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红塔区委第十四轮巡察组陆续向28个被巡察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一份份政治“体检报告”直指要害,一份份政治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往往越往后越难推进。个别部门只领办、不改错;个别单位不敢动真碰硬、久拖未决……一系列原因导致部分巡察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为此,红塔区委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办,扎实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明确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根据问题成因分类建立巡察整改台账,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挂号建单、对号结单、销号下单”管理模式,在个性和共性问题上同时发力。
运用“双反馈”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向被巡察社区党组织原汁原味做好个性化问题反馈的同时,紧扣被巡察村(社区)特点,归类汇总问题,以综合反馈意见形式同步向乡(街道)党工委做好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坚决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
“实行‘双反馈’机制,表明区委树立了鲜明的责任导向,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该区凤凰街道紫艺社区书记说道,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军令状”和“责任书”。
为提高问题整改联动性,提升问题整改综合效果,该区实行“双签收”背书领责机制。明确被巡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巡察反馈意见“签字背书”制度,推动整改见实见效。
“被巡察社区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一周内集体研究制定并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清单和相关统计表,并报送所属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之后,我们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评价。”该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介绍,巡察反馈注重巡察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无缝衔接,有效形成“1+1>2”的监督合力。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以监督常在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巡察整改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巡察反馈问题是区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要求,持续深化整改是提升政治巡察效果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质效督查,压实责任,拧紧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最终实现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该区委巡察办主任介绍。(刘应芬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