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委派出10个考核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5个县(区),77个市直部门和2个中央省属驻丽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检查考核。
在今年的考核工作中,丽江市总结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工作经验,针对推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以往的考核方法,以重在实干,贵在落实为导向,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围绕“三个聚焦”深入开展考核工作。同时,把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被考核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在考核工作中,该市注重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情况,做到加强各方协作配合,精心组织推进,提升考核质效,在检查问题的同时也注重在考核中提炼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检查考核有力有序开展。
“施政之要,贵在落实。要通过考核,推动被考核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带队考核工作中指出。
为了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丽江市认真制定出台了丽江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市委常委带队,抽调市纪委监委干部深入各单位、各县区检查考核。
丽江市将党风廉政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区)、市直部门,要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只是手段,落实工作责任才是目的。”丽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和松阳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