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文山州纪委监委立足新发展阶段,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紧盯重点难点,强化监督执纪,助力乡村振兴与“廉”同行。
去年年初,文山州纪委监委结合该州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分解》,将省级确定的3个方面、13项任务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4项任务、22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制定开展专项监督的任务分解或工作方案,全面统筹推进州内的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与2个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专项监督工作。
专项监督工作坚持“强化督导推动”的原则,聚焦“四个不摘”“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产业发展、稳定就业等重点内容,成立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督导组,采取点对点指导推动与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典型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分片区负责加强对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督导指导。
在统筹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的同时,州纪委监委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审计、司法、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并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合力推进专项监督工作。
在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州纪委监委还注重用好问责利器,集中力量对脱贫攻坚期间积压的问题线索开展“清零”处置,持续深化运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五项机制”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红白榜”机制,做实做细问题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追责问责、报告通报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去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共处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问题线索243件,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267人次,问责处理33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7批次103个问题。(查为媛 杨卫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