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前,在华宁县人民法院,一场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主持的集体谈话,让在场的领导班子成员倍感压力。
针对巡察发现的县法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通过开展有“辣味”的政治谈话,督促谈话对象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此次谈话与以往相比,更加聚焦政治责任,注重引导谈话对象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直指问题;更加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谈话的目的是再敲警钟,让‘头雁’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差距。”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透过问题看本质,把政治、责任、作风、意见谈到心里,倒逼谈话对象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谈话好比‘把脉问诊’,带着问题来,奔着问题去。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要怎么改、如何做,都逐一点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道,谈话前梳理具体情况,进行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为谈话时通报问题、点人点事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谈话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很受触动,犹如过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谈话对象罗某感慨道,谈话帮助其进一步明晰了岗位的主体责任清单。
谈话结束后,一方面由承办的纪检监察室适时回访,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情况;另一方面,对谈话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着力督促谈话对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
“我们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把谈话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精准落实‘咬耳扯袖’工作,提醒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头雁’作用,强化政治意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罗梅 || 责任编辑 吴刘继)