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强化监督执纪 助推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

发布时间:2021-12-10 15:20:21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剑湖是剑川人民的“母亲湖”。近年来,剑川县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保护治理剑湖,剑湖生态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初见成效。

为深入全面推进剑湖保护治理,今年3月剑川县启动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七大专项行动”,剑川县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安排部署剑湖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立足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打出了一套护卫剑湖碧水蓝天的“组合拳”。

强化政治监督,让责任上肩

“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分别对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开展了巡察,发现两个单位党组存在污染防治攻坚落实不到位等6个方面问题……”

十二届县委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纳入巡察范围。为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剑川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跟踪督促后续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组,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综合效应。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剑湖保护治理作为常态化工作,将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攻坚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构建责任链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

强化部门联动效应,制定《剑川县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县河长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截至目前,督查发现问题108个,约谈6批次67人,通报22个单位。通过河长清河行动,以剑湖为核心的金龙河、永丰河、海尾河等入湖、出湖河流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河道内垃圾明显减少,剑湖上游水质明显好转。

从严执纪审查,让工作上线

围绕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目标,剑川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剑湖流域系统治理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开展督查,以督查问责促问题整改、促工作落实。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找准工作结合点,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相结合,对各级各部门履行剑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内围绕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42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及时移交相关党委(党组)和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推动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该县把剑湖保护治理列为年度“1+1+3”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剑川县“1+1+3”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如存在“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对相关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落实上级督办工作事项,对各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回应,对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等9种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针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情况开展工作约谈5次,对79名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注重关口前移,让纪律上心

“5月26日,针对截污治污工程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的特点,剑川县纪委监委向10个项目实施重点部门和2个乡镇下发廉政提示函,明确‘八个不准’纪律要求,并结合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对91名干部分类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诺。”

这是剑川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生动缩影。

该县坚持提醒在前、警示在先。注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下发《廉政工作提示》,严明纪律要求,抓早抓小。提示函下发后,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结合监督联系部门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谈话对象结合谈话内容和廉政工作提示进行个人廉政承诺。截至目前,剑川县纪委监委共下发廉政提醒函12份、工作提示3份。

此外,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播出的《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系列专题片108场2483人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王四灵  李红霞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