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景谷县聚焦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和疫情防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了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形成“街长、片长、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然而,两个月过去了,整治工作却迟迟达不到预期效果。
带着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派出工作组直插一线,深入居民小区、城乡接合地、废品收购站、拥堵路段等区域,大范围走访商户、住户、行人,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实地了解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多角度了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整治一阵,就消停一久,但是占道经营总是反反复复,没有起到根治的效果。”“我希望主管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应该采取一些更有力的举措来整治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的问题。”……排查走访中,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为推动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见质见效,景谷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联动”机制,抽调20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实时跟进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组紧盯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区综合执法局等重点部门履职情况,每组负责跟进一个部门单位及其管辖范围,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监督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及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对督查情况实行“日报告”,发现问题立即反馈,限期整改。
“一些部门只注重面子,不注重里子,只关注易整改的问题,规避了‘老大难’问题。像废品回收点、垃圾处理场等环境卫生更差的地方,一些部门单位选择性执法,整治措施不具体、执法力度不够,群众意见较大。”专项督查组的一名负责人说道。
县纪委监委聚焦“中阻梗”,召集公安、住建、环保、疾控、城市综合执法等12个责任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督促形成综合联动执法整治小组,专治“老大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城乡接合地、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区域定期开展联动执法。同时,督促街长、片长、河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将督促‘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进行常态化回访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悉,此次共发现问题29个,督促立行立改11个,给予工作落实不力、推进不到位的3个党组通报问责,1个班子通报批评问责,给予通报问责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何景妍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