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自设立4个专职巡察组以来,县委选派业务精、素质硬的2名正科级组长和5名副科级副组长充实到专职巡察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对新机构及人员的管理,逐步摸索出了一套对专职巡察组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
理顺组织机构。华坪县专职巡察组成立后,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出台的《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对巡察机构的组织领导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巡察工作研究决策组织,巡察办是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专职巡察组是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巡察办和专职巡察组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明确管理责任。固定专职巡察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的责任,特别是专职巡察组组长的管理责任,即对该组的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工作履职等情况负主责,并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管理上真正做到了“组长抓,抓组长”,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分工,自下而上的汇报机制。
制定相应制度。该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前四轮巡察工作经验加以总结,结合全县巡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对专职巡察组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如制定考勤签到、请销假、外出报备、下乡派车、巡察组组内研判、巡察人才抽调等制度。通过规范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专职巡察组的管理。
加强硬件管理。专职巡察组成立后,巡察办对现有办公室设备进行登记,及时掌握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实现对巡察设备的有效管理,大大降低了泄密风险,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提升巡察干部素质。专职巡察组成立巡察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例会,在学习党纪党规的同时,把巡视巡察有关文件规定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他地方的巡察有效经验纳入全年的学习计划。采取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新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素质。
通过对专职巡察组的有效管理,逐步打造一支素质硬、本领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巡察铁军。(徐兴强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