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3 15:31:27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扶贫办(现机构调整为省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乡村振兴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2021年3月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后,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时研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制定整改方案。3月12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意识形态领域整改方案。3月19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安排了巡视整改工作。5月31日,组织召开党组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从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行动上主动对标认领、诚恳接受,带动全局120余名党员干部和职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扛实政治责任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担任组长,4名党组成员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第一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直接部署、直接研究、直接督改,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和3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有力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整改与抓工作并举,主动认领问题,带领分管处、中心紧盯问题责任,一项一项研究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推动整改落地,先后3轮带队深入州(市)县推动整改工作向一线延伸。驻局纪检监察组把整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制定监督整改工作方案,推动真改实改。组建专门整改工作专班、由专人具体推进整改,在主要责任处室设立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形式主义整治和巩固脱贫成果等6个专项整改组,建立调度、分析、推进制度,联动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坚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研究制定和出台45个文件,推动整改工作抓长抓常。

(三)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即知即改,把整改工作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过程,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统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一并推进。认真对标对表,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扶贫办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措施90条,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挂账销号清单管理制度,逐项逐条责任到人、到处,一件一件跟踪督促抓落实,推动改彻底、改到位。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3次具体跟踪监督指导,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处室、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全过程监督,把整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针对巡视指出2件作风建设和3件廉洁建设等问题,迅速对具体事、具体人开展监督再监督,推动改彻底、改到位。坚持把整改工作落实作为各处(中心)督查和各党支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进度落实到位。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研究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在宣传信息处专门设立理论学习办公室,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讨论等方式,同步推动支部理论学习。局党组班子成员示范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党组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发放学习书籍材料150余套。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推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心准备专题学习,党组书记专题研究审定学习主题、确定题目,提前通知学习时间,切实留足思考时间、调研了解、发言准备。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了“结合职能职责,怎样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如何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国家安全观”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个专题。党组班子成员等撰写发言材料、心得体会33篇,提前对党组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发言内容进行把关,21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主题突出、质量大幅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先后召开局党组2021年第2次(扩大)会议和16个州(市)扶贫办主任座谈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两会”和省政府全会精神,引导扶贫系统干部总结攻坚精神,保持队伍稳定,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1月下旬,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组建由6名办领导带队调研组,深入6个州(市)14个县(市、区)、28个乡(镇)、45个村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了解乡村建设情况。3月底,统筹16个省级部门领导带领督导调研组深入16个州(市)、37个县(区),在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并组织调研专题座谈会分析巩固脱贫成果形势,研究推进举措。5—6月,6名局领导和31名干部分组深入15个县市,调研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政策措施。今年以来,累计形成专项调研报告33份。统筹工作谋划和顶层设计,编制《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同步指导州(市)县编制专项规划,6月底上报省政府审议。协同省委农办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制定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级领导挂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级及驻滇单位定点帮扶方案、确定57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下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衔接政策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有序推进全省扶贫队伍机构重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5月26日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截至6月15日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持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压倒性任务来抓,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三是深刻汲取脱贫攻坚初期理解把握中央精神不精准,导致2016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村头搬村尾”和2017年以前扶贫对象不精准的教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在中央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原有政策措施不变,在新政策出台后,结合全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细化实化。目前,推动出台政策措施文件11个,研究制定28个。

四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明确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培训就业4个全覆盖。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并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组织调研组深入永德、施甸、隆阳、永平、宁蒗、玉龙、兰坪等县(区)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并形成《关于扶贫车间情况的报告》,报送省政府办公厅。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并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推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推动2012个脱贫村年增加8—40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1—5月,全省35个县(市、区)1387座村级光伏电站共发电收益1.46亿元。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推动脱贫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两支队伍有机融合。

五是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专班,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统筹民政救助、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就业服务等,建设“高效、简捷、精准”的找政府APP。2月份开始,组织技术团队在禄劝、会泽、泸水3县市开展调研,商7家省级部门研究确定平台服务事项,4月底推动完成平台设计和模块开发。4月26日部署在禄劝、祥云2县开展平台试点工作,结合试点监测和基层反馈情况,多次统筹省民政厅等7部门反复研究完善平台功能,逐项落实和确定救助服务事项14个,6月底推动责任部门完成相关业务培训。7月1日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制定《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防止返贫快速监测和帮扶响应机制,推进平台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困难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救助。强化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制定《云南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实施意见》。采取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监测,建立月监测、双月调度和动态帮扶制度,充分依托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排查,强化部门数据比对筛查,引导农村低收入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等申报困难,构建自下而上入户排查和自上而下监测相结合的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用力,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排查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4月至6月在全省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召开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视频推进会,举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确保监测帮扶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改进帮扶方式,激发内生动力等,推动培训就业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拥有“一技之长”,推动培训就业全覆盖。

