点及时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提醒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4批次,发现并督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整改涉及问题10件,按要求组织综合监督部门认真梳理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摸底排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对报备进行规范。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有关情况进行梳理,并按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和报告,指出了4个方面17个问题。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修订工作规则,努力提升厅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厅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举办专题培训班,解决“不懂、不会、不敢”的问题。

十二是省荣军医院对提前支付车款和超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及时补齐了道路改造工程、会议室装修工程等项目验收手续。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堵塞管理漏洞。组织厅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共计71人进行厅内部控制管理和财经纪律培训,开展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专项清查,规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程序,定期检查督促。厅机关纪委责令省荣军医院和相关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实地调取款项凭据,对资金往来进行了认真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联合省财政厅对省荣军医院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收回出借铺面,追回相关租金并上交财政非税收入。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闲置房产招租项目招标公告。结合厅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委托第三方对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单位管理现状进行专项清理。追回2017年至今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上交国库。修订完善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标准和范围,堵塞漏洞。全面清查2017年以来接待费情况,全额清退违规接待经费并上交国库。各直属事业单位修订完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足额清退“私车公养”经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促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十三是修订厅党组会议制度、厅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会议议题把关,准确厘清厅长办公会、党组会职责边界,严防以党组会议代替厅长办公会以及党组会“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问题发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厅党组班子主动认领问题,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厅党组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作表率,对作风建设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抓紧落实、避免耽误,让群众感到变化、见到实效。厅党组班子成员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提高工作质效,激励每名干部苦干实干。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加强工程和物资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堵塞管理与执行方面的漏洞。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

十四是厅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出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干部任前谈话等相关规定,举办干部人事工作暨干部考察工作队伍专题培训班,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出台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办法,印发流程图和资料汇编,建立公告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公开招聘程序和方法。出台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交流对象和范围、办理程序、工作纪律等。今后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将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优秀干部一并纳入选拔范围。厅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相关规定,强化思想认识,并组织对2019年以来查核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再次梳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强化学习,在集中填报期间全程做好政策咨询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逐人逐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

十五是印发2021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下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分门别类明确厅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继续实施基层党建“5大清单”管理,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扎实推进“云南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切实解决好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调整组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关爱基金会党支部,组织3个支部成立支委。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主题党日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加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严格用好云岭先锋App记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严防党建台账造假及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十六是组织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综合调研,全面梳理厅机关职级职数空缺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拟制四级调研员及以上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出台处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努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并对巡视指出的个别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将厅本级暂存结余资金上交省财政厅,并成立联合工作组,赴昆明市、红河州实地检查,督促完成了资金专项整改。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情况纳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把民主集中制列入厅党组班子成员日常学习内容并督促学习,推动厅党组班子成员熟知规矩、掌握方法,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修订厅党组会议制度和厅长办公会议制度,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定《关于整治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对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每月初对上一阶段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四)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面

十七是根据“全国移交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情况,分3期组织全省160名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2018年以来3次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尚未整改完成的,纳入本次巡视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和标准,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印发厅党组2020年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2020年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对中央巡视反馈涉及问题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围绕中央和省委巡视涉及综合监督单位整改问题,细化了5个方面8项具体监督措施。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相关会议和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推动厅党组及时传达会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及时纠正整改中的苗头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紧盯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随机抽查和跟进监督,并统筹做好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民主生活会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检视查找问题整改的再监督、再检查,以3月17日至18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专题业务培训为契机,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及时传达相关精神,以精准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结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推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细化及时预警、及时纠偏措施,切实加强对巡视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整改监督。4月25日至30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巡视整改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进全面整改,针对巡视整改重点难点任务,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推进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厅内控、内审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查摆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清单,落细落小抓整改。把“一岗双责压得不实”、“抓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到位”两个问题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确保同步整改、同步销账。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厅党组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紧迫性,以上率下“带动改”、严查实纠“较真改”、条块结合“合力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把整改落实与退役军人工作融合起来,防止就整改而整改,避免“两张皮”问题;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将定期进行梳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跟踪问效。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重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反对“四风”,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监管力度,有效防控项目建设、资金运行等廉政风险。着力深化忠诚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好管党治党、干事创业的“头雁效应”;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厅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大力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氛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主题党日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四)统筹抓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云南退役军人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的服务保障理念,加大“物质”帮扶和“精神”褒扬力度,扩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面,带着温度和质感,精雕细刻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创新移交安置、培训就业、待遇保障、褒扬纪念等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完善政策法规,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协调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退役军人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和苗头倾向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649185;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电子邮箱:724374975@qq.com。

中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