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意见反馈后整改得怎么样了?滥发津补贴的问题线索是怎么处理的?”近年来,漾濞县聚焦突出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上发力,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责任目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到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的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该县制定了一系列结合实际、有操作性的制度,有力促进对巡察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同时,明确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被巡察党组织等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细化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主动对标对表,严格按照监督重点开展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查阅痕迹资料、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听取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反响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不落实、虚假整改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在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将严肃问责。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阶段任务与时间节点,使各部门的监督检查有章可循,有力地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为增强后期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的严肃性、权威性,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从巡察情况反馈会开始介入,从面上对被巡察党组织形成震慑。整改期间各监督检查单位派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该县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以来,已对县委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整改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有力促进巡察整改问题落实见效。(杨福雄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