六是按照“春节前留岗、春节后返岗、适时开展稳岗就业”的工作思路,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时段抓好各环节工作重点。2月5日及时召开全省外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留岗工作视频会议,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引导脱贫劳动力留在企业、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召开全省返岗复工工作形势分析会,印发《关于做好近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返岗复工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推进各地采取专列、包机、包车等方式,“点对点”“一站式”有序组织返岗和外出务工。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导分别率队先后深入昭通市盐津县、永善县等开展就业督促指导工作。5月11日—17日,省稳就业工作专班组成2个工作组,分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上海等6个省市,共同研究落实稳就业工作,建立稳就业工作会商和信息交换对接机制,深入企业为稳岗就业解决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要求,按需设置公益岗位,优先帮扶重点对象。会同人社部门强化公益岗位规范化管理,优先落实 “无法外出、无业可扶”脱贫人口到公益岗位,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6月7日—12日省乡村振兴局深入怒江、迪庆等地调研督导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情况。配合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转发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千方百计促进搬迁群众充分就业,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吸纳搬迁劳动力。强化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建立“一点一策”工作机制。

七是协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云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加强整合资金项目库建设、全面做实县级项目库,精准编制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加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范整合资金支付管理、强化整合资金结转结余管理等,全面强化衔接资金管理。目前,更新完善入库项目1.5万个。持续执行“四到县”政策,2021年争取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确保做到中央及省市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2月24日组织在师宗县召开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现场会,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建立月监测、调度、跟踪制度,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落实,确保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

八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党组先后召开2021年第9次、15次(扩大)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及扶贫领域舆情应对处置情况。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出台工作规则和细则,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专项内容,2020年度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抓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联系党支部和所在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建工作日常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一并纳入检查通报。2020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述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专项内容作了对照检查和报告。

九是组织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宣传舆论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深刻分析央视曝光有关脱贫攻坚事件教训,部署脱贫攻坚宣传舆论工作。印发《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门户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门户网站页面设置进行了调整完善,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栏目标题,规范了“脱贫攻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归属,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内容,规范处室信息发布,更新宣传标语。安排专人逐项检查栏目,杜绝栏目空白和长期不更新等问题。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截至6月底,共发布信息130余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印发《2021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统筹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中央驻滇媒体和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宣传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大会稿件达256篇,《云南日报》更推出16版特刊及多种融媒体新闻产品。配合中央宣传部“记录小康工程”启动脱贫攻坚典型县乡村筛选总结认定工作,组成专班撰写了大型脱贫攻坚纪录片《丰碑》脚本。牵头举行“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题发布会。打造推荐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基地”,澜沧县竹塘乡科技和酒井乡老达保文化扶贫项目,西盟县脱贫攻坚纪实馆、秧洛村和中华蜂养殖项目,孟连县回俄村“宾弄赛嗨”民族团结互助扶贫和牛油果产业扶贫项目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脱贫攻坚交流考察点”。建立24小时全媒体采访服务保障、一周供应一批新闻素材、一月一次会商分析、一季一次总结通报工作机制,集中反映脱贫攻坚工作“闪光点”,回应群众“关注点”。今年以来,向国家乡村振兴局及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57条,向媒体推荐新闻线索150条。中央媒体和省级媒体累计刊发云南脱贫攻坚领域相关宣传报道稿件5800余篇,传播范围、报道方式上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和创新。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十是局党组专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阮成发书记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印发《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保障作用,推进“十四五”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主持召开22次局党组会议、8次局办公会和系列专题会,先后7次带队深入14个县市调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重要工作落实、重大问题改深改实,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地。建立局党组会议月督办制度,推进议定事项及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2月3日,召开局党组2021年第4 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19日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3个党支部负责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党支部对关键岗位全面进行了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2个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中心)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党支部书记年度与所属党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年度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保山乔氏家族涉黑典型案例,通报了11个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纪。组织各党支部围绕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开展讨论,同步开展了1次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反思了对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认识不深刻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充分认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对云南政治生态的影响,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现场检视问题,带头开展自查自省。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红顶中介”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清理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全环节指导,确保不漏一人一员、不留死角盲区。印发《中共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5月31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政治上审视问题,主动认领问题,逐条深入剖析,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到事,限定时间整改销号,增强局党组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十二是坚持政治导向,聚焦政治监督。督促省乡村振兴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年初及时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目前,召开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与局党组共同研究分析政治生态情况1次并形成报告报第五监督检查室,通过认真找准“病灶”,深入剖析“病因”,针对性提出诊治“良方”,推动省乡村振兴局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加强对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转变监督思维,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内容上,紧盯重要权力运行环节、重点处室、重点人员,督促指导机关纪委在全局范围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教育,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精心组织好节前对驻在单位的自检自查工作,聚焦检查重点,逐一排查在做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妥善整改。对省纪委省监委统一组织的“交叉式”“推磨式”检查发现反馈的4个问题,全过程监督整改落实。

十三是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把纪检监察组自身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在组内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党建、三重大一事项监督等专题学习,积极参加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问责业务、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选派2名干部到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参与专案工作,进一步拓宽组内干部业务知识面,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提升监督工作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发现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善于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执行、个别谈话、查阅记录凭证等方面切入发现问题,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转变,从形成震慑到精准执纪转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督促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专班机构,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等,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督促制定细化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措施到党组成员、到处室具体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取得实效。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到位。

十四是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局党组8次召开会议,紧盯存在问题,建章立制,推进整改。出台《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文印事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定完善《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11个防控制度,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常。

十五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燃油费、ETC费、出车次数等信息,实行月监测、季分析制度。协同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机关纪委对涉及违反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人和事进行“复盘”、找“病灶”,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十六是认真梳理2020年发文尤其便签文件,综合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发文计划和全省性系统会议计划》,完善公文管理测评日监测、月分析、季通报机制,印发《2021年一季度公文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促进提升公文统筹能力和质量水平。

十七是严肃认真对待巡视指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织财务人员用近一个月时间,对近年的会计凭证、报销原始依据进行逐一梳理甄别,举一反三、自查自纠8大类312条问题,全面拔出“病根”。印发《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行为,强化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组织2名财务管理人员参与省财政厅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会计培训,着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财务管理中从严从实。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文印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分管领导、综合处、规划财务处、承办处室等文印审批审核制度,通过政府采购规范文印厂家。拟定设备采购计划,配强配齐文印设备。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十八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集体领导制度。局党组书记审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办公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查阅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认真反思末位表态不到位问题,并在党组会议上作了检查、表态坚决整改。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2次、71个议题,党组书记全面落实了末位表态,党组成员发言质量明显提高。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2021年会议议题年度计划》,对涉及议题,明确责任,排出时间表,确保研究事项论证准备充分,留足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调研思考、提前酝酿时间,确保会议质量。

十九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化对“选人用人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全省公务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选人用人“五湖四海”原则,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气魄,着力选拔和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敢担当、善作为的公务员队伍,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十是局党组坚持把涉干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党委(人事处)逐项研究,处室领导主动认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形成了“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抓、相关处室合力抓”的整改氛围。制定《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人事工作学习计划》,从4月起至12月分9个专题组织学习,进一步强化组织人事干部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掌握程序。

二十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2021年在省管干部推荐、试用期满转正,以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提醒、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八项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鉴别、整理、保密、查(借)阅、转递等工作流程。强化“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人事处)为局党组审核把关作用,利用公务员平时考核、考勤检查等重要时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局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二是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和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日常管理力度,从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入手,落实平时考核管理,促进公务员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已完成2021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制定《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干部培训,已安排9名厅级干部和10名处级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培训。印发《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规范程序,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激励全局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二十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每年至少2次,年底考核党建工作1次。今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3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印发《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2021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局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双推进、双提升。

二十四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定期提醒党组织关系在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机制,按季度填报《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统计表》制度。印发《机关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清单》,机关党委、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等条例规章,强化条例意识、法规意识,提升依法抓党建的能力。印发《2021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会议,对全局各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研及日常考核,压茬推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六有标准”,结合新搬迁办公地点,推进党员活动室建设。

(四)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面

二十五是制定《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实地核查的工作方案》,成立由省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审计问题实地核查领导小组,组成由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为组长4个小组,深入一线对涉及省级部门和州(市)的整改情况实地核查。到2020年12月底,牵头督促整改的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坚持把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印发《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建立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见实效。

三、下步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为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持续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听取十九届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定政治定力和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懈怠,坚持整改工作标准不降低,保持整改工作力度不松劲,切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劲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进一步统筹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从政治上审视和整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突出理顺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强化清单和挂账销号管理制度,紧盯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薄弱环节,对标对表责任到人,一件一件抓到底,一项一项改到位,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把整改工作贯穿巩固脱贫成果始终。坚持整改落实与巩固成果同向,一并推进,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职能职责定位,立足新阶段新要求,将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提升高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发扬脱贫攻坚精神,践行“三牛精神”,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扛牢政治责任、更加担当作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衔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四)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把作风建设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环节,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严格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紧盯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落实,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节点,全过程监督整改落实,全环节监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坚决虚假整改、报告整改,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1231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6号;电子邮箱:ynsfpb12317@163.com。

中共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